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党政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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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25
颗粒名称: 第三十九章 党政要务
分类号: D65
页数: 25
页码: 424-4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大革命及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关键词: 邢台县 党政要务

内容

第一节大革命及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一、领导武装农民占领邢台城
  1927年初,北伐军打到安阳,奉系军阀的军队则撤到石家庄以北,冀南成为军阀控制薄弱地带。中央北方区委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发动冀南农民暴动,遂在邢台建立顺德临时地委,3月又派贾湘农、王新邦、马锦波和军事干部张剑公、刘髯公到邢台,建立起“冀南武装农民运动办事处”,想借此建立起一支人民革命武装队伍。
  当时冀南各县农民,为了保卫家乡,反抗官府和地主的压迫,各地均组织起具有武装性质的会道门,如红枪会、大刀会、天门会、黄沙会等,声势很大。临时地委决定利用武装的会道门实施暴动。便派人分头到各地联系,大力宣传北伐军的胜利,说明只有起来暴动夺取政权,迎接北伐军,才能消灭人压迫人的制度。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联系发动,南到大名,北到隆平、尧山十几个县的会道门武装农民全部组织起来。这时,蒋介石在上海已发动了“4.12”反革命政变,临时地委因消息不灵通仍按原计划实施。五月武装农民暴动开始行动,在“冀南农运办事处”领导下,先后攻克了尧山、平乡、南和、任县等县城。6月16日,邢台、武安、大名、沙河、南和、尧山等十多县武装农民2000余人开至邢台城下,奉军和县长闻风遁逃,武装农民趁机占领了邢台城。
  武装农民进城后,将“冀南农运办事处”设在第三女子师范学校,公开办公,并立即贴出安民告示,宣布取消封建军阀、官府强加在人民头上的一切苛捐杂税。临时地委又确定将武装农民改编为正规军,称“国民革命军先遣第一支队”,拟挥师北上,打通平津。为此临时地委领导分头整编军队和筹措款项,又派刘子厚到任县、尧山一带组织200名基干队伍,到武装农民中当骨干,使武装农民成为真正的革命队伍。
  正当革命形势顺利发展,武装农民积极准备北上时,跟随蒋介石背叛革命的山西军阀阎锡山部卢丰年师,由潞城开进邢台李演庄一带,于6月23日凌晨突然包围了邢台城,地委领导干部沈国华、张信卿,军事干部刘髯公等率武装农民奋起反抗。终因农民缺乏严密组织,又没有先进武器,黎明时刻晋军攻入城内,捣毁了冀南武装农民运动办事处,打死打伤武装农民百余人,刘髯公战死,沈国华、张信卿化装成红十字会人员从南门逃出。轰轰烈烈的冀南武装农民运动被镇压下去,临时地委被迫转入地下活动。
  二、祝村农民协会的斗争
  1929年10月,共产党员刘万善(后脱党)按照中共邢台中心县委的部署,回原籍祝村,以办农民夜校为掩护,秘密宣传革命思想,启发贫雇农的阶级觉悟。他选择思想进步、敢于斗争的青年农民,于10月间建起“祝村农民协会”。开始时会员只有杨少祖、姚聚堂、刘云基等6人,以后发展到40多人,负责人是杨少祖、姚聚堂、刘云基、杨永仁。这是冀南第一个农民协会。
  1930年2月,中心县委派杨少祖、姚聚堂参加中共顺直省委在天津召开的发展农协会组织会议,回来后在祝村建立起“义勇昌”杂货铺,作为掩护农协会革命活动的场所。不久,中共邢台中心县委书记王近瑞、县委军委书记刘万善到祝村,介绍杨少祖、姚聚堂等农协会骨干参加了共产党。
