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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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3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
分类号: D651
页数: 3
页码: 432-4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解放战争时期的党政要务。
关键词: 邢台县 党政要务 解放战争

内容

一、保卫胜利果实
  1945年10月14日,蒋介石命令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马法五、高树勋率部从河南新乡出发,北犯晋冀鲁豫解放区,企图打通平汉线,抢占大城市。为保卫胜利果实,打垮国民党军队的进攻,邢西、邢东两县动员3万余名群众,合力突击拆毁平汉铁路邢台段40余里,并拆平了邢台古城墙。
  1946年3月,国民党撕毁“停战协定”,悍然发动全面内战。邢台县成立了作战指挥部,组织民兵3000余人,担架12375副,集粮食20万公斤,随时准备支援解放战争。
  二、土地改革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明确指出,在广大农村要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把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政策变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没地、少地的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
  7月,县委在孔桥召开全体县、区干部参加的土地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五四”指示,部署了土地改革运动具体方法。这次会议既是学习会议,也是培训土改骨干会议。会后,与会的一百多名干部组成九个土改工作队,分赴各区发动群众,进行土改,九月份全县土改运动全面展开。
  土改运动是按照老区、新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进行的。老区人民在抗日战争时期,通过减租减息、合理负担和统一累进税等,对地主经济已大大消弱。贯彻“五四”指示,主要是对地主阶级进行彻底清算,从经济上、政治上把封建剥削制度彻底摧垮。、新区人民解放后,从1945年冬至1946年春即开展起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斗争,已从地主手中夺回部分土地,贯彻“五四”指示不是从头作起,而是继续发动群众,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
  土改运动,始终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发动群众。从7月份开始,县、区举办训练班,培训土改骨干,共计培训雇、佃、贫农2900多人,农村干部1900多人。发动群众找穷根,发动干部访贫问苦,组织诉苦大会,以启发群众阶级觉悟。
  第二步,组织斗争。在群众基本发动起来后,于1946年11月前后转入斗争阶段。斗争前,首先确定斗争对象,研究斗争对策。斗争会,一般由贫农团出面主持,组织群众面对面诉苦和提意见。当地主认罪服输,答应以财产偿还群众时,立即宣布没收地主的土地、房屋、粮食等一切财产。会后,即组织群众到斗争对象家里搬胜利果实或查封财产,举办斗争胜利果实展览。有些浮财则边斗边分。斗争阶段结束后,县里召开有360多人参加的翻身英雄和代表会议,表彰了先进,并为分配果实培训了骨干。
  第三步,分配果实。在分配果实前教育干部要树立“大伙斗,大伙分”的思想,不要以功臣自居多分地,分好地。随后由贫农团讨论拿出分配意见,经农会讨论通过后再分配。分配办法,一般是对没收地主的土地、房屋,按人口平均,贫农多分,下中农少分,中农不分,好赖搭配,分到各家各户。对斗出的浮财,采取先填大坑(赤贫户),下余的分给其它群众。
  第四步,填平补齐。1947年5月,县委对土改进行复查,对漏网的地主,进行重新斗争。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了《土地法大纲》。基于本县已经实现“耕者有其田”,根据太行区委的指示,从12月开始,进行民主整党和“填平补齐”补课民主整党,就是发动翻身农民,给村里的各项工作和每个党员提意见。党员以“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三整(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为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纠正土改中的偏差,对错斗的中农进行改正,对干部党员多分多占和个别人少分果实的不合理现象,本着“数量上抽多,质量上抽肥,数量上补少,质量上补瘦”的原则进行“填平补齐”,并适当安置了安分守己、”扫地出门”的地主、富农。1948年3月,全县在丈量土地的基础上填发了土地证6万余张。同时还采取“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的方法,进行了群众性的划阶级定成份工作。
  到1948年底,历时二年半的土改运动胜利结束。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贫雇农从地主手里夺回土地168,628亩,占全县耕地总数的27%,从而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同时收回房子88,651间,牲口5,482头,粮食110,475石,冀钞7,643万元,银元122,794块等。
  三、支援全国解放
  首先,动员青壮年参军。仅解放战争时期,本县先后有6848名青壮年参加人民军队,投入解放战争。第二,抽调干部南下北上,支持新解放区的地方工作。除零星抽调外,成批抽调的有:1945年9月邢台(东)县委书记王大川带领30余名干部到东北开辟工作;1947年6月县委委员陈忠和带领十几名干部到安徽工作;1947年9月三区救联会主席霍凤银带领50余名干部到大别山区开展工作;1949年2月县委副书记张德贞、副县长高廷带领87名干部随刘邓大军南下福建,开辟新解放区;县委委员马维玲带领一批干部,北上京津,在新解放城市开展工作。
  第三,帮助邻区的解放和土改。1946年8月,王道明、樊凤书带领两个连的民兵,支援元氏、赞皇、获鹿等县城解放。
  1947年秋,抽调区村干部80余名,赴元氏、赞皇、获鹿帮助土地改革,并捐赠步枪100支。
  1948年6月28日至1949年4月25日,县武委会主任樊凤书,先后带领干部、民兵、群众8100余人,分5批组成10个连队的担架运输队,参加了晋中和太原解放战役,取得了卓越成绩。在解放晋中战役中,被解放军八纵队二十四旅评为一等模范队,奖给“人民之光”锦旗一面;在解放太原战役中,被后勤部评为二等模范队,奖给“参战先锋”锦旗一面,六〇小炮3门,机关枪6挺,步枪百余支,子弹千余发,衣物800余件。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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