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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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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4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分类号:
D651
页数:
5
页码:
438-4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党政要务。
关键词:
邢台县
党政要务
社会主义时期
内容
一、“大跃进”
1958年3月,县委按照河北省委、邢台地委的指示,提出“反右倾、破保守、鼓干劲,实现工农业生产大跃进气随即建立起以县委书记为主任的农业跃进委员会,下设跃进办公室。7月,推行营头乡“家务四化”(食堂化、缝纫化、机械化、米面加工集体化,托儿高级化)的经验。至月底,全县草率地建起各种食堂1872个,在食堂就餐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4%。8月初,贯彻省委、地委提出的钢铁、粮食、机械三大元帅升帐和电力、交通两个先行官上马的指示,掀起工农业生产全面“大跃进”高潮。这时,一些地方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棉花过千斤,谷子五千斤,玉米一万斤”。8月份播玉米、谷子、栽红薯,搞假、大、空却被树为“红旗”。据县跃进办公室报告,当年粮食亩产593公斤,后经核实只有129.5公斤。建立县钢铁办公室、县冶炼局,命令农民放下“三秋”炼钢铁。至月底,全县建成100多座土法炼铁小高炉。邢台市、沙河县与本县合并后,县委又成立了以第一书记为指挥长的钢铁指挥部,提出“超武安,盖全专,争当全省钢铁元帅县”。年底,全县(合并后的邢台县)生产土钢14,618吨,生铁20,620吨,实际上多数是废品。
同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59年2月,又发出《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局部纠偏。3月,县委召开全县五级干部大会,贯彻上述文件,重点解决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问题,和“一平(贫富拉平、平均主义分配)二调(对生产队某些财产无代价上调)”的问题,还调整了管理区和生产队规模,规定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职权范围;并下放干部,加强对生产大队领导。这对克服“五风”和纠正“一平二调”错误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一再强调反“右倾”“大跃进”,致使“左”的错误没有得到彻底纠正。
9月,在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联系实际开展反右倾斗争,错误地将县委书记处书记李志宏、张乘舟等干部,当作“右倾”重点,进行批判斗争,打击了敢于讲真话的干部。1960年1月,在分片召开的公社三级干部整风会议上,又批判了社队52名所谓思想“右倾”的重点人物。2月,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整风,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8名,有“严重右倾错误”的26名,有“严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对党不满者”66名。一连串的反右活动,造成不敢讲真话之风。由于“反右倾”、“大跃进”,加之连年自然灾害,造成三年大灾荒,人民生活随之下降。
1960年12月,县委召开全县四级干部整风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省委扩大会议文件,为纠正“大跃进”和“反右倾”中的错误,县委带头检查,并发动与会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贴出大字报31189张,对各级领导提出批评意见46246条,初步检查了县、社两级领导的“一平二调”和“五风”错误,当场退回生产队土地7025亩,劳动力4584名(无偿调出工作的),赔偿物料青苗,劳动工资等折款111万元。后又抽调941名县直干部到公社,进一步贯彻中央指示信,落实劳力、土地、耕地、农具的“四固定”制度,帮助公社整风。
二、国民经济调整
1961年5月,恢复原邢台县建制后,县委、县人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国民经济布局,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县委决定解散农村食堂。全县农村1774个食堂,除翟沟、烧丝岩两个食堂暂时保留外,其余均立即解散,让社员回家吃饭。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精神,县委将全县7个公社调整为33个。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规模也适当划小,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贯彻执行中共八届九中全会通过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及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县直抽出16名部局长,各带两名助手,分片包干,坐阵指挥。6月,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三包(包产、包工、包成本)一奖(超产奖励)、粮食包干、评工记分三大政策。7月,压缩非农业户口,减少商品粮供应量。全县压缩职工及吃商品粮的学生2,733人。8月,发动群众,大搞代食品。9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几项规定》。11月,县委指示各社、队学习王快生产大队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经验,推广黄家屯生产队实行“分配大包干”及该村第一生产队实行粮食与其他实物按劳分配。
