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查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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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57
颗粒名称: 二、审查干部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4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的审查干部,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河北省委指示,于1955年4月到1956年秋,1958年4月到8月,先后两次进行了审查干部(简称审干)工作。
关键词: 邢台县 干部管理 审查干部

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河北省委指示,于1955年4月到1956年秋,1958年4月到8月,先后两次进行了审查干部(简称审干)工作。
  第一次审干的方法步骤:第一步建立组织,贯彻政策。县委建立审干委员会和办公室,同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贯彻中央审干政策,动员干部主动向党交代问题。第二步分类排队,内查外调。按照审干政策界限和先审档、后调查的原则,将干部分为应审、免审两类。对应审干部先查档,列出问题,然后组织外调。在调查的基础上,写出结论意见。第三步复查和组织处理。为作到审干不错不漏,将应审干部的结论意见,逐个审查,并与本人见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当时,全县共有干部职工1544人,企业的营业员、业务员、技术员以及起义投诚人员704名不予审查,其余840名干部中历史清楚、历史有问题已作结论的696名免予审查,列入审查对象的只144名。经过内查外调,查清问题作出结论的92名,写出调查报告的39名,未查清的13名。处理结果,受各种处分22名,其中开除党籍4名,留党察看5名,撤职1名。
  第二次审干,根据中央和省委扩大审干范围的精神,审干与肃反、整风、反右派斗争结合进行,采取“跃进”方法,四个月完成任务。
  这次审干,根据中央指示,“主要从政治上审查”。在实际工作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进一步说明审干的方针、政策和目的,启发交代问题;调查和个别谈话相结合,在结论和处理上,认真贯彻执行“交代从宽,隐瞒从严”的原则,正确进行结论和处理。
  全县列入审干范围的2413人,其中无问题1895人,有轻微问题或非政治性问题、免予审查266人;列为审查对象252人,占总数的10.8%。对列审干部,在审查清楚后,经过细致的分析研究,分别作出结论和调查报告,进行妥善处理。全县列审252人(其中党员40名,非党212名)中,定为右派分子交整风反右办公室处理的20人,交肃反办公室处理的12人,由审干办公室作出结论的133人,写出调查报告的86人;未弄清问题需长期考察的1人;受各种处分的12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行政处分9人。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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