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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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189
颗粒名称: 第五十九章 人民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8
页码: 597-6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人民生活。其中包括农民生活、职工生活、生活习俗。
关键词: 邢台县 人民 生活

内容

第一节 农民生活
  一、1946年前,
  封建社会里,本县农民大都无地少地,且生产手段落后,自然灾害频繁,加之地主盘剥,农民生活极其贫困,正常年景也是“糠菜半年粮”,如遇天灾人祸,便要卖儿鬻女,逃荒要饭。据清康熙《邢台县志》记载:“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邢民食蝗。”“元顺帝元统五年(1337),邢民大饥;六年(1338)又饥。”“明嘉靖八年(1529),邢民食蝗;九年(1530)大疫,民死;三十二年(1553)大水,饥甚,人相食;三十三年(1554)瘟疫,人多死;四十年(1561)蝗飞蔽天,大饥。”“明万历十四年(1586)大旱,大饥,瘟疫盛行,死者无数;十五年(1587)又大旱,瘟疫更甚,死者尤多。”“明崇祯十二年(1639)大旱,人相食;十三年(1640)瘟疫,死者无数;十六年(1643)二月三十日,妇女死者七百余人,老少男子死者三千余人,死而绝后者一百五十余家。”“清顺治十三年(1656)二月风霾,人有冻死者。”“清康熙九年(1670)冬,大寒,人有冻死者;十年(1671)大旱大烈,七月初二日,渴死者数百人。”
  民国年间,军阀混战频仍,地主盘剥更甚,苛捐杂税更多,自然灾害益惨,农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
  农民收入主要靠农业,那时水利条件差,生产工具陈旧,种地只有“望天收”。风调雨顺年,一亩好地的收成不满一布袋(60公斤),灾年收获更少,有时甚至绝收。穿衣均用土布、古棉,一补再补,褴褛不堪,常见衣不遮体者。隆冬时节,夹衣絮古棉,来年春后,掏出古棉改为夹衣。吃饭以粗粮和糠菜为主,除过节、生育、害病时吃顿细粮,多以糠菜团子、野菜汤充饥,吃谷子面窝头为改善生活。冬闲时为了节约用粮,有的一天只吃两顿饭。山区、丘陵一带农民,即使丰收年,也要采集野菜、树叶为代食品。如遇灾荒年,野菜、树叶被采光,只好以棉花壳、麦秸、秫秸、豆秸等填腹。或吃观音土(俗称干干土),吃后不易消化,无法排泄,人因而有死亡者。民国《邢台县志》载:民“食杂糠秕,有力之家皆豆褐,有终身不知肉味者。”民国《河北通志稿》载:邢台县“农人生活费,月二元五角;雇农工资,短工每日一角(饭费在外),长工每年三十元。”住室多系土坯、卵石结构,亦有部分草房,难以抵御风雨。舖无炕席,往往一家数人合盖一条破烂被子。引火以火镰击石,燃松油、菌麻籽油照明。以皂角、草木灰、粘土为洗涤剂漂洗衣服。
  1937年10月,日本侵略军侵占邢台,实行了疯狂的“杀光、烧光、抢光”政策。日军焚人门户器用,掠人金帛,抉人窖藏,淫人妇女,种种惨祸,令人目不忍睹。城镇乡村,四郊瓦砾,一望荆榛,衰草寒林,一片荒凉。1939年遇特大水灾,1940年严重干旱,1942—1944年,又是连年旱灾和蝗灾。日军占领区百姓背井离乡,四出乞讨,抛尸荒野,有家不能归者不计其数。
  二、1946~1949年
  1946年,中共邢台县委领导全县农民开展了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和大生产运动,95%以上的租地和债务减少了租子和利息。土政中,全县从地主手里收回土地14.7万余亩,房子6.7万余间,粮食10万多石,牲畜2000头,金子227两,银子9900两,银元12.2万元,其他物品多件,除金、银、钞外,全部分给贫苦农民,农民生活开始好转。
  三、新中国成立后
  1、1957年前