  三月,王近瑞、刘万善交给农协会一部分传单、标语等宣传品,内容是打倒军阀、土豪劣绅,推翻旧官府,实行“耕者有其田”,穷人当家做主等。农协会组织会员利用庙会、唱戏等机会进行散发。有时还在夜深人静时到附近各村张贴。县内大吕、石井、东静庵、大贤、东汪以及南和县韩村等地,都有传单张贴。
  农协会还对北街绅士杨树铭进行说理斗争,将历来挖渠不论耕地多少一律按户摊工,改为按亩摊工,将浇地先浇下游杨树铭的地改为按自上而下顺序浇,还夺回杨树铭霸占刘家的一棵大杨树。1930年4月,中共邢台中心县委被国民党军警破坏,祝村农民协会也遭到破坏,停止了活动。
  三、组织四师学潮
  1931年3月,四师学生会组织开会决定,进一步开展学生运动,提出“反独裁,反奴化,反对干涉学生抗日活动,实行言论自由”等口号。
  反动校长胡勤业,一贯反对和干涉学生参加进步活动,当听到学生会又要进一步搞学生运动时,便于3月29日晚将学生会主席李世农(李者俊)扣押起来。此举激起学生的义愤,在学校党团领导下,当晚即组织起罢课委员会,宣布当夜12时起全校罢课。学生分头行动,有的去营救李世农,有的包围校长胡勤业的宿舍,有的贴标语要求胡勤业下台,并向省教育厅递交了请愿书,还通电河北各中等学校以求声援。胡勤业吓得越墙逃跑,并用200元大洋贿赂县警察局长来校镇压。
  第二天县警察局长带领40名警察来到学校,与学生发生冲突,开枪打伤学生一名,逮捕学生4名,这更加激起学生愤怒,仍继续到省教育厅告状。校当局停止学生供应后,学校食堂断炊,学生便采树叶、挖野菜充饥,学潮一直坚持了两个月,先后得到十二中、三女师、大名七师等学校的声援,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省教育厅见势不妙,被迫答应学生要求,撤掉反动校长,释放被捕学生,斗争取得最后胜利。
  四、开展抵制日货活动
  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军侵占沈阳,激起邢台爱国师生极大愤慨。中共邢台党组织和团特支,通过邢台学生联合会,建立起以四师李锡田、高庆元、十二中周庠和三女师魏桂月参加的抵制日货机构。组织邢台三所中等学校及邢台县师、南陈村高小等校学生,联合到国民党邢台县党部门前请愿示威。县党部书记长何子箴被迫向学生道歉,答应封闭日货,不和日本通商。
  1932年9月2日,为纪念“9.18”事变一周年,邢台中等学校的共产党组织根据省委指示,组织学生举行了规模盛大的示威游行。游行队伍沿街张贴标语,散发传单,高呼“抗日救国!反对买卖日货”等口号。游行队伍还包围了国民党邢台县党部,要求向国民党中央交涉。县党部被迫向学生道歉,被迫封闭了几家存有日货的商店。
  五、支援冀南农民暴动
  1934年初冬,任县刘家屯一带的农民,在中共冀南特委领导下,开展了一次抢粮斗争,后称任县农民暴动。省四师党支部为了支援农民暴动,在党支部书记于光汉带领下,先后有屈尚武、王朝俊、张培芝、李同安等十余名党员学生前去参加冀南农民暴动。特委为建立一个可靠的后方,保存力量,便派共产党员刘振河等,到本县八方、岳子沟、张安北、北军营、稻畦、禅林寺等村发展共产党组织。同时,设在八方馍馍坊的中共地下党员,发展了丰来峪的马锦中、王振东、郭全保、张安北的马锦伟等人,加入华北人民抗日讨蒋救国军第一军第一师,到任县“四庄”一带,参加打富济贫革命斗争。
  冀南农民暴动失败后,刘子厚带领几百名暴动农民,退居八方等村隐蔽休整。得到这些村党组织的掩护。
  第二节抗日战争时期
  一、减租减息
  1937年12月25日邢台抗日救国临时政府一成立,第二天即决定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日战争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确定实行一半减租和一分减息(抗日政府成立前的欠租也减一半,欠息也按一分计);抗日军人家属,一律实行停租停息,并且更换新契。
