第三节 生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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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20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生活习俗
分类号: K892
页数: 3
页码: 602-6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生活习俗,其中包括了饮食、服饰、发型、住房、迁居、家具。
关键词: 邢台县 生活 习俗

内容

一、饮食
  旧社会,本县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富农手中,贫农、下中农无地少地,农作物产量低而不稳。遇上天灾,贫苦农民纷纷落难逃荒。民间有“年年防歉,夜夜防贼”之说。
  山区群众早晚以豆沫汤、菜饼子或炒面为主食,午间以熬菜或杂面条为主。丘陵区早晚以小米粥、红薯为多,中午以菜汤、窝头或红薯面饸饹为多。平原区生活水平稍高,早晚以玉米面粥、窝头为多,经济条件稍好的,隔三差五地能吃上面条、馒头、烙饼等。
  本县群众在粗粮细做上颇有特色。
  大婺煎饼:小米、绿豆轧碎去皮,浸泡后磨成浆,加花椒等佐料摊制而成。一次可摊制许多,凉干后可存放数月,农家视为美食。
  小鏊煎饼:稷米或小米轧面,加玉米面发酵,在铁制小鳌子上烤煎即成。
  饴馅:以红薯面、养麦面或高粱面蒸成窝头,用饸饹床子轧成条状,或和生面先轧后蒸亦可。掺榆皮面可增加韧性。
  捏钵:将绿豆、小豆、豇豆、黄豆等磨成豆瓣,浇凉水使其滋润,干后碾粉和为粥状,置捏钵筒压挤为条,煮后加卤可食。
  粘糕:大黄米(黍米)或小黄米(粘谷米)浸润后碾为细粉,掺玉米粉、梅豆、豇豆、大枣和成半干状,撒在蒸篦上蒸熟即可食。粘、甜、软可口,多在重大节日、盖房、娶媳妇、庙会期间食用。
  发面饽饽:亦称发面窝窝。有玉米面、谷面及有菜无菜之分。将煮熟的玉米粒、小米粉碎为面,和面后发酵,捏成窝头蒸熟即可。窝窝里塞红柿子,是本县山民食俗的一大特色。
  块垒:玉米面或谷面拌青菜和为块状,蒸之为馏块垒,煮之为搅块垒,炒之为炒块垒。适于老年人食用。
  炒面:玉米、黄豆、高粱、薯干、养麦等分别炒熟、粉碎,掺以柿糠、枣糠、柿皮面、黑枣面等制成。存放时间较长,系群众旧时习惯食用的代干粮。
  夹心面:俗称包皮面。丘陵区农妇手巧,有作夹心面条者(面条为白面皮,中夹红薯面),口感颇好。
  1947年,本县实行了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初步改善了贫困农民的生活。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县群众生活得以明显改善。一日三餐,干稀皆有,佐以菜蔬。食俗多以小麦面为主,辅以大米、小米等。鲜肉、鲜蛋、蔬菜消费量年年增加。不论山区、丘陵、平原,啤酒、白酒、带过滤嘴香烟需求量大增。
  当今,一些少年儿童已不知块垒、炒面为何物。
  二、服饰
  中华民国时期,本县百姓服饰差距较大。富户多穿绸、缎、纱及皮制长袍、短褂,头戴霸王盔或毡帽,脚穿一道脸或双脸鞋。一般群众多穿自制粗布衣。男以白色、土黄色、青色为主,女以蓝色、灰色、紫色为多。上衣无论单、夹、棉均带大襟,男左女右开口,沿领口至肋下缀手工布扣。裤子均是半尺宽裤腰的甩裆裤,不分前后两面穿,裤腿肥而短。冬季男人束土布腰带,男女均束土布绑腿带。鞋为麻绳纳的布底布帮圆头鞋,无左右之分。女人兴穿尖口绣花鞋。男人头上多包一条羊肚子毛巾。为节衣计,本县有“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将将就就再三年”之说。