1962年1月,县委作出《改进提高生产队经营管理方案》,要求社、队干部学会经营管理,把生产队的生产、劳动、财务、民主管理切实整顿好。在县工业系统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上,提出摆正农、轻、重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工业必须为农业服务的思想。2月,县委作出《关于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王志琪、追赶南会大队的决定》。3月,决定将原食堂的菜地作为养猪饲料地,按人头分配到户,归社员长期使用。贯彻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总结检查党在农村的政策落实情况。4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检查自1958年以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等问题。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原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同志予以平反,恢复工作,并为重点批判斗争对象恢复名誉。
三、抗洪抢险,重建家园
1963年8月,全县遭受了一场罕见的洪水灾害。水灾前,县人委已收到将有大雨量的预报。县成立了防汛指挥部,对防汛工程进行了维修加固,重点村成立了抢险队和防汛组织。
8月1日,全县各地均有小雨。县防汛指挥部电话通知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雨情水情,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并把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从县水利局搬到县人委办公,明确专人收听天气预报,昼夜看守电话,不得离岗失控。
2日,全县普降大雨,西黄村一带雨量最大,日降水量189毫米。山川沟道基流增大,河流水位上涨,东川口水库蓄水猛增。库区移民搬迁户被淹。在紧急关头,主持县委工作的副书记李志宏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县长王永淮、副书记王怀礼到东川口动员东西川口、东西窑几个村尽快搬出淹没区;由副县长袁修礼、县水利局副局长刘志刚到东川口水库坐阵指挥,专门负责水库的安全。
3日,全县暴雨,山区日降水222.6—289.4毫米。四川三河出现了第一次洪峰,东川口、羊卧湾水库出现险情。县委决定全力以赴,保住水库,组织力量运送救灾物资。政府下令立即调大贾乡、龙化、太子井三公社两万多名群众,赶到东川口水库运石固坝。又请驻邢4593部队驻会宁团,运送两万条草袋,抢堵羊卧湾水库放水洞之塌方。邢台专署副专员王金海、专署水利局副局长刘德华也赶到羊卧湾水库现场指挥。县人武部政委樊凤书同会宁公社党委书记李富豪、皇寺公社党委书记刘春林带领300名群众,配合解放军奋战一天一夜,将羊卧湾水库塌方洞堵住,排除了险情。
4日,全县大雨,日降雨量超过历史记载,山区日降水量240.5—476毫米。东川口日降水量为461毫米,特别是8—9时,降雨60多毫米,每分钟平均一毫米。9时,县人委紧急动员驻邢台市单位分片分行业坚持抗洪。对物资、供销、商业、粮食、银行等单位的仓库、金库派武装人员看守。对地势较低的县医院、县工业局、粮食局、食品公司等单位除坚守岗位的人员外,所有老弱病残人员均搬到清风楼附近及北城墙上。10时30分,东川口水库倒坝,黄店等村群众首先落难。接着,石头庄、东井庄、庄窝、王尔庄水库相继决堤。下午1时,县委、县人委召开紧急会议,抽调110名干部,组成10个工作组,分赴东汪、王快、祝村、石相等平原区公社,组织群众抗洪抢险。下午3时,七里河、白马河、牛尾河洪水出槽横溢,柴家庄、道口、百泉、后楼下、华庄、东小汪、东汪、袁店、大贤、东静庵等村被洪水淹没。下午7时,县委、县人委决定将各单位准备的馒头、烙饼、衣被等送到县招待所,安置灾民食宿。李志宏等领导及县直机关干部大多数昼夜不眠,巡视水情,研究抗洪措施,抢救遇难群众。
5日,出现第二次洪峰。东汪、王快一带淹没区群众陆续到城里避难,县委、县人委领导到难民中慰问。
6日,降水量减少,川河水位下降。7日个别地带降雨回升。8日,除路罗、浆水降水量呈回升趋势外,其他地区均呈下降趋势,9日仍有小雨,10日天气转晴。
在特大洪水猛烈冲击下,全县水冲沙压耕地12万亩,倒塌房屋16万间,死于洪水328人,36个生产大队遭到毁灭性破坏,其余社队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灾后,县委、县人委迅速组织干部群众,根据“五依靠三就地原则”(依靠党的领导、依靠集体力量、依靠自力更生、依靠群众互助、依靠发动群众,就地取材、就地安置灾民、就地解决困难),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8月14日,建立县生产救灾委员会,从县直抽调240名干部,组成13个工作队,深入东汪、王快等13个重灾公社,帮助社队生产自救。发放救灾粮款、冬衣、棉被,号召机关职工捐献钱物,帮助灾民抢修房屋,御寒过冬。