  1938年4月初,营头、浆水两个政府合并为邢台县抗日政府后,全县统一改为“二五”减租(原租额减去25%)和分半减息(年息减到一分半),明确指出,既要履行减租减息,减轻地主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又要保证交租交息,团结各阶级各阶层共同抗日。之后,连续开展了两年减租减息运动,使农民得到实惠,提高了参加抗战和生产的积极性。
  1941年,政府明令规定分半减息,租额最高不得超过生产量的37.1%。但未分好地坏地,一律按规定交租,农民吃亏很大。11月,晋冀鲁豫区党委组织部长徐小荣检查邢西工作时,批准了群众关于进一步实行减租减息和清理旧债的要求。同时,晋冀鲁豫地区土地使用暂行条例公布,肯定了贫、雇、佃农的永佃权和地租标准。
  1942年3月,县委召开党的临时代表会议提出:从贯彻土地政策入手,重新发动群众,继续开展减租减息运动。会后,全县开展了清理旧债运动,揭露地主、高利贷者破坏“双减”政策。浆水、将军墓两川群众,先后对张老忠、田元磨、玉盛李等地主、高利贷者进行了斗争,解决了全县最集中的债务问题。各地争相仿效,清债运动迅速普及全县。在农民的压力下,一些地主将非法多收之租退还。秋季,抗日政府具体规定了租额标准,产谷二石以上,租额不得超过37.5%,二石至一石八斗的不超过35%,一石八斗至一石五斗的不超过30%,一石五斗至一石的不超过25%,一石以下的不超过20%。还规定租地收成不到20%者免租,减租后保证交租。据1945年检查,邢西132个村,“双减”贯彻执行好的40个村,占70.45%;贯彻执行一般的33个村,占25%;未贯彻执行的6个村,占4.55%。
  1945年到1946年春,县内新解放区普遍开展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斗争,农民直接夺回土地44048亩。
  二、肃清溃兵
  邢台沦陷前后,从平汉路溃退下来的国民党军队(多是东北军),散乱在本县山区,他们各霸一方,任意征粮派款,打骂群众,奸淫妇女,搞得人心慌慌。从10月11日到11月29日,营头镇758人,有300多人被打,300多名妇女中有130名被强奸,财物损失不计其数。
  1937年11月20日,十八集团军东北抗日第一游击纵队到达浆水后,关山复同纵队正副司令张延枢、张政杭(原东北军的师长)等遵照周恩来的指示,重新组织东北军,到本县山区各地收编国民党溃兵。他们在冀西民训处和县抗日政府的协助下,收编了部份溃兵,将田福义部编入浆水游击队;徐玉璞、武振铎部交给河北民军乔明礼,申国栋部拒不接受改编,被八路军386旅771团歼灭在西牛峪;岳鹏、李本卿率部逃往敌占区。从此,盘踞山区的溃兵基本被肃清。稳定了社会秩序。
  三、取缔“红学”
  “红学”又名孝忠团,信奉真武道。始建于1925年秋,是具有武装性质的会道门。
  “红学”成立时主张反官府,抗杂税,抗日战争前,他们参加过冀南武装农民暴动,占过邢台城,后援助巨鹿农民抗捐,打过巨鹿城,路罗川的“红学”杀死过山川收税官;还打过溃兵,打过土匪,在群众中享有很好的声望。但是1932年春,浆水川和将军墓川的“红学”与土匪刘桂堂发生战斗时,被土匪击败,伤亡惨重,从此“红学”便消声匿迹,自行解散了。
  1937年10月邢台城沦陷后,日军扫荡,溃兵骚扰,搞的民不聊生。为了生存,山区的“红学”又复兴起来。当时浆水的临时政府和营头的抗日县政府对“红学”采取争取、教育的方针,以达共同抗日的目的。开始时“红学”确实打日本、抗溃兵,河岔村的“红学”,曾一连两个晚上,将溃兵土匪拒之村外,在抗击日军时曾遭到屠杀,造成惨案。小戈寥村的“红学”,曾与前来要粮要款的溃兵一个连交战,在杜斌、石店、茶臼沟三个村“红学”支援下,把溃兵包围在小黑垴山下,缴获手枪步枪48支,机关枪3挺,充分显示了力量。
  但是,时间不久,“红学”就被封建地主、豪绅所利用。不少地主、豪绅当了“红学”的大师兄,特别是路罗川的封建势力头面人物,操纵“红学”投靠了国民党河北民军冀西司令张锡九,打着“打溃兵、抗日保家乡”的口号,把“红学”改为“抗日人民自卫团”。封安庆善当总团长,总团部设在路罗镇,又在浆水、将军墓、宋家庄、马河、营头等地成立了八个分团。他们有手枪、步枪1000支,轻重机枪50挺,大小炮3门。此时,“红学”借口操练合团,任意摊派粮款,左右村政,实际上成了拥有武装的政权组织。
