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图书馆
邢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邢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建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91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建制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472-4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旧时警察机构、人民公安机构党的建制沿革,附文介绍了日伪警察机构。
关键词:
邢台县
公安
建制
内容
一、旧时警察机构
本县警察机构始设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时称城防勇局。民国十一年(1922年)改为警察局,归直隶省警务处管辖,由邢台公署监督。该局设局长1名,下设文牍书记、会计、庶务各1名,稽查2名,警长25名。另外,在一至五区设分驻所,每所设区官、书记各1名,长警15名。其中,第一区在县城四门各设派出所一处,南关设派出所3处,各设长警5名。第二区(山川区西黄村)设分所1处,有分所长、书记各1名,警长20名,宋家庄镇和路罗镇各设副巡官1名,长警5名。民国十七年(1928)六月警察局改称公安局,设局长1名;局内分3科,设科员、管理员、教练员、督察员等。各区的分驻所成员改称巡官。民国十九年(1930)各区分驻所改称区公安局。民国二十四年(1935),县政府裁局设科,公安局改为第六科,称警政科,各区仍称区公安局。民国二十六年(1937)第六科复称警察局,各区改设分驻所。
二、人民公安机构
1940年1月和1945年3月先后成立邢西县、邢东县公安局。1946年后,县公安局随邢东、邢西县的分合而分合。1950年,邢台县公安局下设侦察股、经保股、治安股、预审股和看守所、公安队,并在南石门和火车站设派出所。同时,全县7个行政区各设公安助理员1人。1957年增设将军墓派出所。1961年县市恢复建制,县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保科、治安科、预审科和看守所。之后又在祝村、东汪、晏家屯增设派出所。
1968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邢台县军事管制小组,1969年1月,成立邢台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县公安局实行了军事管制。同年,县革命委员会设置保卫部,与“军管会”合署办公,共同行使公安、检察、司法职权。是年又在路罗、将军墓、西黄村、南石门各设1个派出所。1973年10月,恢复县公安局。1978年,局下设交通队。1979年增设刑侦队。1980年增设了人事科,并在祝村、皇寺、路罗增建了派出所。1982年增设了王快、东汪、晏家屯、南大树、石相、羊范、会宁、龙泉寺、宋家庄、浆水等10个派出所。1983年局内增设消防科。1985年增设县直派出所。1988年5月,增设了矿山派出所和豫让桥派出所。是年,全县共设19个派出所,共有干警195名。
附:日伪警察机构:
1938年5月成立日伪政府警务局。1939年改为警察所。所下分4系,外有督察室,并在县城南关、石头庄、晏家屯、羊范、谈话建立6个警察分所,共有警官46名,警兵241名,大小枪支157支。是年,县成立了警备队,全队共有官佐、队员371名,手枪12支,轻机枪1挺,掷弹筒1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十二月,警备队改为警备团,辖3个大队,9个中队。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机构
公安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邢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