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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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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144
颗粒名称:
第五十七章 卫生
分类号:
R199.22
页数:
11
页码:
580-590
摘要:
本章记述了邢台县的卫生,分别记述了卫生机构、医疗队伍、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医药和公费医疗等。
关键词:
邢台县
卫生
医药卫生
内容
解放前,本县没有公立医院,只有几家私人开设的药舖、诊所。美国基督教堂、波兰天主教堂以举办慈善机构为名开办的“福音医院”、“仁慈医院”(眼科医院),开邢台医院医疗之先河。但农村治病购药全靠几十家私人药舖和民间医生。由于医疗条件落后,天花、麻疹、疟疾、霍乱、伤寒等传染病时有发生,炭疽、甲状腺等地方病广泛流行,死者难以数计。
邢台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于1947年8月在北大郭(今属邢台市区)创办县人民医院。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队伍迅速壮大。1988年底,全县建县级医院3座,分院6所,乡(镇)卫生院28所,村卫生所550所,厂矿、学校卫生室39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由最初3名增加到1888名,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先后消灭了天花、梅毒等6种传染病,控制了伤寒、疟疾、百日咳等九种疾病。由于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医疗设施逐步健全,不仅能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还能治疗一些疑难病症。1982年经省、地验收,本县摘掉了“地甲病县”帽子,1985年被评为全国计划免疫先进县。
第一节卫生机构
一、管理机构
1946-1947年7月,县民政科负责全县卫生行政管理工作。1947年8月,县医院成立,设卫生股,兼管全县卫生工作。1952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设卫生科,编制4人,1958年改卫生局。1968年1月,县成立卫生系统革命委员会。1972年10月恢复成立县卫生局,局下设人事、业务、财务3个组。1982年5月,改设人事、秘书、医政、计财3个科。1984年3月,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归属卫生局领导。
二、医疗机构
邢台县医院
县医院始建于1947年8月,地址在北大郭,时称邢台县人民医院,后经5次易址、5次易名,先后称群众医院、卫生院、县医院、卫生服务站。1971年1月,迁址邢台市桥西区南小汪村南。1972年11月20日,恢复“邢台县医院”名称。
县医院占地面积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6145.6平方米。院内设有门诊楼、病房楼。医院在邢台市北长街设第二门诊部,又称“干部门诊部”。
县医院在初建时仅有7名职员,1985年,医院职工增至180人,开漱床位150张,年门诊量达10万余人次,年出院病人4000多名。医疗科室开设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医技科室开设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理疗针灸科。理疗针灸科分设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针灸等功能科室。价值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有:救护车2部、国产200毫安X光机1台、国产500毫安X光机1台、阿洛卡—60BM型超声诊断仪1台和脑电图机1台。
县医院系全民所有制综合性社会医院。医院有副主任医师5名、主治医师33名、医师63名。内科专长心脑血管病治疗。外科于1954年开展无菌手术,60年代开展腹部手术,妇外阴式子宫切除手术,70年代中期开展胸部手术及胸腺摘除手术,专长脑脊膜膨出手术。
邢台县第二医院
县第二医院院址在将军墓镇,原为国营河北第四机械厂所属375医院,初建于1973年。1982年11月13日,经省政府批准移交本县,除原有全部财产及大部分职工外,又从原县医院、将军墓分院抽调部分职工改编为邢台县第二医院。
该院占地面积10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其中门诊538平方米,病房720平方米,医技科室430平方米,职工宿舍1250平方米。大型设备有救护车一部,200毫安爱克斯光机一台、B超一台。