  新中国成立后,在全面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农村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大力恢复和发展农副业生产。1957年,农业合作化进入高潮,入高级社的农户达到99%,农民生活大为提高。吃的方面以粗粮为主,细粮较前增多。1957年,每人平均占有粮食203公斤,其中细粮76.5公斤,占37.7%。穿的方面仍以土布为主,棉布、化纤布已陆续进入农民家庭。一般农民,夏有单冬有棉,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住的方面也有改善,翻旧房、建新房户增多,质量也有提高,多为砖、瓦、条石结构。用的方面,“火镰取火”消失,以火柴代之;点灯普遍用上煤油,当年有14个村用上了电。竹皮暖水瓶、自行车、缝纫机开始进入农家;屋内陈设也有了立柜、新式桌子、椅子等。
  2、1958~1978年
  1958年工农业生产“大跃进”,加上三年自然灾害,人民生活极度困难。每人每日平均口粮仅0.3~0.4公斤,少的只能吃到0.2公斤。到1960年,形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生活最困难时期。
  从1962年起,允许农民种自留地,开垦小片闲散地,部分开放自由市场,解散了公共食堂,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有所改善。1963年8月,本县遭遇特大洪水灾害,大面积庄稼被水冲、沙压,人民生命财产遭到严重损失。党中央十分关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到东汪公社视察慰问。全国各地派来了医疗队,送来了大批救灾物资,使本县人民顺利度过灾年。到1965年,农民家庭略有存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取消了自留地,关闭了自由市场,加上劳动分配上的“大锅饭”,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低,少部分村庄吃粮靠返销,花钱靠救济。
  1958~1978年,本县人民生活水平起伏不定,但在穿、住、用等方面还是有所改善,对鳏、寡、孤、独以及困难户在口粮上给予适当照顾,有的实行“五保”(保吃、保住、保穿、保治病、保零花钱),全县计有五保户上千户。
  1978年,农民生活开始好转,据县农村经济调查队对山区、丘陵、平原50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该年平均每人纯收入109元,比1949年增长1.3倍。人均消费支出84元,其中吃49元,占58.3%;穿19元,占22.6%;烧6元,占7.1%;用8元,占9.5%;文化生活支出2元,占2.5%;平均每人使用房屋面积13.5平方米。同时,耐用消费品也大量进入农家,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60辆,缝纫机40架,收音机30台,手表10只。
  3、1978~1988年
  1978年后,农村经济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恢复了自留地、自留山和集市贸易,全县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收入显著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据县农村经济调查队对百户农民家庭的收支抽样调查,1988年,平均每人纯收入374元,比1978年增长2.43倍;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5元,比1978年增长3.23倍。
  吃的方面:1988年每人平均主食消费71元,比1978年增长32%;每人平均副食消费50元,比1978年增长6.21倍。主食中粗粮比例减少,细粮增多,每人平均占有细粮152公斤,比1978年增长90%,比例由1978年的39%上升到74.5%;营养价值高的副食品数量增加。品种增多,每人年平均油脂3.4公斤,比1978年增长1.83倍;每人平均肉类2公斤,比1978年增长1.11倍。每人平均蛋类2.2公斤,比1978年增长2.14倍;每人平均食糖1.1公斤,比1978年增长2.67倍。农民的食品由温饱型向营养型转化。
  穿的方面:化纤、呢绒、绸缎消费量不断上升,1988年,每人平均消费化纤布2.14米,比1978年增长2.21倍,每人平均消费棉布4.2米,比1978年下降23%;成衣消费逐渐增加,西装、羽绒、皮革等优质服装也开始流行于农村。农民穿衣由低档、实用、朴素型向高档、时髦、美观型发展。
