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商企业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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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59
颗粒名称: 四、工商企业体制改革
分类号: D651
页数: 2
页码: 447-4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工商企业体制改革。
关键词: 邢台县 工商企业体制 改革

内容

1985年8月,全县工商企业普遍推行厂长(经理)责任制。1986年6月,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建立。9月,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提出搞活企业的若干规定,将产、供、销、人、财、物等权,放给工商企业,并明确厂长(经理)是法人代表,为企业的自主经营等奠定基础。
  从1987年9月开始,根据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改革工商企业经营机制,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截至年底,全县76家县属工商企业中有65家企业的承包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三年(1988—1990)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结果,69家企业除1家被兼并外,其余68家(1990年到期61家)三年累计实现利润3188万元,比承包利润27,141万元提高20%,其中39家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利润,29家企业没有完成承包利润(包括8家企业亏损)。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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