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食品中毒事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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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159
颗粒名称: 邢台县食品中毒事件
分类号: K599
页数: 1
页码: 5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1954年至1987年发生的食品中毒事件。
关键词: 邢台县 卫生防疫 食品中毒

内容

1954年6月29日,会宁村民因食用病死猪肉,致使22人中毒,1人死亡。
  1961年9月,明水代销店用装拌碑麦种的麻袋装食盐,致使74人碑中毒,死亡6人,致残5人。
  1975年6月,高庄桥集市饭店出售带有沙门氏菌猪下水,使100余人食后中毒。
  1981年6月,前楼下群众因食用带沙门氏菌的猪肉,28人中毒。
  1982年10月,石相村民食用氟乙酰胺中毒而死的驴肉,导致20人中毒。
  1986年4月,北小庄粮站从山西昔阳县购进玉米售给群众,食用该批玉米的人发病率高达94.5%。经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鉴定,确认系禾谷链刀菌和串珠链刀菌所致。
  1986年8月,东张马、沙峪14人食病猪肉中毒,1人死亡。
  1987年7月,西黄村饭店销售死马肉,致使31人中毒。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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