  住的方面:1988年,每人平均住房面积18.2平方米,比1978年增长33%;农民用于新建房的支出每人平均为43.5元,比1978年增长123倍;在新建房屋中,砖、木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代替了土坯、荒石、木质结构,同时也十分讲究造型美观,少部分农民还建造了楼房。
  用的方面:有“老四大件”(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又有“新四大件”(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1988年,百户农民拥有自行车137辆,比1978年增长1.28倍;拥有缝纫机92架,比1978年增长1.3倍;拥有收音机53台,比1978年增长77%;拥有手表136只,比1978年增长12.6倍;拥有收录机11台,电视机48台,洗衣机4台,电风扇26台。
  第二节 职工生活
  新中国成立前,本县唯一成型的工业是发电厂,位于邢台城北关。其余行业均属半工半农,专门从事工业劳动的人很少。工人所得工资难以糊口,生活十分困难。民国《河北通志稿》载:邢台县“工人生活费每月三元,工资每月六元,学徒工每年给工资三元至五元”。
  新中国成立后,本县工业得到发展,逐步增加了机械、化工、针织、印刷、化肥等行业,职工数量大为增加,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收入增加较快,生活水平有大幅度提高。
  1958年“大跃进”以后至1978年,职工的年均工资额始终徘徊在500元左右,因为职工家庭人口不断增加,因而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特别是1959—1962年间,职工生活水平不如当时农民的生活水平。
  1978年以来,打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逐步落实了以厂长为中心的经营承包责任制,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也有较大提高。1988年,人均年工资额1277元,比1978年增长1.67倍。
  据南石门、羊范、皇寺、西黄村、将军墓、浆水6个镇职工家庭生活调查:1987年职工家庭人均年实际收入625元,比1978年增长73%;人均年生活费收入517元,比1978年增长74%;人均年生活费支出368元,比1978年增长58%。
  第三节 生活习俗
  一、饮食
  旧社会,本县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富农手中,贫农、下中农无地少地,农作物产量低而不稳。遇上天灾,贫苦农民纷纷落难逃荒。民间有“年年防歉,夜夜防贼”之说。
  山区群众早晚以豆沫汤、菜饼子或炒面为主食,午间以熬菜或杂面条为主。丘陵区早晚以小米粥、红薯为多,中午以菜汤、窝头或红薯面饸饹为多。平原区生活水平稍高,早晚以玉米面粥、窝头为多,经济条件稍好的,隔三差五地能吃上面条、馒头、烙饼等。
  本县群众在粗粮细做上颇有特色。
  大婺煎饼:小米、绿豆轧碎去皮,浸泡后磨成浆,加花椒等佐料摊制而成。一次可摊制许多,凉干后可存放数月,农家视为美食。
  小鏊煎饼:稷米或小米轧面,加玉米面发酵,在铁制小鳌子上烤煎即成。
  饴馅:以红薯面、养麦面或高粱面蒸成窝头,用饸饹床子轧成条状,或和生面先轧后蒸亦可。掺榆皮面可增加韧性。
  捏钵:将绿豆、小豆、豇豆、黄豆等磨成豆瓣,浇凉水使其滋润,干后碾粉和为粥状,置捏钵筒压挤为条,煮后加卤可食。
  粘糕:大黄米(黍米)或小黄米(粘谷米)浸润后碾为细粉,掺玉米粉、梅豆、豇豆、大枣和成半干状,撒在蒸篦上蒸熟即可食。粘、甜、软可口,多在重大节日、盖房、娶媳妇、庙会期间食用。
  发面饽饽:亦称发面窝窝。有玉米面、谷面及有菜无菜之分。将煮熟的玉米粒、小米粉碎为面,和面后发酵,捏成窝头蒸熟即可。窝窝里塞红柿子,是本县山民食俗的一大特色。
  块垒:玉米面或谷面拌青菜和为块状,蒸之为馏块垒,煮之为搅块垒,炒之为炒块垒。适于老年人食用。
  炒面:玉米、黄豆、高粱、薯干、养麦等分别炒熟、粉碎,掺以柿糠、枣糠、柿皮面、黑枣面等制成。存放时间较长,系群众旧时习惯食用的代干粮。
  夹心面:俗称包皮面。丘陵区农妇手巧,有作夹心面条者(面条为白面皮,中夹红薯面),口感颇好。
  1947年,本县实行了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初步改善了贫困农民的生活。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县群众生活得以明显改善。一日三餐,干稀皆有,佐以菜蔬。食俗多以小麦面为主,辅以大米、小米等。鲜肉、鲜蛋、蔬菜消费量年年增加。不论山区、丘陵、平原,啤酒、白酒、带过滤嘴香烟需求量大增。
