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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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099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教师队伍
分类号: G527
页数: 4
页码: 564-5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的教师队伍,分别记述了基本情况、教师考核、教师进修等。
关键词: 邢台县 教育 教师队伍

内容

一、基本情况
  清末以前,县官学教授由县知县委任。私学先生由学董或雇主挑选。清末民初,新学堂教师多为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充任,不足部分,由劝学所选贤,逐渐取代了私塾先生。
  1938年,抗日县政府在浆水举办“知识分子训练班”,其中140人担任教师,使抗日根据地里村村建起学校,并都派去了教员。
  1945年邢台城解放,县东部农村变成了解放区。为发展教育,9月,县教育科先后举办了三期教师培训班,培养300名教员,使全县教育很快得到恢复。1950年全县教员达570人。
  1951年,一批复退转业军人参加教育工作,但教师队伍仍不足。1954年又录用了32名民办教师,并接受了一批外地师范、高中毕业生来任教。1958年和1959年全县大办教育,为解决教师不足,除短期培训一批高、初中毕业生任教外,还大批录用民办教师。1959年底,全县教师总数达1824名,其中国办教师1621名,民办教师203名。
  由于教师队伍发展过快,教师队伍质量不高,1960年下半年开始整顿精简,到1963年后精简教师220名。
  “四清”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队伍受到严重冲击,大部分教师被批斗,,12名教师被迫害致死,受到各种处分的262名(其中开除公职的87名)。1976—1980年先后平反,有104名教师回到岗位,45名学校领导恢复了职务,12名被迫害致死的开了追悼会。
  1968年后学校“复课闹革命”,教师严重不足,只好大批录用民办教师,并在会宁中学设师范速成班,培养出100名教师。1969年,全县教师发展到2652人,国办教师仅788人,下余1864人全是民办教师。1977年由于教育的发展,又大量聘用民办教师,全县教师达3995人,其中国办教师1076人,民办教师2919人。小学教师中民办是公办的8.3倍;中学教师中民办为公办的1.4倍。小学教师中高中、中师毕业的占44%,中学教师中具有大专学历的仅占7.6%。由于民办教师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多数程度较低,为提高教学质量,从1978年起,对全县民办教师进行了评定,不合格的则辞退。1980年不再录用新的民办教师。1981年9月,有460名民办教师领取了“任用证书”,1058名领“试用证书”,320人被辞退。1973—1988年,通过各种渠道民办教师转正1099人。基本扭转了民办教师过多的非正常局面。同时,师范毕业生源源上岗任教,老教师陆续退(离)休,教师队伍趋向年轻化、专业化。1988年全县小学教师中专、高中以上程度的就有1494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79%;乡办初中教师中,大专毕业108人,中专、高中毕业的784人,占乡中教师总数的80%;县办初中教师全部是大专、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在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的情况下,1987年本县为教师队伍评定了技术职称。有2252名公办教师和926名民办教师评为不同级别的技术职称,其中高职39名、中职636名,助级以下职称2500名,并实现了职务工资挂钩。
  二、教师考核
  清末,本县对官学教师的考核为业务和升学率,并依次决定其升降。私学先生一般由雇主或学董们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评定优劣,决定任免。民国初,国办学校教师考核为文化、业务能力和教学成绩;民办学校根据学生识字量和升学率评定教师。抗日战争时期,本县抗日临时政府先后3次在将军墓考核教师。内场考核其文化水平,外场考查学生作业、歌咏、队列、体操等。
  建国后,教育科于1952、1954连续两年对全县小学教师进行摸底测验。此后,常以听
  课及以学生学业实绩为依据,对教师予以评定。
  1972年7月,通过对全县教师进行政治、业务、文化考查,为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任用、辞退提供了依据。1980年、1981年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分别进行了统编教材和文化考试。1982年,由省统一命题,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者免试)进行过“教材、教法关”考试,1460名小学教师、635名初中、高中教师考试过关,1983年,为这批教师颁发了“合格证书”。1986年,为未过关教师进行了补考。
  为了促进教师文化进修并为教师职称评定提供依据,国家教委于1986年开始对学历未达标教师进行“专业合格证”考试。为提高教学质量,县文教局于1982年制定了教师教学成绩考核规定:高中毕业的考核以本届毕业生高考初选数为标准,非毕业班则每班抽测15—20名学生,县统一评卷,分科按人计算平均分;初中毕业班的考核结合中考进行,非毕业班每班抽测25—30名学生。农村中学由总校区组织考试、评卷,县办中学由县文教局教研室组织考试、评卷,分科按人计算平均分数。小学的考核办法由各中心自行拟定,可以同考核成绩记入教师档案,以为公办教师评薪、晋级,民办教师转正、辞退的依据。