病房编制床位80张,设内科、外科、妇科。医技科室设放射科、检验科、针灸理疗科、五官科、药剂科。年门诊量3万余人次。病床使用率75%,病床周转率26次/年。
1988年底,职工69人,其中医务人员51人,主治医师6人,医师12人。内科能处理常见疾病及抢救危重病人。外科设有开颅手术器械,能做腹部手术,以肛痔手术见长。中医治疗妇科病见长。
邢台县中医院
中医院设在南石门镇,1958年初建为南石门镇卫生院。1972年10月改编为县医院分院。1987年9月28日,经县政府研究省中医管理局批准改建为邢台县中医院。
1982年,省卫生厅拨款,在原分院旧址之西邢和公路北侧建成新院1处。门诊与病房为一体,建筑面积950平方米,固定资产17.95万元。改为中医院后,编制床位50张,其中综合病床30张,妇科病床20张。现有职工39人,其中中医中药人员19人,主治医师6人,医师13人。
门诊部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医技科室设放射、检验、心电图、理疗药房。年门诊
量3万余人次,中西结合治疗心脑血管病、盆腔炎、急腹症以及中医中药治疗不孕症有一定经验。
邢台县医院各分院
1972年10月,经地区卫生局批准,将路罗、将军墓、西黄村、皇寺、南石门、东汪、晏家屯7个卫生院和浆水地段医院统一改为县医院分院,系全民所有制单位,直属县卫生局领导。1982年接受375医院改建县二院,撤销将军墓分院,建中医院后撤销南石门分院。
1975—1980年,县卫生局分期分批装备了各个分院。各院都建立了病房,开设床位,配备了X光机、显微镜、心电图机。达到了一般病人就地治疗,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的条件。浆水、路罗各有一部救护车。1982年,省卫生厅为浆水分院投资23.5万元,建门诊、病房综合楼一幢;为西黄村分院投资6万元,新建门诊部一所。
浆水分院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浆水卫生所,1956年扩建为地段医院。1957年由县政府拨款1.2万元,购置15毫安X光机1台和部分外科手术器械。1974年9月,开始搞姜石粉抗癌试验及姜石改水效果观察,自行研制的姜石粉销往全国不少地区。1984年10月13—23日,全国著名肿瘤专家到浆水、路罗实地考察了这项科研,肯定了姜石抗癌效果。
乡(镇)卫生院
1950年,东汪区建立集体联合诊所。1952—1955年,全县建有24个卫生所。1958年,7个人民公社建有7个卫生院,33个管理区建有26个卫生所。1961年5月21日,全县划为33个公社,每个公社有一个卫生所。1988年底,石相、南大树、祝村、王快、会宁、谈话、张尔庄、张安北、北小汪、羊范、龙化、大贾乡、太子井、马河、龙泉寺、西上庄、河下、白虎庄、西枣园、宋家庄、崇水峪、西黄村、将军墓、杨庄、白岸、城计头等26个乡(镇)都建有卫生院。
由于国家投资、地方自筹及自身积累,各卫生院都有房舍、器械、医药设备。1976—1980年,县卫生局投资10万余元装备卫生院,使各院具备了透视、化验条件。1988年底,各院共有职工171人,其中固定工79人。有主治医师2人、医师88人、医(药、护、技)士40人。卫生院除医疗以外,还担负所在乡(镇)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手术、爱国卫生等各项卫生任务。
卫生院属集体所有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1981年,实行为期3年的承包经营管理。
六、其它医疗机构
村卫生所;1963年前,乡村只有个体医生。1963年后全县80%的大队建立保健站,半农半医达900多人。1968年,半农半医改名“赤脚医生”。1969年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1977年,全县建合作医疗站640个,备有中西药品及一般医疗器械。全县赤脚医生1702人,平均每个大队2—3人。1984年,合作医疗站改为保健站,赤脚医生经考试改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987年,保健站改名为村卫生所。1988年底,全县有乡村医生1028人、卫生员98人。
个体行医:1949年,全县82名个体开业行医。1954年增至347人,是公立医生的13倍。1955年,经过整顿为344人,发放了行医证书。1964—1982年,国家不允许个体行医。1983年政策放开,县卫生局首批为12名符合行医条件者发放了个体开业执照。1988年底,全县个体开业行医者123人。
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1955年,会宁中学、小河矿砂厂首先创办保健室,配备了专职医生。1979年,全县厂矿、学校医务室增至21个,人员33名。1988年发展到39个,卫生人员达73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医师2人。
