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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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4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后,对看守所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检察,对乱拘乱押现象进行了及时处理。1981年后,协同县公安局、县法院对“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久押未决案犯进行了全部清理,确保执法工作的严肃性。1985年,监所检察科派员分别进驻县看守所和河北省第四劳改总队,与该所(队)共同研究制订了监所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依据“改造自新、重铸灵魂”的教育感化方针,对在押犯、劳改犯进行了及时的思想教育。同时,对监外服刑的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刑满释放和劳教人员等,每年进行2次定期考察。
关键词: 邢台县 人民检察 监所检察

内容

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后,对看守所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检察,对乱拘乱押现象进行了及时处理。1981年后,协同县公安局、县法院对“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久押未决案犯进行了全部清理,确保执法工作的严肃性。1985年,监所检察科派员分别进驻县看守所和河北省第四劳改总队,与该所(队)共同研究制订了监所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依据“改造自新、重铸灵魂”的教育感化方针,对在押犯、劳改犯进行了及时的思想教育。同时,对监外服刑的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刑满释放和劳教人员等,每年进行2次定期考察。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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