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案件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4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案件执行
分类号: D927.22
页数: 1
页码: 483
摘要: 本文年技术了邢台县案件执行,1985年,县法院设执行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行政法规,负责执行民事、经济、刑事附带轻微民事案的判决、裁定,负责调解书和其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决及受公证机关委托的、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的执行等。自执行庭建立到1988年底,共执行各类法律文书362件,其中采取强制执行的13件。
关键词: 邢台县 案件 执行

内容

1985年,县法院设执行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行政法规,负责执行民事、经济、刑事附带轻微民事案的判决、裁定,负责调解书和其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决及受公证机关委托的、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的执行等。自执行庭建立到1988年底,共执行各类法律文书362件,其中采取强制执行的13件。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机构

邢台县法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邢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