  新中国成立后,市布兴起。青壮年多穿市布对门袄褂,后逐渐被解放式制服或中山服取代。火车头帽、制服帽、五眼鞋、松紧口鞋逐渐普遍。
  自70年代末起,本县群众服饰发生了较多变化,衣料逐年趋向高档。做工、款式日渐考究新颖。鞋类、帽类、围巾向艳丽发展,穿西装者日益增多。中青年时装不断更新。老年人服饰变化不大。
  三、发型
  清代男子蓄发,留辫子,国民革命后剪除。有钱人多留正分头、偏分头、背头等。农家男子剃光头。男孩儿前脑留桃形小辫,娇养者梳一条蹶起的小辫。扎红头绳,称“通天辫儿”,后脑勺却剃得精光。单传男孩儿脑腋窝垂一条小辫,扎红头绳,叫“八十毛”。50年代起,农村中青年男子开始留“分头,70年代起,除少数中老年剃光头外,大部分男子留学生头、分头、平头等,近年留平头者渐少,留背头及蓄长发者增多,少数青年人烫发。
  50年代以前,未婚女子多蓄一条大辫子,扎红头绳,婚后即盘髻。50年代初为脖后长发披肩,束以长发卡,后逐渐发展为齐肩短发之剪发头或双短辫、双长辫,蓄长辫者以一前一后为时髦。未婚姑娘有的将双短辫一左一右盘在脑后。80年代以前鲜有烫发者,现时已盛行,有“波浪、“流云”、“菊花”等发式。有的散发披肩,束以各式发卡或丝绸制成的饰物。扎辫者日少。
  四、住房
  山区房屋依山势高低错落而建,多为座北朝南,青石条或红石条垒墙,白石灰或水泥勾缝、划线,横木梁起脊,青石板或红石板盖顶,此为石板房。用石灰、砂子或水泥掺砂子抹顶的为平房。窗户为木质方格棂,糊麻头纸或粉连纸(近年来安装玻璃者日多)。门系寸板
  对扇门,刷黑漆、挂红边。如宅基宽敞,则建四合院,有东西配房或南屋,大门多朝东或朝南开。正房多为五间,三间一室为居室,两间一室放东西。平原群众住房均为四合院,亦有套院。山墙外表下半部为长方形青石条,上半部多为蓝色表砖,内衬土坯,墙厚50厘米,顶为平顶,系砂子、白灰砸制,门、窗制法与山区同。
  旧时群众习惯在房后山墙砌青石条,上刻“泰山石敢当上梁时,正梁上贴“八卦图”及“姜太公在此诸神退位”条幅,并燃鞭炮以示吉利。
  80年代本县人民经济条件好转,盖新房之风盛行。各村新住宅逐年增多,且水、电、卫生设备配套。墙为红色卧砖到顶,顶系水泥与沙子抹就或钢筋水泥浇注式,沿基抹50厘米高的水泥围子。屋内白灰抹墙、水泥抹地面。条件好的,正房三明两暗双卧室,前出檐,水磨石墙,双开扇大门大玻璃窗,着漆鲜艳。盖楼房、辟地下室、建卫生间者逐渐见多。
  五、迁居
  迁居前有的请阴阳先生择定吉日,设神龛、摆供品、燃香烛、烧纸钱,行三跪礼,请天帝、观音、土地、财神、灶君、门神入位,以求“护佑”。并盘新锅灶,烧谷草,谓之“燎锅底”。乔迁前一晚,各神龛前及屋内蜡烛通明,叫作“举火”。当夜请一德高望重、身体健康、年逾花甲的男性先住一宿,谓之“暖房”。迁居日各门口张贴对联、系红布条,燃鞭炮。于是夜举家乔迁,意为“家财不可外露”。
  这类旧习现已逐步消失。而放鞭炮、设酒宴请乡邻以示喜庆者却很普遍。
  六、家具
  旧时,富裕家庭迎门摆设雕花条几、八仙桌、太师椅。条几正中摆穿衣镜,两旁分放桌灯、掸瓶、糖罐等。屋一侧靠墙摆旧式立柜,个别人家有衣架、梳妆台等。炕上摆一对箱子、一只铺盖床、一只小低桌。平民百姓则陈设简陋。50、60年代,家具样式无大变化。近年来,样式逐年新颖,流行大衣柜、写字台、酒柜、碗橱、电视柜、沙发,茶几等。近年组合家具已进入农村住宅。旧时多睡土炕,现拆炕换床者颇多。凡新建住宅的均不再盘炕。床初为木质或钢管质,现在多为包箱床,席梦思床之类亦属常见之物。炉子由原来的砖盘炉改为铸铁炉,有的户还用上了蜂窝煤炉、液化气炉,部分户安装了土暖气设备。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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