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镇反”“肃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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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41
颗粒名称: 二、“镇反”“肃反”
分类号: D651
页数: 1
页码: 4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镇反”“肃反”工作开展情况。
关键词: 邢台县 镇反 肃反

内容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本县成立了镇反委员会和办公室,开始对有反革命活动的人和事进行摸底。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对镇压反革命活动右倾偏向的指示》后,县委、县政府连续召开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镇压反革命(简称“镇反”)精神,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等政策方针,同时,组织公安、检察、法院、武装等部门紧密配合,继续进行“镇反”对象摸底,报批和清理积压案件工作。11月,县政府在邢台镇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处决日伪邢台皇协军集团司令、国民党28军副军长、反革命分子高德林。12月,县公安局破获了编写反动诗歌、制造谣言、破坏扩军和生产的太平村反动一贯道。对反革命分子搞清一批,报批一批,逮捕一批,处置一批,决不手软。先后召开座谈会4次、公审会16次。
  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本县立即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和宣传,先后召开三次万人控诉大会,让受害群众当众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判处了一批反革命罪犯。5月4日,县政府又在城关召开了15000人参加的公审控诉大会,依法枪决了李树林、曲尚元等21名反革命罪犯。同年5月,本县贯彻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精神。到10月底,累计收到群众检举材料512件,逮捕反革命分子171名,其中国民党残余骨干、汉奸46名、贯匪19名、反动道首24名、特务24名、不法地主32名,依法处理163名(其中判死刊81名,判有期徒刑48名)。至此,社会“镇反”告一段落。
  从1955年5月开始,全县又开展了内部肃清反革命运动(简称“肃反”)。全县分五批进行,至1958年11月结束,共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248名。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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