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邢东县抗日政府派遣的地下工作人员李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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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74
颗粒名称: 一、邢东县抗日政府派遣的地下工作人员李昭德
分类号: K265.1
页数: 1
页码: 4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东县抗日政府派遣的地下工作人员李昭德。
关键词: 邢台县 地下工作 李昭德

内容

李昭德,李梅花村人,1938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担任村自卫队指导员,曾带领自卫队,到平汉线上的白马河一带,锯电杆、扒电线、破坏敌人的铁路运输。邢东县抗日政府县长王荫芝亲自指示李昭德伺机打入敌人李梅花炮楼,李昭德托人介绍,于1941年春以“便衣队长”身份潜入敌人李梅花炮楼。3月,王荫芝牺牲后,李昭德到桐花岭与新任县长刘致中取得联系。
  李昭德当“便衣”后,不了解真相的群众骂他是“汉奸”,妻子霍凤兰也经常埋怨他“不该为敌人干事”。李昭德忍辱负重,严守机密。
  在炮楼上逢场作戏,表面与敌人打得火热,暗地搜集情报。敌人在一个月内连续突然袭击抗日军民20多次,由于李昭德及时传递情报,抗日军民基本上没受损失。
  有一次,龙门村民兵指导员尹天亮等人被敌人抓走。尹当时身带手枪,如被敌人察觉,后果将不堪设想。中共党组织立即通知李昭德设法营救。李昭德飞步赶到袁家庄“迎接”押解尹天亮等的日军。见面后,他迎上前先对日军“慰问”一番,接着,对尹边打边骂“还不快去给皇军打水”,使尹乘机逃出虎口。
  1944年8月,邢东独立营拟定拿下李梅花据点,安排李昭德做内应。李昭德顺便把两枚手榴弹和一把刺刀送给北八区抗日民团,还把据点木栅门打开。攻克据点那天夜晚,由于情况突变,领导决定撤出阵地。在撤退时,不慎将李给的手榴弹丢在阵地上,被日军拣去追查,致使李昭德被捕。
  审讯李昭德时,敌人施用酷刑,但答复总是“不知道”。敌人把他押解谈话据点日军中队部,多次拷打审问,敌人用竹签钉李昭德的指尖,用铁钉扎进李昭德的脚心,但他始终没有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活动情况。他大义凛然地对敌人说:“你们可以把我杀死,可你们杀不完共产党、八路军,早晚一定会有人给我报仇的”。
  敌人黔驴技穷,将李昭德惨杀于谈话据点。抗日军政人员深夜冒雨夺回遗体,安葬在袁家庄,1946年移葬于李梅花。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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