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残疾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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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72
颗粒名称: 三、残疾人安置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4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的残疾人安置情况,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四残人员”(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残疾),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方针,一一进行了安置。
关键词: 邢台县 社会福利 残疾人

内容

据1987年统计,本县有盲、聋、哑、残人员3182人,其中有生产能力者2000人。
  从1958年开始,本县开办了多种社会福利生产事业。至1960年,计建生产单位69个,招收生产人员1897人,年产值806644元,纯利润8.5万元,使有“四残人员”的职工家庭生活得到保障。
  1986年,根据民政部“大力发展福利事业”的指示,本县先后开办社会福利厂8处,其中民政局办1处,安排残疾人员5名,年产值4万元,上缴利润8000元。乡(镇)办7处,安排劳力200人,其中贫困户130人,残疾人30名,主要产品有皮鞋、梳毛、胶模、桌面,年产值10万元,利润2.2万元,职工平均月工资50元。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四残人员”(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残疾),本县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方针,一一进行了安置。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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