  当今,一些少年儿童已不知块垒、炒面为何物。
  二、服饰
  中华民国时期,本县百姓服饰差距较大。富户多穿绸、缎、纱及皮制长袍、短褂,头戴霸王盔或毡帽,脚穿一道脸或双脸鞋。一般群众多穿自制粗布衣。男以白色、土黄色、青色为主,女以蓝色、灰色、紫色为多。上衣无论单、夹、棉均带大襟,男左女右开口,沿领口至肋下缀手工布扣。裤子均是半尺宽裤腰的甩裆裤,不分前后两面穿,裤腿肥而短。冬季男人束土布腰带,男女均束土布绑腿带。鞋为麻绳纳的布底布帮圆头鞋,无左右之分。女人兴穿尖口绣花鞋。男人头上多包一条羊肚子毛巾。为节衣计,本县有“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将将就就再三年”之说。
  新中国成立后,市布兴起。青壮年多穿市布对门袄褂,后逐渐被解放式制服或中山服取代。火车头帽、制服帽、五眼鞋、松紧口鞋逐渐普遍。
  自70年代末起,本县群众服饰发生了较多变化,衣料逐年趋向高档。做工、款式日渐考究新颖。鞋类、帽类、围巾向艳丽发展,穿西装者日益增多。中青年时装不断更新。老年人服饰变化不大。
  三、发型
  清代男子蓄发,留辫子,国民革命后剪除。有钱人多留正分头、偏分头、背头等。农家男子剃光头。男孩儿前脑留桃形小辫,娇养者梳一条蹶起的小辫。扎红头绳,称“通天辫儿”,后脑勺却剃得精光。单传男孩儿脑腋窝垂一条小辫,扎红头绳,叫“八十毛”。50年代起,农村中青年男子开始留“分头,70年代起,除少数中老年剃光头外,大部分男子留学生头、分头、平头等,近年留平头者渐少,留背头及蓄长发者增多,少数青年人烫发。
  50年代以前,未婚女子多蓄一条大辫子,扎红头绳,婚后即盘髻。50年代初为脖后长发披肩,束以长发卡,后逐渐发展为齐肩短发之剪发头或双短辫、双长辫,蓄长辫者以一前一后为时髦。未婚姑娘有的将双短辫一左一右盘在脑后。80年代以前鲜有烫发者,现时已盛行,有“波浪、“流云”、“菊花”等发式。有的散发披肩,束以各式发卡或丝绸制成的饰物。扎辫者日少。
  四、住房
  山区房屋依山势高低错落而建,多为座北朝南,青石条或红石条垒墙,白石灰或水泥勾缝、划线,横木梁起脊,青石板或红石板盖顶,此为石板房。用石灰、砂子或水泥掺砂子抹顶的为平房。窗户为木质方格棂,糊麻头纸或粉连纸(近年来安装玻璃者日多)。门系寸板对扇门,刷黑漆、挂红边。如宅基宽敞,则建四合院,有东西配房或南屋,大门多朝东或朝南开。正房多为五间,三间一室为居室,两间一室放东西。平原群众住房均为四合院,亦有套院。山墙外表下半部为长方形青石条,上半部多为蓝色表砖,内衬土坯,墙厚50厘米,顶为平顶,系砂子、白灰砸制,门、窗制法与山区同。
  旧时群众习惯在房后山墙砌青石条,上刻“泰山石敢当上梁时,正梁上贴“八卦图”及“姜太公在此诸神退位”条幅,并燃鞭炮以示吉利。
  80年代本县人民经济条件好转,盖新房之风盛行。各村新住宅逐年增多,且水、电、卫生设备配套。墙为红色卧砖到顶,顶系水泥与沙子抹就或钢筋水泥浇注式,沿基抹50厘米高的水泥围子。屋内白灰抹墙、水泥抹地面。条件好的,正房三明两暗双卧室,前出檐,水磨石墙,双开扇大门大玻璃窗,着漆鲜艳。盖楼房、辟地下室、建卫生间者逐渐见多。
  五、迁居
  迁居前有的请阴阳先生择定吉日,设神龛、摆供品、燃香烛、烧纸钱,行三跪礼,请天帝、观音、土地、财神、灶君、门神入位,以求“护佑”。并盘新锅灶,烧谷草,谓之“燎锅底”。乔迁前一晚,各神龛前及屋内蜡烛通明,叫作“举火”。当夜请一德高望重、身体健康、年逾花甲的男性先住一宿,谓之“暖房”。迁居日各门口张贴对联、系红布条,燃鞭炮。于是夜举家乔迁,意为“家财不可外露”。
  这类旧习现已逐步消失。而放鞭炮、设酒宴请乡邻以示喜庆者却很普遍。
  六、家具
  旧时,富裕家庭迎门摆设雕花条几、八仙桌、太师椅。条几正中摆穿衣镜,两旁分放桌灯、掸瓶、糖罐等。屋一侧靠墙摆旧式立柜,个别人家有衣架、梳妆台等。炕上摆一对箱子、一只铺盖床、一只小低桌。平民百姓则陈设简陋。50、60年代,家具样式无大变化。近年来,样式逐年新颖,流行大衣柜、写字台、酒柜、碗橱、电视柜、沙发,茶几等。近年组合家具已进入农村住宅。旧时多睡土炕,现拆炕换床者颇多。凡新建住宅的均不再盘炕。床初为木质或钢管质,现在多为包箱床,席梦思床之类亦属常见之物。炉子由原来的砖盘炉改为铸铁炉,有的户还用上了蜂窝煤炉、液化气炉,部分户安装了土暖气设备。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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