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劳动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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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79
颗粒名称: 优待劳动日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499-5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的优待劳动日。
关键词: 邢台县 群众优待 优待劳动日

内容

1955年,农村的优待形式由代耕土地变为优待劳动日。其办法是:①在土地不分红的合作社,烈军属入社后,全年除自己参加的劳动日分红外,生活不足部分,由合作社补助劳动日。②在土地分红的合作社,烈军属的土地入社后,由社内统一耕作,结帐时参加劳力分红。③在劳动分配方面和生产分工方面均有特殊照顾。
  1979年—1983年,在集体统一分红的生产队,仍采取工分优待。按照县政府[1984]9号文件精神,采取走1个兵优待一定数量的劳动日,即120、240、360三个界线,最少不低于120个工。
  对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采取实物优待的办法。1983年,有优待任务的593个大队,其中优待工分的403个大队,优待实物的184个大队,实行代耕的6个大队,享受优待的3663户,共优待现金95919元,粮食56017公斤,代耕土地6亩。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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