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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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56
颗粒名称: 一、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
分类号: D651
页数: 1
页码: 4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
关键词: 邢台县 “文化大革命” 否定

内容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开展了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的群众运动。
  1981年10月,县委作出决定,宣布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而死的王贵长、张克让、秦天花、吴延云、韩林玉、武文安、赵清杰七人平反昭雪;为何耀明、李志宏、李星华、郝景义、袁修礼、杜宝兰、司福魁、徐贵兴、白永涛、孙志宏、冯文芹、李桐生、耿宗信、樊甦、武太峰、郑福恒、赵中兴、张德禄、张振兴、顾正海、王金生、程振国、阎庆禄、刘乙臣、徐庚炎、张素莲、刘志刚等83人公开平反,推倒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把在“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一切材料,按照中央规定,妥善进行处理;对受株连的亲属、子女一律恢复名誉。
  何耀明曾被造反派定为“邢台县头号走资派”,从1965年9月揪出批斗,到1972年从邢台调走,批斗长达七年之久,是全县遭受身心摧残最严重的领导干部之一。
  在抗日战争中,年仅14岁的何耀明就参加了抗日工作。1953年调任邢台县县长后,同县委书记张玉美、县长王永淮等县委一班人密切配合,于1954年首次制订了《农业区域划分方案》,使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有了遵循。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他亲自蹲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使全县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在农田水利建设和荒山造林运动中,亲自勘察现场,制订规划,参加劳动,指挥工作。因而本县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群众赞誉曰“旧社会县长上山用轿抬,新社会县长上山把树栽”。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他坚决贯彻“八字”方针,实事求是,不搞浮夸,总结推行“定额包工”、“三包(包产、包工、包投资)一奖(超产奖励)”等管理办法,加快了农业生产的恢复。1963年水灾后,深入社队,解剖麻雀,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一手抓山(造林),一手抓川(修地)”以及“量坡养羊”等指导思想,使全县掀起重建家园的高潮。
  几年间全县共平反冤假错案2417起,对105人补发工资103,051元;对在“四清”及“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的263人,召开了追悼会;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诬陷的700多人,作了平反结论;对运动中高划成份的作了复查,339户错定成份作了更正。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各种错误的人,根据本人认识,分别作了处理。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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