第二节医疗队伍
1947年8月建立县医院时,只有2名医生、1名卫生员和1名职工。1988年,全县医疗单位在职人员达602人。医疗队伍由中医、西医和中西结合医构成。
中医队伍
民国时期以前,城乡主要依靠民间中医治病。
建国后,县医院于1950年3月召开全县第一次卫生工作会议,建立了医生联合会,当年发展会员200多人。1954年11月5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中医代表会,年底,全县中医人数达305人。1954—1959年,乡卫生所主要医疗力量仍是中医。1976年,县医院成立中医科,并开设中医病床10张。1979—1983年,采取中医带徒的办法,培养青年中医42人。1988年12月,全县卫生单位已有中医中药人员260名,其中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药)师15名、医(药)师35名。县医院老中医许贺之采用中药治疗肺结核,医生范庆凤针灸治耳聋、针灸配合药物治疗高血压,医生吴化育用中药治疗妇科病都有丰富的经验。
卫生技术人员分类情况
西医队伍
解放初期,西医人员很少,本县仅有1名西医。1948年增至2名,1955年增加到68名。1988年底,各类西医人员达450名,其中副主任医师3名、主治医(药)师64名、医(药、护、技)师为119名,成为本县各级医疗单位一支主要医疗力量。
中西结合医
1950年3月县卫生协会成立后,大力倡导中西医结合,开展两法治疗,走中国式医学发展的道路,使更多的西医学中医。县医院举办三期西学中班,培训学员80人。县卫生学校举办西学中班二期,培训学员80名。1988年底,3名医生晋升为中西结合医职称。其中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1名。
医学教育
1958年7月,县医士学校在浆水成立,招收学员100名,开设中医、西医两个班,学制3年。1960年6月,招收第二届学员50名,分配第一届学员50名。1958年9月28日,《健康报》头版头条以“邢台医士学校白手起家勤俭创业”为题作了报道,并附图片2张。1962年5月该校停办。
1958—1960年,本县中医进修学校(地址在沙河城关)举办了四期中医进修班,一期西学中班。
1976年10月,县卫生进修学校于邢台市桥西冷冻场路建立,主要任务是培训提高各类在职医务人员。截至1988年,共办培训班19期(每期半年至一年),培训医务人员899人。1988年,该校工作人员29名,其中担任教学任务的卫生技术人员24名。学校附设门诊部1处。
第三节卫生防疫
一、机构
1947年县医院成立,兼管卫生防疫工作。1956年8月,正式建立县卫生防疫站,人员编制7名。1968年1月,县防疫站与县医院等机构合并为卫生服务站,有2人主管防疫。1972年5月,防疫站恢复建制,始有5人,站址设在邢台市府前南街。1975年10月,在县医院东侧建成防疫站办公楼。1982年省卫生厅拨款17万元,县自筹10万元,在邢台市石油巷新建办公楼一幢,内设办公室、卫生科、防疫科、检验科、宣传科。先后于1979年、1987年装备救护车、苏制计划防疫冷链车各一部。
县卫生防疫站是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又是全县卫生防疫业务技术指导中心。1988年底,有卫生技术人员5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名、主管医师9名、医师11名。1983年,提前达到1990年计划免疫指标。
二、传染病防治
县医院成立后,即开展种牛豆预防天花。1954年,全县接种牛豆45342人。1955年,完成接种任务2.4万人。
50—70年代,本县发生和流传的传染病有:麻疹、伤寒、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猩红热、流感、痢疾、流脑、乙脑、钩病、肝炎、黑热病、斑疹等。其中麻疹、伤寒、白喉、流脑、流感、肝炎发病面较大。1956年,全县发生黑热病33人,全部治愈。1959年,伤寒病60人,治愈59人、炭疽病38人,死去8人。1961年9月,发生伤寒2191例,经治疗全部治愈。1967年春,全县发现流脑1296例,天津医学院、河北省结核病院、邢台地区人民医院、邢台眼科医院均派出医疗队集中治疗,除45人死亡外,其余全治愈。1983年,共发生传染病4107例,总发病率为1099/10万。1985年7月,马峰村发现结核病13人,省结核医院与本县医务人员深入该村进行治疗,基本痊愈。1988年底,本县消灭了天花、白喉、钩病、黑热病、脊炎等传染病,其他传染病也得到有效控制。
三、地方病防治
本县流行的地方病有:甲状腺肿大、炭疽、布病、梅毒等。甲状腺肿发病率最高。1982年前,被国家列为地甲病县。
甲状腺肿俗称瘦病,全县各地都有发生,山区尤为普遍。1957年,县防疫站在山区普查296个村庄,发现甲状腺肿患者16013人,占山区人口的20%。当年从河南购进治瘦药,从4月开始治疗,到年终,844人恢复健康,15128人好转。1957年11月12日,县人委、县联社联合发出“关于预防甲状腺肿在山区进行食盐加碘”的通知,进行全面预防。1983年,本县地方病发病率降到20%以下,达到河北省定指标,摘掉了地甲县的帽子。
