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优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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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80
颗粒名称: 现金优待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5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优待形式改为发现金,由乡(镇)统筹资金,对军属实行普优,即统一集中资金、统一标准、统一兑现。
关键词: 邢台县 群众优待 现金优待

内容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优待形式改为发现金,由乡(镇)统筹资金,对军属实行普优,即统一集中资金、统一标准、统一兑现。全县160名前线将士家属,优待金增发20%。对烈属、残废军人、带病回乡复员军人则采取补差优待。1985—1988年,有10896户,43700人共享受优待金1150元。城镇战士家属同样享受现金优待。
  对于前线将士家属的特殊困难,还给予特殊优待。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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