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药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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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172
颗粒名称: 三、药政
分类号: R95
页数: 1
页码: 5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1955年10月至1988年的药政。
关键词: 邢台县 医药 药政

内容

1955年10月30日,县卫生科制订了毒药品购销意见,由卫生协会监督执行。医疗单位按国家规定了使用麻醉药品,医药部门定量供应。县卫生局(科)、医药公司对麻药、剧毒品的管理使用规定了专门制度,不定期地抽查处方,检查库存,监督执行。1984年,《药品管理法》公布后,县卫生局配备了药品监督员。1985年以来连续三年组织药品大检查,对霉变、过期、低劣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药品全部销毁。1988年县卫生局被评为“全国药政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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