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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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3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分类号: D651
页数: 5
页码: 434-4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党政要务。
关键词: 邢台县 党政要务 社会主义改造

内容

一、支援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朝在鲜发动侵略战争,严重威胁我国安全。10月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随之,支援抗美援朝运动在全县展开。
  1951年1月,邢台县保卫世界和平和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建立。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动员各界群众开展募捐活动,一个半月捐款28亿元(旧人民币)。5月,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决议,邢台地、县干部群众三万余人,举行了“抗美援朝,反对美国武装日本大会会后全县开展了拥护缔结世界和平公约,反对美国武装日本签名运动。6月,县抗美援朝分会在全县号召订立爱国公约,提出捐献邢台号战斗机一架,大炮一门。截至1952年4月8日,全县工、农、商、学群众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31.8亿元(旧人民币)。10月,全县青壮年响应第三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号召,积极报名参加志愿军,有1070名青壮年被批准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
  1952年2月,县人民政府为本县籍志愿军一等功臣马维华(桃花村人)挂匾祝贺。3月,邢台地、市、县联合举行三万人大会,欢迎中国人民志愿军归国代表团和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会后,代表团深入全县各地,举行报告会141次,听众达65000人,还到桃花村为马维华庆功。3月,县医院接受25名志愿军伤员住院。1953年11月7日,全县干部群众隆重举行仪式,欢迎0207部队赴朝作战凯旋归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机关让给师部临时办公,把县农场划给部队,新建师部,并在会宁、孔村、北召马等村征地1260亩,使部队新建营房4处,河北省荣军疗养院1处。
  二、“镇反”“肃反”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本县成立了镇反委员会和办公室,开始对有反革命活动的人和事进行摸底。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对镇压反革命活动右倾偏向的指示》后,县委、县政府连续召开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镇压反革命(简称“镇反”)精神,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等政策方针,同时,组织公安、检察、法院、武装等部门紧密配合,继续进行“镇反”对象摸底,报批和清理积压案件工作。11月,县政府在邢台镇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处决日伪邢台皇协军集团司令、国民党28军副军长、反革命分子高德林。12月,县公安局破获了编写反动诗歌、制造谣言、破坏扩军和生产的太平村反动一贯道。对反革命分子搞清一批,报批一批,逮捕一批,处置一批,决不手软。先后召开座谈会4次、公审会16次。
  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本县立即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和宣传,先后召开三次万人控诉大会,让受害群众当众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判处了一批反革命罪犯。5月4日,县政府又在城关召开了15000人参加的公审控诉大会,依法枪决了李树林、曲尚元等21名反革命罪犯。同年5月,本县贯彻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精神。到10月底,累计收到群众检举材料512件,逮捕反革命分子171名,其中国民党残余骨干、汉奸46名、贯匪19名、反动道首24名、特务24名、不法地主32名,依法处理163名(其中判死刊81名,判有期徒刑48名)。至此,社会“镇反”告一段落。
  从1955年5月开始,全县又开展了内部肃清反革命运动(简称“肃反”)。全县分五批进行,至1958年11月结束,共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248名。
  三、”三反”运动
  从1951年12月开始,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机关及企业单位开展了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群众运动(简称“三反”)。大体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从1951年12月下旬到1952年1月底,为学习文件,发动群众阶段。首先成立了邢台县节约委员会和办公室;召开了县直干部会议,领导亲自作动员报告,组织学习中央文件,提高干部的认识。在此基础上,领导带头,层层“下水”。随即进行检查、批判,检举揭发贪污、浪费的人和事。
  从2月初到3月中旬,为集中火力,向贪污分子细查猛攻阶段。2月初,中共中央华北局批评了县委对全县情况的错误估计。县委即在党内外检查和批判了右倾麻痹思想,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三反”文件,深入发动群众,建立“打虎”指挥部,选拔能查帐、懂政策、会分析问题的干部,组成“打虎队”,县委领导亲自挂帅,现场督战、包干负责、限期捉“虎”。“打虎队”对贪污对象开展了查帐、物、库,查历史、查关系、查家庭经济情况和生活状况、查“老虎”肥瘦的“五查”活动,采取上压下挤,政策攻心,家庭配合,向贪污分子发起猛烈的进攻。2月29日,“捉‘虎’”(指有贪污行为的人)9只”,3月10日,“捉‘虎’52只”。
  从3月下旬到5月底,结合打“残虎”进行查脏对证,定案处理。领导上一面贯彻“除恶务尽”继续克服右倾厌战和急躁情绪,合并战场,捉净残余“老虎”,一面将“老虎”集中起来进行查脏对证。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召开公开处理大会5次,完成了定案、复查及处理工作。此后,结合追脏,普遍检查铺张浪费公款的行为,县委检查和批判了自身的官僚主义作风,制订了改进工作的制度。
  在“三反”运动中,全县查出贪污分子156名,其中贪污百万元(旧人民币,下同)以下的81名,百万元以上的43名,千万元以上34名,共计占参加“三反”运动人数的26%,共贪污6.7553亿元。经复查落实“老虎”35只,占原捉“老虎”59名的61%,追回脏款4.6762亿元。受各种行政处分的39人,其中开除4人,撤职7人,受党纪处分22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5人)。第二阶段,在“大胆怀疑,望风扑影”、“常在河边站,不能不湿鞋”等口号影响下,打击面大了些;思想工作不细,有逼供信现象,死了三个人。1952年6月底,“三反”运动结束。
  四、社会主义改造
  早在1941年,县委、县抗日政府就号召农民组织互助组。同时,动员农民集股建立供销合作社,收购推销农副产品,供应生产、生活资料,把农民团结在政府周围。
  土地改革完成后,县委按照循序渐进,由低级到高级的原则,继续引导农民根据自愿两利,不拘形式,多种多样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互助组。1952年,全县有季节性、常年性互助组6388个。参加46794户,225100人,分别占全县总户数和总人口的42%和85%。