炭疽病在丘陵区发病率较高。1959年,皇寺、张尔庄公社发病38人,8人死亡。1962年,全县发病192人,治愈184人,死亡7人。1963年8月,南石门、皇寺、西黄村一带炭疽流行,发病102人,死亡7人,死亡牲畜170头。
1987年8月,西青山发生布病11例。市、县有关领导前往查看。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防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附:食品中毒事件
1954年6月29日,会宁村民因食用病死猪肉,致使22人中毒,1人死亡。
1961年9月,明水代销店用装拌碑麦种的麻袋装食盐,致使74人碑中毒,死亡6人,致残5人。
1975年6月,高庄桥集市饭店出售带有沙门氏菌猪下水,使100余人食后中毒。
1981年6月,前楼下群众因食用带沙门氏菌的猪肉,28人中毒。
1982年10月,石相村民食用氟乙酰胺中毒而死的驴肉,导致20人中毒。
1986年4月,北小庄粮站从山西昔阳县购进玉米售给群众,食用该批玉米的人发病率高达94.5%。经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鉴定,确认系禾谷链刀菌和串珠链刀菌所致。
1986年8月,东张马、沙峪14人食病猪肉中毒,1人死亡。
1987年7月,西黄村饭店销售死马肉,致使31人中毒。
第四节妇幼保健
一、机构
县妇幼保健站于1953年建于大贾乡。1956年迁址于邢台市靛市街,后迁府前南街。“文化大革命”时期与县医院等机构合并为县卫生服务部。1975年4月恢复建制,1977年3月迁址于南小汪,内部设办公室、化验室、门诊部,门诊分设妇科、儿科,在县分院、乡(镇)卫生院设专职保健医生和妇幼保健室。
1988年底,县妇幼保健站人员29名,其中中级技术职称4人、初级20人。
二、婴幼保健
50年代以前,乡村采用旧法接生,新生儿死亡率很高。县妇幼保健站成立后推行新法接生。1953年,全县建起新法接生站17个,培训新接生员120名。至1955年底,全县有新法接生站43个,新法接生员401人。1959年,全县建妇产院41个,拥有接生员358人。全县普及新法接生,消灭了“四六风”和产褥热。1975—1976年,全县培训复训接生员1329人,达到每村1—3人。1978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99.76%,新生儿破伤风降至1%以下,凡规定内生育的,均未发生产褥热。
1954年7月22日,县卫生科、妇联联合发出“加强婴儿夏季卫生”的通知。对营养不良和患有某种疾病的婴儿进行免疫、预防、免费放药等多种措施治疗。
三、妇女病普查普治
1960—1975年,县卫生部门组织力量,多次对全县妇女进行普查,1960年,发现患有闭经、子宫脱垂、宫瘤、不孕症等各种病的妇女占受检妇女的90.79%。1976年,全县建妇幼保健室460个,自制产床640张,产包710套;治疗子宫脱垂患者589人,治愈好转率98%。普查43355人,各种疾病治愈率87%,并实行了“五期劳动保护”制。1979年,县妇幼保健站被地区评为先进单位。1986年,为11个乡(镇)22个村的妇女阴道脱落实行了免费治疗。1987年,利用自采器对5000名妇女进行检查,并在冀家村乡实行母子系统管理和婚前检查,对患有疾病的妇女进行多方面的预防和治疗。
第五节公共卫生
一、饮水卫生
50年代前,本县不少村民饮用河水、池塘水。丘陵大多数村庄靠旱井、旱池蓄存雨水做为生活用水。
50年代起,本县不断开展饮水卫生工作。1954至1956年,全县先后改良水井2473眼,对水井采取加高加盖、滤水、消毒等措施,并培训消毒员42人。1966年,全县1322眼水井有655眼达到合格要求。1977年安装插管井2656眼。80年代初,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提高,一些村镇开始安装自来水。山区村镇在西黄村、将军墓、路罗水保站技术指导下,通过集资、联办方式,因地制宜测量、安装自来水设施,使80%的村庄吃上了自来水。特别是一些偏远、干旱的山庄,解除了自古背水爬山、吃水如油的艰难。
二、食品卫生
50年代初,县医院兼管全县食品卫生,1956年8月由县卫生防疫站接管。
1954年7月15日,鉴于会宁村民食物中毒事件,县人民政府发出通报,要求各集镇建立卫生委员会,确保饮食摊点的卫生。1955年,县卫生科印发爱国卫生宣传资料35条,对搞好食品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始发放卫生许可证。1976年,饮食行业执行卫生“五四制”。1979年以来开展春秋两季卫生大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卫生摊点限期整顿,直至吊销执照。1980年4月3日,县卫生局、商业局、县联社联合发出“对从事饮食行业炊管冷饮人员进行体检的通知”。组织专门力量,先后于4月、6月分两期检查了县招待所、供销社饭店、食品门市等97个单位,对不符合标准的炊管人员及时妥善处理。
