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图书馆
邢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邢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干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5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干部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3
页码:
488-4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的干部管理,分别记述了分级管理、审查干部、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编制管理等。
关键词:
邢台县
人事
干部管理
内容
一、分级管理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政权干部由县委统一管理。这种管理体制一直沿用到建国初期。
5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的干部分级管理制度:正、副县级由省委管理;正、副科级由地委管理;县委主要从考察、教育、监督、鉴定等方面协助省、地委实施管理。对于上述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均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建议,由省、地委审批。股级以下干部由县委管理,各有关部门党委协助县委做好管理工作。
1956年以后,县级干部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地委,科级干部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县委,政府各系统一般干部由人事科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具体负责干部管理的职能部门——县委组织部和县政府人事科被撤销,干部管理一度混乱。
1974年,恢复县委组织部,全县人事工作统一由组织部管理。1979年11月5日建立县革命委员会人事局,全县一般干部管理,由组织部划归人事局。
1980年,县革命委员会转发县人事局《关于干部管理、调配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此时各类干部管理权限:县人事局负责管理县革命委员会机关、县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一般干部,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干部的录用(招干转干)转正定级、干部进修、出县的商调和军转干部的安置(除营职以上领导干部);县建委、县经委、县供销社和各系统内的调整者,由主管委、局负责,文教局所属的学校教员,除工作需要跨口调动由人事局负责外,不跨口的进出县调动由文教局负责。并定期向人事局汇报备案,副科级以上干部仍由县委组织部管理。
1984年,干部管理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实行了“简政放权”。是年1月,县委下发了《关于改革企业干部管理制度的几项规定》,提出了在党委领导下,实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和分级、分系统管理相结合的干部管理办法,扩大了县经委、县联社、县外贸公司、县交通局、县乡镇工业局、县供电局、县商业局、县粮食局、县税务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二轻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县城乡建设总公有等14个系统所属干部的任免权和机构设置权。除正副科级干部由县委管理外,其余干部均由本部门管理。企业的正职采取选举招聘的方法产生,经主管部门批准,报县委、政府备案。企业副职及其中层干部由企业正职任免,报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局备案。同年选举厂(矿)长27名,中层干部325名。是年12月,县委又决定将已建立党委、党总支的28个行政部门的一般干部均下放到主管部门管理,实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
二、审查干部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河北省委指示,于1955年4月到1956年秋,1958年4月到8月,先后两次进行了审查干部(简称审干)工作。
第一次审干的方法步骤:第一步建立组织,贯彻政策。县委建立审干委员会和办公室,同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贯彻中央审干政策,动员干部主动向党交代问题。第二步分类排队,内查外调。按照审干政策界限和先审档、后调查的原则,将干部分为应审、免审两类。对应审干部先查档,列出问题,然后组织外调。在调查的基础上,写出结论意见。第三步复查和组织处理。为作到审干不错不漏,将应审干部的结论意见,逐个审查,并与本人见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当时,全县共有干部职工1544人,企业的营业员、业务员、技术员以及起义投诚人员704名不予审查,其余840名干部中历史清楚、历史有问题已作结论的696名免予审查,列入审查对象的只144名。经过内查外调,查清问题作出结论的92名,写出调查报告的39名,未查清的13名。处理结果,受各种处分22名,其中开除党籍4名,留党察看5名,撤职1名。
第二次审干,根据中央和省委扩大审干范围的精神,审干与肃反、整风、反右派斗争结合进行,采取“跃进”方法,四个月完成任务。
这次审干,根据中央指示,“主要从政治上审查”。在实际工作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进一步说明审干的方针、政策和目的,启发交代问题;调查和个别谈话相结合,在结论和处理上,认真贯彻执行“交代从宽,隐瞒从严”的原则,正确进行结论和处理。
全县列入审干范围的2413人,其中无问题1895人,有轻微问题或非政治性问题、免予审查266人;列为审查对象252人,占总数的10.8%。对列审干部,在审查清楚后,经过细致的分析研究,分别作出结论和调查报告,进行妥善处理。全县列审252人(其中党员40名,非党212名)中,定为右派分子交整风反右办公室处理的20人,交肃反办公室处理的12人,由审干办公室作出结论的133人,写出调查报告的86人;未弄清问题需长期考察的1人;受各种处分的12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行政处分9人。
三、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1984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发了《在县党政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在全县党政机关实行了岗位责任制。根据工作任务和性质,岗位责任制大体分为三类:对县直党政机关干部实行“百分考核”评比制度。将德、能、勤、绩共定为100分,进行逐项考核;各乡镇机关实行“联职联责,任务包干到人责任制”;经济部门实行的是经济承包责任制。1986年,“岗位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县级干部也都按其分工制定了任务承包责任书。
1987年,“岗位责任制”变为“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全县有103个单位制定了全年奋斗目标和相应的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奖评的重要内容。经年终总结评比,有63个单位超额完成任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奖励。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邢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