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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三、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59
颗粒名称:
三、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4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1984年至1987年的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关键词:
邢台县
干部管理
责任制
内容
1984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发了《在县党政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在全县党政机关实行了岗位责任制。根据工作任务和性质,岗位责任制大体分为三类:对县直党政机关干部实行“百分考核”评比制度。将德、能、勤、绩共定为100分,进行逐项考核;各乡镇机关实行“联职联责,任务包干到人责任制”;经济部门实行的是经济承包责任制。1986年,“岗位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县级干部也都按其分工制定了任务承包责任书。
1987年,“岗位责任制”变为“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全县有103个单位制定了全年奋斗目标和相应的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奖评的重要内容。经年终总结评比,有63个单位超额完成任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奖励。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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