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教育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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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073
颗粒名称: 二、基层教育机构
分类号: G526.2
页数: 1
页码: 5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教育机构中的基层教育机构。
关键词: 邢台县 教育 教育机构

内容

1.区、公社和乡(镇)教育行政机构。1949年前,村办和私人办小学由学董管理。抗日政府建立后,区设文教助理员,负责本区各学校的管理工作。1951年后,全县分七片设总校长,每片分设若干中心学区,设中心校长。1958年公社设文教部,管理区设中心校长。1962年工委设总校长,公社设中心校长。1968年9月,公社建贫农下中农管校委员会,继而成立“教育革命委员会”。1978年恢复总校长、中心校长负责制。1983年,学区增设中心教育主任,主抓教学业务。
  2.县办学校。民国年间,县办高级小学8处(其中女高1处、区立高级小学2处),各设校长1人。
  1952年后,县办中学、各专业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设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幼儿园设院长、副院长。“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管理,后建立学校“革命委员会”。1978年恢复原建制。
  3.工农业余教育。1949年,区文教助理员兼管业余教育。1952年,各区配备专职扫盲人员。1960年,各工委设专职业余教育干部。1983年,各公社增设业余教育专职干部,属教育编制,在中心学区办公。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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