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学大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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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54
颗粒名称: 三、农业学大寨
分类号: D651
页数: 1
页码: 4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文化大革命时期农业学大寨工作开展情况。
关键词: 邢台县 农业学大寨

内容

1964年,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中指出,全会同意毛泽东提出的“关于农业学大寨”的决策。从此,农业学大寨运动在本县逐渐展开,但声势不大。1969年1月,县革委组织县、社、队三级干部到大寨参观学习,并在阳泉连续举办了十一期“学大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2574名干部参加了学习。10月,参加县农业学大寨会议的全体代表,向全县发出倡议。此后,全县以修地造田、兴修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全面展开。运动中提出“革命加拼命,一天三上工,春节不停工”。1973年2月,县委、县革委召开全县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代表会议,总结交流“农业学大寨”经验,表彰南会、水门等先进生产大队,把学大寨群众运动不断推向高潮。到1975年,全县完成川河造田5万多亩,修护地堤、护村坝240万米;修建了东川口、野沟门水库配套渠道工程198公里。同时,参加了邢台地区朱庄水库施工,开挖本县境内渠道78公里。
  1975年9月,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提出“普及大寨县”任务。到1979年3月,全县建成所谓大寨式公社26个,生产大队481个。南会、水门、折户、将军墓、翟沟、前晋祠、康庄铺七个生产大队被评为邢台地区“农业学大寨,,红旗单位。
  在“农业学大寨”的同时,开展了“工业学大庆”、“财贸学大庆学大寨”运动。1977年10月,省委、省革委命名县供销社为“学大庆学大寨红旗单位”;白岸、王快、西黄村、浆水供销社、县医药公司、县生产资料公司、将军墓粮站为“学大庆学大寨”先进单位。1978年,省委、省革委命名县农机公司为“大庆式企业”;县农机厂、县煤矿、县煤矿机械制造厂为“学大庆先进企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学大庆学大寨”先进单位;县煤矿机械制造厂、县机制砖厂为“大庆式企业”;县供销社获“大庆大寨式企业”荣誉,并因此出席了全国财贸学大庆学大寨会议。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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