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公共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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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16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公共卫生
分类号: R126.4
页数: 2
页码: 588-5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的公共卫生,分别该输了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等。
关键词: 邢台县 卫生 公共卫生

内容

一、饮水卫生
  50年代前,本县不少村民饮用河水、池塘水。丘陵大多数村庄靠旱井、旱池蓄存雨水做为生活用水。
  50年代起,本县不断开展饮水卫生工作。1954至1956年,全县先后改良水井2473眼,对水井采取加高加盖、滤水、消毒等措施,并培训消毒员42人。1966年,全县1322眼水井有655眼达到合格要求。1977年安装插管井2656眼。80年代初,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提高,一些村镇开始安装自来水。山区村镇在西黄村、将军墓、路罗水保站技术指导下,通过集资、联办方式,因地制宜测量、安装自来水设施,使80%的村庄吃上了自来水。特别是一些偏远、干旱的山庄,解除了自古背水爬山、吃水如油的艰难。
  二、食品卫生
  50年代初,县医院兼管全县食品卫生,1956年8月由县卫生防疫站接管。
  1954年7月15日,鉴于会宁村民食物中毒事件,县人民政府发出通报,要求各集镇建立卫生委员会,确保饮食摊点的卫生。1955年,县卫生科印发爱国卫生宣传资料35条,对搞好食品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始发放卫生许可证。1976年,饮食行业执行卫生“五四制”。1979年以来开展春秋两季卫生大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卫生摊点限期整顿,直至吊销执照。1980年4月3日,县卫生局、商业局、县联社联合发出“对从事饮食行业炊管冷饮人员进行体检的通知”。组织专门力量,先后于4月、6月分两期检查了县招待所、供销社饭店、食品门市等97个单位,对不符合标准的炊管人员及时妥善处理。
  1981年3月10日,县卫生局、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对冷饮食业开业凭卫生合格证领取执照的通知”,规定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卫生合格证才可领取开业执照。
  1982年,《食品卫生法》公布后,县卫生局与卫生防疫站配备了4名卫生监督员,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
  三、环境卫生
  为搞好全县环境卫生,1950年,县在西井庄搞改厕卫生试点,并在全县推广。1954年,建立“邢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乡由卫协分会负责建卫生委员会、卫生小组,各村各户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发动群众改造厕所、清除垃圾、整修街道。1956年,大搞除“四害”运动,1年灭鼠400万只,挖蝇蛹200公斤,建公厕3452个,填污水沟671条,清除垃圾90万担,初步改变了农村脏乱面貌。
  1963年开展管水、管粪、管炉灶和灭鼠活动。王快公社被评为地区“卫生红旗”公社,上坡大队被评为“卫生红旗”大队。1976年—1979年,开展两管(水、粪)、五改(猪圈、厕所、水井、环境、炉灶)活动。使其达到卫生标准。整修街道807条,填平污水坑402个,建立公共厕所474个。95%的大队达到卫生要求。北小吕村民厕所无渗漏双缸化受到地区有关部门的表扬。净化、美化环境,种草、种树、养花,成为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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