  “红学”被国民党反动势力操纵后,不断给抗日政府发生矛盾,但是抗日政府以团结抗日为怀,坚持党的统一战线,尽量避免冲突,并且千方百计争取教育,帮助挽救他们。
  1938年1月,原东北军91师吴金铎部500余人,受东北军救亡总会影响北上抗日,途经杜旮旭村时,“红学”总部组织几千道徒挡住去路,不让通过。经交涉无效,吴部士兵开始用机枪扫射,“红学”死伤数人。正当千钧一发之际,冀西民训处邢台工作团的李鸿年,说服了“红学”。又不顾个人安危,手摇白毛巾,跑到吴部,进行谈判,达成协议,使“红学”免受重大损伤。同年3月,浆水“红学”借在下店合团为名,组织2000名道徒到浆水临时政府门前闹事,摘掉“临时政府”的牌子,插上他们的杏黄旗,还扬言赶走临时政府。在这严峻的情况下,临时政府仍坚持争取、教育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对“红学”上层人物和下层人员,进行说服教育,道徒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被迫散去。
  抗日政府实行的减租减息,清理旧债和合理负担,请大户等政策,触及了地主、豪绅的利益,抗日政府的主张也使河北民军冀西司令张锡九不能容忍。“红学”头目们在张锡九支持下,不顾挽救和劝告,与抗日政府对抗,不测事件连续发生:路罗川“红学”抢走抗日政府40石军粮;马河“红学”在河岔合团时,企图杀害前往宣传抗日的三名八路军战士;胡家楼村“红学”无理扣留一二九师一个班的战士。特别是1938年4月17日,八路军一一五师6个侦察员赴平汉线执行任务,路过桃树坪村时,被“红学”杀害,并抢走6支枪,交给路罗总团部。县委副书记李都亲自到路罗总团部几次交涉,提出“交还枪支,严惩祸首”的要求,但均被“红学”头领拒绝。
  “红学”无可挽救,一二九师首长决定取缔“红学”。4月28日,一二九师三八六旅旅长陈康率部东进途经路罗,一二九师先遣支队队长张贤约,中共冀西特委书记张玺也同时到达。遵照刘伯承师长的命令,午夜突然包围“红学”总团部,解除其武装,将其首领安庆善、曹桂芝、路纪武、赵福禄等6人逮捕枪毙。次日,胡震县长赶来召开群众大会,宣布了安庆善等人的罪状,宣布“红学”为非法组织,立即取缔。遂将缴获的枪弹,发给当地群众,组织自卫队,进行抗日。从此,全县“红学”各分团和各村“红学”纷纷解散。
  四、开展“除旧换新”群众运动
  1938年8月上旬,县委在菜树沟召开扩大会议,根据“路罗事件”后全县的大好形势,确定了当时的中心任务是在全县开展“除旧换新”群众运动。这个运动分四个浪潮:
  第一个浪潮是反毒禁赌运动。清末民初农村地主、高利贷者,大肆贩卖鸦片。1917年(民国六年)以后毒品海洛因流入。同时,赌风甚炽,农闲时或庙会上都有公开聚赌的,吸毒聚赌的农民日增,许多人因此破产。县抗日政府组织了自卫队除奸小组,主要依靠其力量在全县开展反对贩毒吸毒和禁止赌博的群众运动,扭转了不良风气,得到了各界拥护。
  第二个浪潮是反贪污、反摊派斗争。旧时,村政由地主、富农把持,各种捐税粮款多按人口或耕地平均摊派,由于地主富农人少地好,广大农民吃亏很大。抗日政府开展了反贪污反摊派斗争,提出“合理负担”,得到群众拥护。
  斗争贪污分子的方法,多是在村支部的领导下,由农救会出面,召开群众会提意见,配合查帐、算帐,最后罢免旧村长,选举新村长,建立村政委员会(由村长、农救会主席、自卫队长组成)。
  第三个浪潮是减租减息,改善人民生活。浆水抗日临时政府成立后,提出“对半减租、一分减息,抗属免租停息”,开始了减租减息运动。县政府推广浆水地区经验,减租减息普及到全县。
  第四个浪潮是建设人民武装。旧时,地主富农等有权有势的人不支差,不站岗。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现象,县委领导群众对地主富农以及破坏自卫队、破坏站岗的人进行斗争和罚款,罚款用于装备自卫队,从而加速了自卫队建设,健全了战时制度。
