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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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3
页码: 505-5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的地方武装,分别概括了清代地方武装、民国时期地方武装和人民武装等。
关键词: 邢台县 军事组织 地方武装

内容

一、清代地方武装
  自明朝开始建立地方武装,清代即有完整的建制。清光绪三十年(1905),县城南关设巡警局,有管带1名,马兵8名,马8匹,步兵25名,其经费由府、县及各商户共同承担。
  二、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1、邢台县侦稽队,保卫团
  民国十七年(1928),境内土匪猖獗,经地方绅士倡议,县公署成立了侦稽队,共有队员20余人。是年,又成立保卫团,团长由县长孙永彬兼任,除原侦稽队划归团总部管辖外,还分别在七个区域成立保卫团分队,每分队有队长1人,团丁20余人。
  2、保甲自卫团
  民国年间,成立保甲自卫团。按照保甲制度,实行以户为单位的保甲编组,10户为1甲,10甲为1保。凡年满18〜40岁男性,均编为团员。民国二十九年(1940),本县共设449保,4623甲,共有团员19337人,缨枪1896杆,土枪1720支,大刀1152把。
  三、人民武装
  1937年11月,八路军一二九师派周桓、高扬率领十八集团军东北抗日第一游击纵队来到浆水,帮助建立邢台抗日临时政府,下设武装部,随即建立起由共产党领导的本县第一支地方人民武装——浆水抗日游击大队。该队下设3个中队,180余人,刘振邦任大队长,王新三任政委。1938年3月,该大队被编入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独立团。
  1937年12月12日,在八路军一二九师先遣支队的帮助下,又在营头成立了邢台县抗日政府,下设武装部。随后,一二九师先遣支队第五大队改建为邢台县独立营,营长由县长胡震兼任。浆水、营头两个抗日政府的地方武装当时归一二九师领导。
  1938年4月,浆水、营头两个抗日政府合并为邢台县抗日政府。1939年7月成立“中共邢台县军事委员会”,县武装部为军事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1940年8月,邢台县抗日政府又分为邢东、邢西两个县政府。邢东县成立独立营(后编入八路军太行军区42团);邢西县成立“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委员会”(简称“武委会”)
  1942年4月至1946年,邢东、邢西两县几经分合,“武委会”也随之分合。1946年以后,“邢台县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委员会”改称“邢台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49年8月,“邢台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改称“邢台县人民武装部”,隶属县委、县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邢台军分区双重领导。之后,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在11个区设立了基层武装部,并配置专职武装干部。
  1951年,县人民武装部正式纳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邢台县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人,第一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
  1954年,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县兵役局,下设组织动员科、征集科、预备役民兵科、预备役士兵科、预备役军官科。1959年,县兵役局又改称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又改设组织科、作(战)训(练)科、政工科。1975年又改设军事科、政工科、动员科。
  1961年以后,全县3个工委、33个公社及县直党委均设人民武装部,并配置专职干部。
  1986年,县人民武装部恢复地方建制,其工作人员纳入地方编制;内部机构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
  附:日伪邢台县警备队(团)
  该队成立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是日本占领军豢养的地方汉奸武装。名义上属伪邢台县公署领导,实际上受驻邢日军调遣。其主要任务是配合日军警戒放哨,镇压抗日力量。警备队成立初期,仅有1个中队,到1941年,其编制为1个大队,3个中队,9个小队,另有教育队,修械队,共有警官、警兵364人,大小枪支308余支,汽车3辆。其所用经费由商、民各半摊纳,月金额8448元。1942年警备队扩编为警备团,辖有3个大队,9个中队。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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