  三、教师进修
  1938年春,本县抗日临时政府在浆水举办首届教师时事政策短训班。1942年,根据地教师在安庄举办整风文件学习班,历时两个月。1940—1944年,县政府在下坡举办“抗日师范短期进修学校”。1945年9月,教育科在县城西门里开办4期训练班,组织闲散知识分子和原日伪学校教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使之服务于人民教育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在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着重抓了文化业务进
  修。
  1.短训班。1952年10月,全县教育干部在会宁完小学习“祁建华识字法”。1953年,在李马举办初级教师培训班,学习注音字母及小学语文、数学教材教法。1956年一1957年,邢台专署在本县招待所举办普通话训练班,全县800名教师参加学习。1976年后,县教师辅导站通过每年短期培训,解决了中学新教材教学中的疑难问题。
  2.学校自培。学校以教研组的形式,采取以老带新、互教互学、集体备课、听课、观摩等多种方法提高教师素质。同时,县文教局组织校长听课、观摩、切磋教学方法,进行教学研究。
  3.教师自学。根据教学需要,针对文化、业务知识的缺漏,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一些教师由此自学成才。
  4.函授。1952年,本县成立函授师范学校,系统培训在职小学教师。各县办中学学历未达标的教师,参加了北京、天津等师范院校举办的函授学习。1978年,有47名中学教师参加函授学习。1979年,县教师辅导站改为“邢台县教师进修学校”,旨在培训提高小学教师。1980年,本县撤消公社教师辅导站,建工委教师辅导站,定员、定时具体辅导小学教师。通过学习有1460名小学教师过了教材关。
  1982年秋,县进修学校从教师中招收中师函授学员1600人,三年中有819人系统进修了中师课程。1985年,9名高中教师获河北师大函授本科毕业证书,22名初中、高中教师获邢台地区教育学院毕业证书。
  5.巡回授课。1978—1983年,县教师进修学校分设8个面授点,向全县初中教师巡回授课。
  第八节考试制度
  清光绪年间,考试为科举制。民国初期,初级小学没有固定考试制度,但升高级小学必须经过严格考试。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学校考试机动灵活,考试合格,可提前升级或毕业,亦可单科结业。
  从50年代起,学校考查包括课堂提问、作业、小考等。阶段考试每学期1—2次,并进行期末和毕业考试。60年代初学校进行课前考、课后考、月考、阶段考、期中考、期末考,小测、大测频繁进行,师生疲于应付。1964年,县文教局规定:小学语文、算术,中学政治、语文、数学、外语,高中物理、化学可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分数各占学期成绩50%,其余学科依平时考查计分。升级考试于学年末进行。小学语文、算术总成绩,中学2门主要学科成绩经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准升级或毕业。初级小学招生不经过考试。高小、初中招生由县统一命题组织考试,按先重点、后一般分批录取。
  1966年以后,考试制度被批判。“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学校招生实行“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1977年,恢复考试制度,规定每学期中、末进行考试,各科平均成绩经补考仍不及格者,不予升级或毕业。因受片面追求升学率影响,各学校出现统考排队,重主课、轻副课,片面追求升学率等偏向。1981年,在纠正以上偏差中,规定小学每年上学期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下学期进行期中和年末过关考试。年末过关考试由县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由学区命题。升级毕业考试由学区(学校)自行安排,两门主要学科经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准升级或毕业,应予留级或发给修业证书。
  小学就近入学、分片招生。初中、高中招生考试全县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按先重点、后一般原则逐级选拔新生。1983年,为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县文教局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县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5名者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录取新生时在其总成绩上加10分。
  1980年,国家高考实行初选。同年,本县为解决中考考生过多、工作量过大问题,限制了考生名额,规定初选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中考。1988年,国家取消高考初选,本县针对县办中学初中部班容量过大的现象,限定每班初选考生50名。同时规定,考生加试生物及生理卫生科,测试由县统一名题。农业职业中学、县师范及有关中专、技术学校招生与高中招生一同进行。报考技校的考生免试外语,报考中师的考生面试音乐、体育、美术。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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