  1951年12月15日,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精神,选派王俊生、郭爱妮、王志琪、徐玲等七名劳动模范,参观饶阳县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回来后,在水门、折户、东川口、南王段、胡家楼、北军营、北先贤试建了七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1270户,5000人。折户农业社试建中,劳动模范郭爱妮创办了托儿互助组。试建社的第一年,多数社比互助组增产。
  1953年2月3日,县长张玉美应召在南行的火车上向毛泽东主席汇报了本县办社工作。毛主席当即指示:合作化要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典型引路,稳步发展,邢台是老区,合作化可以提前。2月15日,县委根据毛主席和中央指示,认真总结一年办社经验。7月推广水门王俊生农业社的包工包产管理办法。8月,召开互助合作代表座谈会,学习文件,交流办社经验,提高领导水平。9月,推广东川口王志琪初级农业社的民主讨论,制定分配办法和社内少扣、社员多分的秋季分配方案。至年底,全县建立初级农业社116个,入社2,987户,11,800人。
  1954年3月,县委召开全县农业社代表会议,着重解决农业社的经营管理,增加生产、政治思想工作以及加强领导等方面的问题。会后,县委制订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章》。6月,召开了全县第二次互助合作代表座谈会,突出解决初级农业社的夏季分配和推行农活包工管理。12月,县委提出全面巩固现有初级农业社,分期分批整顿了一、二、三类社。是年秋季,全县建立了农业社805个,入社4,5477农户,175,000人,分别占全县总农户、总人口的76%、77%。
  1955年8月,东川口初级农业社社长王志琪应邀到中共中央办公厅,汇报东川口合作化情况。中央把他的汇报整理成《只花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实现了全村合作化》的文章,毛泽东同志写了按语,编入《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
  从1955年11月25日开始到1956年1月25日,全县815个农业社合并过渡到590个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社,入社68,088农户,272,400农业人口。从此,取消了土地分红,林果、牲畜、大农具折价入社,建立起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经济。
  对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小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样也采取合作化的道路。
  1953年冬开始对全县571户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全县组织起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2个,参加职工386名。1958年,各手工业社按行业合并,改建成合作工厂。
  对私营小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也进行了改造。自1954年3月开始,为配合粮棉油统购统销、整顿市场,第一步采取转业务农办法。这一年,89户棉布商保留22户,1006户小商贩和饮食服务业户保留665户,其余均转入务农。第二步,1955年8月,对私营小商店、小摊贩及饮食服务业,采取“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稳步前进”的办法,用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3月,全县共改造672户,862人,其中公私合营130户,195人;合作小组35户,39人;代销21户,22人;经销486户,696人。至此,私营小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宣告完成。
  五、粮食、棉花、油料统购统销
  1953年11月底,县三届七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粮食、棉花、油料的统购统销方案。会后以卖余粮为突破口的粮食、棉花、油料统购统销开始实施。截至年底,完成入库粮食3381856公斤,籽棉6468334公斤,油料80641公斤。对缺粮农民填发购粮证。9月,开始发放布票,实行棉布定量供应。这年农民每人发布票19尺,教员每人38尺,干部每人25尺。11月,在县人大首届二次会议上通过了《粮食、棉花、油料的征收和统购统销工作方案》。会后掀起了交售高潮。县委还制订了《关于农村党员、团员在统购统销工作中的纪律与评选模范条件的规定》,截至次年1月上旬,全县征购粮食338万多公斤,超过任务18万公斤,收购籽棉710万多公斤,占任务的71%,征购油料86万多公斤,超过任务8.5万公斤,40,185户缺粮农民,全部填发了购粮证。
  1955年3月,羊范粮食市场率先恢复。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把粮食产量和征购任务定到户,三年不变。11月,开始使用全国通用粮票和河北地方粮票。
  六、整风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6月开始,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展整风运动。县委建立了整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贴出大字报61138张,鸣放意见54636条。在此期间,资产阶级右派利用共产党整风之机,向党进攻,诬蔑社会主义制度。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从7月15日开始,斗争矛头主要转向了右派。
  为搞好反右斗争,县委召开扩大会议,领导进行分工,划分整风反右与农业生产两条战线,县委书记挂帅,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负责领导整风、反右派工作,并抽调干部17人,组成整风反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随后召开县直各单位负人会议及全体干部大会,动员干部、党员带头参加反右派斗争。全县反右派斗争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在县直17个单位(包括两所中学)和28个乡进行,共计参加1301人,其中党员75人。
  在反右派斗争中,先后把21名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错误地定为“右派分子”,是党员、团员的一律开除党籍、团籍。21名“右派分子”处理结果是:交肃反办公室处理的8名,开除公职下放劳动的1名,劳动教养的1名,监督劳动4名,撤职、降职、留用察看的7名。
  第二批,在教员中进行。1958年5月16日至6月6日,利用麦假,将全县376名小学教员集中到县招待所,开展反右派斗争。运动中,又错误地将87名教师定为“右派分子”。全县两批共定右派分子108名。
  1958年2月,县直反右派告一段落,整风转入整改阶段,7月份进入个人提高阶段,但整风效果不甚明显。
  1959年9月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确实改造好了的右派分子的处理问题的决定》,本县开始进行右派摘帽工作。到1964年,先后摘掉一批右派分子的帽子。1980年12月3日,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对错划右派分子改正工作的指示,本县错划右派全部得到改正,对65名尚有工作能力的全部安排了工作,为44名右派分子家属恢复了商品粮户口。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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