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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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81
颗粒名称: 四、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5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50年代初至1986年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
关键词: 邢台县 退伍军人 安置

内容

50年代初,遵照中央军委指示精神,本县成立了“转退军人委员会”,后改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先后发放复员转退军人生活困难补助粮61,040公斤,补助款192092.7万元,牲畜44头,羊1346只,水车5辆,双轮双铧犁4架。
  1954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后,采取了退伍军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安置原则。
  1984年,本县成立了“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至1988年,共接受经过部队培养的军地两用人才795名,被用人单位录用523名。
  1985年,本县从资金、信息、科技等方面开展了抚优工作。至1986年,共扶持3600户,投放资金24.45万元,使80%被扶持对象走上致富之路,部分户成为万元或双万元户。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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