  五、反摩擦斗争
  1939年2月,国民党冀察战区司令兼河北省政府主席、国民党河北省党部主委鹿钟麟经不起日军的“扫荡”,带领其司令部、省政府残部,落荒逃进邢西抗日根据地避难,驻在路罗川贺坪村。接着,张荫梧之河北民军,石友三之十军团,孙良诚之铁军、侯如墉之别动第四纵队、夏维礼之冀察游击纵队、朱怀冰之九十七军等国民党顽固军队纷至沓来,驻满四道山川。
  他们到来后,大量发展国民党员,扶植封建势力,与共产党、八路军和抗日政府搞摩擦。从此,根据地出现了两种军队、两种制度严重对立局面。抗日军民既要反击日本侵略军的“扫荡”,又要对付国民党顽固派的摩擦,而且反摩擦成为新形势下的主要任务。
  省政府和国民党顽固军队进山后,借机刁难政府,谩骂殴打政府工作人员,还在路罗成立七专署,命令抗日县、区政府归其领导,被拒绝后,又企图撤换抗日县长,夺取政权。
  3月12日,省政府借欢迎其师长米文和之机,在路罗召开“民众”大会,企图在抗日政府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以“民众”名义,“民主”方式,撤换县长胡震。由于广大共产党员和群众得知消息,一齐涌进会场,县委书记刘毅又亲临讲话,挫败了他们夺权的阴谋。
  鹿钟麟又改变手法,请胡震县长去谈话,暗示胡震县长“如果你过来,可给你个旅长坐坐国民党河北省第七专署党务专员王玉宾(本县陈屯人),也以同乡关系拉笼胡震。因县委、县抗日政府针锋相对,鹿钟麟阴谋没能得逞。
  对基层政权,他们则通过军队直接打击,或扶植顽固分子进行夺权。如顽军装扮土匪,抢劫贾乡抗日区公所。民军在宋家庄成立除奸委员会,妄图取代抗日区政府。顽军三五成群,窜到村里,打骂干部,搜刮粮食,倒瓦缸、吃种子,逼死大牛田、垴上的村长。有的村顽固分子大肆活动,企图借“民主”口号选掉抗日村长。县委、县抗日政府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斗争,使国民党的县、区政府始终没有建立起来。顽军要粮时,各村能拖的拖,能少给的少给,顶不过去的按合理负担方法分配,使地主、富农多纳粮,打击了封建势力。顽固分子要求改选村政权,各村将计就计,进行普选,把坏村长全部换掉。
  1939年夏初,国民党省政府以未备案为由,下令取消群众抗日救亡组织。各群众团体以“抗日救国、匹夫有责”,义正词严予以拒绝。后省政府又派人到村,改农救会为干事会,改自卫队为壮丁队,改妇救会为妇女会,遭到普遍抵制。结果,除贺家坪、桃树坪几个村外,其余村均未改成。
  5月中旬,全县开展了“拥朱反汪反顽运动”。拥护八路军总司令朱德任河北省主席,反对国民政府副主席汪精卫卖国投敌,反对国民党顽固派制造摩擦,破坏抗战。邢台县抗日政府在将军墓召开“反对鹿钟麟制造摩擦破坏抗战的声讨大会”。
  6月,八路军副总司令彭德怀同鹿钟麟在山西辽县下庄谈判,提出《解决河北问题的八条纲领》。县委传达贯彻八条纲领,结合揭露省政府扣押农民请愿团代表王丕绪的行为,使鹿钟麟很窘迫。因鹿钟麟未能收拾河北局势,蒋介石非常恼火,逼他辞去河北省政府主席之职;11月,又将张荫梧撤职查办,任命庞炳勤为河北省政府主席(未到职),97军军长朱怀冰兼任冀察战区政治部主任及河北省民政厅厅长,任命乔明礼为河北民军总指挥。根据地的形势骤然紧张。
  为巩固太行山革命根据地,11月下旬,八路军一二九师对主力部队重新部署,调青年纵队二团、东进纵队一团由冀南进入冀西,同八路军一二九师先遣支队,控制内邱、宋家庄、松烟(山西省)以南,邯(邯郸)长(长治)路以北地区。
  12月11日,朱怀冰走马上任,带领部队进驻县抗日政府驻地浆水附近。第二天,抗日县政府在浆水村召开庆祝邢台抗日县政府成立两周年大会。朱军参谋长蒋希文带领其部分人马及所谓民众代表不邀而至,当胡震等领导干部在主席台上就座后,蒋希文在卫兵簇拥下也登上主席台,并以保卫大会名义,令其部队荷枪实弹包围了会场,机关枪对准主席台。为了确保大会安全进行,粉碎顽军的破坏,青年纵队和县大队随即又从外围将朱军包围。大会在两军对垒中开始。参加大会的自卫队和群众情绪激动。“反对分裂、反对摩擦、团结起来一致抗日”等口号声此起彼伏。胡震县长、八路军代表在讲话中痛斥了国民党顽固派和汉奸汪精卫破坏抗战的行径。朱军参谋长见他的部队腹背受敌,未敢轻举妄动,后灰溜溜地撤走。