20日,县委、县人委大张旗鼓表彰了在抗洪抢险中涌现出来的好干部、好社员。接受安置了遭受洪水灾害的巨鹿1100多名灾民和800多头牲口进山打草和放牧。9月,邢台地委批转地区妇联报告,要求各级党委参照本县王快生产大队的做法,教育妇女勤俭持家计划用粮,节约度荒。10月,县委指示各级党组织,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救灾工作的决定》,安排好灾民生活,掀起副业生产高潮。邢台专署批准本县200名灾民到邢台市搞短途运输。到1964年1月上旬,全县2,500多个生产队,投入副业生产的劳动力65,130人,搞起副业30多种。县委书记何耀明、县长王永淮、县人武部政委樊凤书等领导干部,带领县直有关部门的领导,深入受灾社队,总结胡家楼生产大队综合治理寺沟的成功经验和石槽生产大队只注意治沟、忽视治坡的失败教训,贯彻“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方针和县委“一手抓山(造林)、一手抓川(垫地)”及“牧为林让路、限制山羊发展”的指导思想洞时,县委组织干部学习《河北日报》发表的通讯《“三不走”——记睢常太与群众同甘共苦生产自救的事迹》文章和评论《三不走精神》,掀起了荒山工程造林和川河筑坝垫地建设高潮。遭受毁灭性水灾的南会大队,在党支部书记、全国劳动模范王志琪带领下,率先生产、生活一齐抓,“一天四上工,两头见星星”。到1964年3月初,该村起沙平基、拉土垫地130亩,荒山植树25,000株,副业获利28,000元,新建和修补房350多间。中共邢台地委批转地委组织部报告,要求各地农村党支部学习南会党支部领导和团结广大群众,战胜水灾,重建家园。到1964年10月,全县新修滩地梯田7,000亩,造林151,700亩。
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2年12月,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按照保定地区的经验,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动员干部“放下包袱”、“洗手洗澡”,开展以“清工分、清账目、清财物、清仓库”为内容的经济清查工作。据214个生产大队的统计,有1458名队干部贪污、多占粮食29226公斤、款49,129元、工分12,859个等,依照政策进行了退赔。至1963年初告一段落。
1964年2月下旬到4月下旬,全县宣讲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对全县612个生产大队进行了粗线条“四清”。
1965年7月,在省委、地委统一部署下,由沙河、内邱、隆尧、临西、平乡、广宗及中央、省地干部组成的“四清”工作团,开进本县。县成立了四清工作团,公社成立四清分团,生产大队进驻“四清”工作队。工作队进村后,根据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二十三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细线条“四清”运动。主要内容是“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并把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作为运动重点。这次“四清”运动,全县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从7月下旬开始,搞了县直各单位及平原、丘陵地区的14个公社,到1966年2月基本结束;第二批从1966年3月开始,搞了山区15个公社,至年底结束;第三批尚未进行,“文化大革命”开始。
整个“四清”运动分准备、“四清”、建设三个阶段和动员准备、清经济、清政治、组织建设、生产建设五个步骤。工作队实行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访贫问苦,扎根串联,组织全民大学习、大讨论,边学、边议、边揭发(揭四不清盖子)。清经济的方法是发动群众揭发,教育干部洗手洗澡,查帐查证三线并进;清思想,主要是教育社员认清阶级斗争和“和平演变”的严重性;清政治的做法主要是“内查立场、外斗敌人”,发动群众大诉阶级压迫之苦,大查资本主义之害,批判斗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复议漏划地主、富农的阶级成份。这次运动,对解决干部作风、经营管理和巩固集体经济等方面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把一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的表现或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并且错误地把一些犯错误干部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行斗争,1966年3月以后,在第二批“四清”中,忽视革命老区的历史和现实,大讲阶级斗争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把政策允许社员经营的小片地、房前屋后零星树木、牲口分户喂养等都认为是搞资本主义,对在抗日初期一些贫农、中农受骗参加国民党的又重新“算账”,提出“有枣没枣打三竿,有鱼没鱼掏干水看”。而且,四清工作团、分团、工作队取代了县、公社、生产大队的领导。有些工作队执行政策不严肃,有的搞逼供信,运动开始不到一个月,就发生非正常死亡19起。到1966年4月2日,全县“四清”中非正常死亡1338月以后,四清工作团又把“四清”同“文化大革命”结合起来进行,“左”倾错误骤然升级,致使很多基层干部和群众遭受了不应有的打击,甚至被迫害致死。最后因为仓促收兵,没有认真执行“三定三允许”,造成一大批冤假错案。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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