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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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07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科举制度
分类号: D691.3
页数: 3
页码: 551-5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科举制度,分别记述了儒学、书院、社学、义学、私塾等。
关键词: 邢台县 制度 科举

内容

隋初创科举,教育被社会所重视。县境内私人讲学者日多。元明清代已有儒学、书院、义学、社学等教育机构。历史上许多科学家、政治家如刘秉忠、张文谦、郭守敬、王本固、赵孔昭等,都是本县蒙童,后跻身仕途。仅明代就有进士11人、举人82人,清代有进士13人,举人100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科举制度废除,开始兴学堂。
  一、儒学
  本县儒学设在县文庙旁,又名学宫,亦称县学,为秀才深造进而参加乡试、会试、殿试的地方。明清时期,本县按国家规定考取文武童生(秀才),三年两试称岁试和科试,清代邢台县岁试取文童18名、武童15名。科考取廪膳生20名、增广生20名。凡被录为秀才者均需入儒学学习肄业,学习期间廪膳生由县学赋其银两、粮食补助,其余秀才均自费。学校开支主要靠学田615亩的地租维持。儒学由县衙教谕、训导分别掌管,经史大义由教谕掌之,礼、律、书、乐、射、算,由训导掌之。另外,还按规定每次岁试,科考都要向府学拔送2—4人。
  二、书院
  宋元时期,战乱连年,学者多择名山胜地建立书院,作为研究学术和聚传教授的场所。朱末县西部紫金山(今白岸乡西部)就建有紫金山书院。著名学者刘秉忠、郭守敬、张文谦、张易、王询等曾一度就学于此,五人后来均被元朝重用,称为紫金山五杰。明清代书院最盛,成为准备科举考试的场所。明嘉靖年间,顺德知府高迁在城内北长街建龙岗书院(今县招待所处,现院内仍有石碑一方),清初,县又在南长街建育婴堂,后改为育英书院(今南长街小学处)。书院均选择著名学者任主讲。
  三、社学
  社学是元、明、清三代地方上采取官办民助的形式建立的小学。元代50户为一社,每社建一社学,全县社学数无考。明代全县有社学15所。万历十九年,知县朱诰一次就建社学7所。清代,要求一乡办一所社学,乾隆时新建社学17处,光绪时全县社学40多处,除城关、平原外,四道山川也建有社学。社学的费用多由县府拨给,少数用寺庙土地租金。教师均选择“文义通晓”者主任。社学课程除四书外,还要学冠、婚、丧、祭之礼及经史历算,并要学习《御制大浩》,《本朝律令》等。
  四、义学
  义学多是捐资建立的学校。元延佑年间,羊范段祯捐资建邢台第一个义学,礼部曾赠匾;“义士之门”进行表彰。此后,富豪商家多有效仿。明末清初,天灾人祸,义学所剩无几。康熙十五年(1676)知县申奇猷捐资,于太庙旧址建义学一所,雍正二年(1724),知县戴天球捐资于城西霍楼村建义学一所,乾隆四年(1739)知县刘蒸雯大办义学,并奖励办学者,遂建义学多所。
  五、私塾
  私塾散见于较大村庄。有合村办村塾及家庭办私塾的。
  义学、私塾系启蒙教育。学童年龄悬殊,以其经济状况而入而出。之后自学,同窗小聚,传阅诗文,谓之“文会”,准备考取秀才。启蒙教材一般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以至《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教程分教书、背书、理书、讲书。其中习字教学甚严格,描红、临摹程序固定。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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