1981年3月10日,县卫生局、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对冷饮食业开业凭卫生合格证领取执照的通知”,规定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卫生合格证才可领取开业执照。
1982年,《食品卫生法》公布后,县卫生局与卫生防疫站配备了4名卫生监督员,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
三、环境卫生
为搞好全县环境卫生,1950年,县在西井庄搞改厕卫生试点,并在全县推广。1954年,建立“邢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乡由卫协分会负责建卫生委员会、卫生小组,各村各户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发动群众改造厕所、清除垃圾、整修街道。1956年,大搞除“四害”运动,1年灭鼠400万只,挖蝇蛹200公斤,建公厕3452个,填污水沟671条,清除垃圾90万担,初步改变了农村脏乱面貌。
1963年开展管水、管粪、管炉灶和灭鼠活动。王快公社被评为地区“卫生红旗”公社,上坡大队被评为“卫生红旗”大队。1976年—1979年,开展两管(水、粪)、五改(猪圈、厕所、水井、环境、炉灶)活动。使其达到卫生标准。整修街道807条,填平污水坑402个,建立公共厕所474个。95%的大队达到卫生要求。北小吕村民厕所无渗漏双缸化受到地区有关部门的表扬。净化、美化环境,种草、种树、养花,成为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
第六节医药
一、中药
本县中药材资源丰富,遍布山区、平原。据1971年河北省农业大学植物系与县有关部门联合普查证实,全县生长出产中草药材达500余种,尤其盛产枣仁、柴胡、赭石、远志、地榆、何首乌、生地黄、薄荷、王不留、牵牛、地丁、车前子、皂针、兔丝、茵陈、槐角等2。余种。本县枣仁质量高、产量多,被古代医药界誉为“邢枣仁”。以往行销云南、贵州等省,如今畅销海外,被列为国家二类产品。柴胡味苦性平,和解表里,是常用的一种中草药,本县山区大面积出产。赭石俗称老牛血,有降逆止吐作用,后青峪村山上盛产此药。另有二黄梅花又名接骨丹,研末和入食物内人畜折骨食之甚效,当地至今仍采用此法治疗骨折。三级医疗单位临床处方所需中药,多从医药公司购进,剂型为经过加工后的饮片和收集的可入药的植物丸、散、膏、丹、饮料、药酒之类。1970年以来提倡自采自制自用,公社卫生院均可自制丸、散、膏、丹。县医药公司还组织群众种植中草药,每年达千亩之多。1970年,本县卫生部门征集土单验方360多个,并将境内所产的中药材名称、性能、采集方法、用法用量辑印成册,广泛传播。东戈村霍守礼继承先人医学遗产,自制中药,采用“自然正骨、不用刑具”治疗骨损伤方法;张安北村宋国栋加减三星汤治疗正、偏对口,均有显著疗效。
二、西药
医疗单位所需西药均从当地医药公司购进,70年代,县医院从外省、地外有少量采购。。县医院在70年代曾自制过大批输液液体和部分针剂。
三、药政
1955年10月30日,县卫生科制订了毒药品购销意见,由卫生协会监督执行。医疗单位按国家规定了使用麻醉药品,医药部门定量供应。县卫生局(科)、医药公司对麻药、剧毒品的管理使用规定了专门制度,不定期地抽查处方,检查库存,监督执行。1984年,《药品管理法》公布后,县卫生局配备了药品监督员。1985年以来连续三年组织药品大检查,对霉变、过期、低劣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药品全部销毁。1988年县卫生局被评为“全国药政先进单位气
第七节公费医疗
1939年7月,冀南主任行政公署规定,在每月160元(旧币)公杂旅政费中包括医药费用。1941年3月30日,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规定,县政府(公安局在内)每月医药费50元(冀钞),超过者须经专门批准,始得开支。
1948年,太行行署供给制度规定,不论干杂人员,每人每月医药费小米5市斤,由机关掌握。
1949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其经费管理先后实行“实报实销制”和“包干制”两种办法。
实报实销制:1953年前,享受公费医疗者先使用“公费医疗证”,后改为使用全县统一制的“二联单”,到指定医院就医。1954—1979年,实行“公费医疗证”,享受公费医疗者持证到定点医院就医。
包干制:1980—1983年,县财政局规定,享受公费医疗者平均每人每年为30元。按系统、按单位包干结余留用办法。
1984年,改革了公费医疗管理,实行住院费用按比例分担(个人10%,单位20%、公费70%),门诊费用按享受公费医疗者参加工作的年限,分为60元、48元、36元、24元四个档次,分配到各单位管理使用。离休干部、二等以上残废军人,仍实行实报实销。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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