  12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对时局指示》指出:“凡遇军事进攻,准备在有理有利的情况下坚决反击之,”1940年1月,侯如墉、乔明礼两部6000余人在赞皇、束鹿突然向八路军驻地进攻,八路军被迫反击,并将其大部歼灭。鹿钟麟、朱怀冰看到我军主力已到,非常恐慌,乃于1月底南撤武安、涉县,历时一年的反摩擦斗争胜利结束。
  六、平息“还乡道暴乱”
  1940年1月,国民党省政府及其军队南逃。群众情绪高涨,县委和抗日县政府立即组织春耕生产。由于国民党反动势力的压榨破坏,加上天灾,群众生活、春耕生产遇到很大困难。正当春耕紧张之际,很多群众绝粮,宋家庄区70%以上的户断炊,且疫病流行,七林区不到万人,就病倒1,292人,病死279人。在此情况下,县委、抗日政府积极组织医生抢救病人,又支持群众向地主、富农开展借粮斗争。在借粮斗争中遇到了地、富反动势力的抵制,国民党特务也趁机活动,造谣生事,妄想变天。根据上级指示,太行区开展了反特务斗争,以摧毁国民党特务的社会基础,打击国特残存的骨干力量。群众情绪很高涨,运动中群众打死了几个罪大恶极的反动地、富和国特分子,抗日县政府也公开处决了一部分罪大恶极的国民党特务骨干分子,反动的地富、国特的气焰被打下去了。广大人民扬眉吐气,群众的生活困难得到解决,根据地的形势得到很大发展。
  但是,反动的国民党封建势力并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千方百计找机会进行反扑。是年三月,抗日县政府逮捕了特务分子宋兰波。宋兰波的亲戚张永祥(还乡道军师)以搭救宋兰波为名,利用流氓赵得江秘密制造“天旗”,并在白云山借祭旗为名,准备三月三日起事。张、赵等人在前沟近、辽县下庄、沙河县路通沟等村暗中煽动还乡道徒及不明真相的群众200余人,以到浆水川“取宝剑”为名,于三月三日发动了反革命暴乱。他们行至宋家峪沟口栗树坪时,张永祥露出真相,公开动员道徒“杀政府、劫监狱,搭救宋兰波。”这时,多数道徒犹豫观望,只有七、八十个坏人唯命是从。“吃符用功”后分成两路,一路直奔安庄寺,企图砸监狱,营救宋兰波;一路直奔浆水镇,欲冲击抗日县政府。他们挥刀舞剑,一路呐喊,见人就杀,抗日政府被迫还击,打死暴徒十几人,击毙张永祥、赵得江等,其余道徒落荒逃窜。劫监狱的道徒,还未到安庄,在抗日政府打击下,四散奔逃。浆水附近的自卫队闻讯赶来,一部分留下保卫抗日县政府,一部分追击暴徒,很快平息了这场反革命暴乱,此为震撼太行山革命根据地的反革命暴乱“浆水事件二
  第二天,抗日县政府在浆水召开群众公审大会,将反革命特务分子宋兰波处死,遂即派出工作队,到茶旧沟、沟近等村对暴徒采取分化瓦解政策,并将罪大恶极的暴动首领家里的粮食分发给缺粮农民,安定了群众情绪。全县的政治局面又稳定下来。
  七、组织生产救灾
  由于日军“扫荡”和经济封锁,加上国民党军队的搜刮,1942年春,又遇到旱灾袭击,使根据地的财政经济遇到极其严重的困难。
  为了克服经济困难,渡过难关,县委、县抗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4月,贯彻中央“精兵简政”决策,将邢西、邢东两县合并,精减工作人员,机关开展生产。接着,在牛旺召开党的临时代表会议,会后,根据会议精神针对地主、富农及高利贷者的赎地、收地行为,继续开展了减租减息、清理旧债与反特务斗争。6月,县委提出“一手拿枪、一手拿锄”的口号,加强对生产运动领导,采取合理调整负担、组织生产互助、兴修水利、集体开荒,引种金皇后玉米,提倡温汤浸种,发展(供销)合作社,开展妇女纺织等措施,发动起生产救灾运动,解决了群众的吃饭穿衣困难。
  1943年,旱灾继续发展,伏天前后两月余滴雨未落,大部分玉米和谷子旱死。干旱最严重的时候,曾发生屠杀牲畜、祈雨请神等问题。县委、县抗日政府召开农村干部会议,号召学习吴满有,在生产建设中起带头作用,还提出“打破迷信、人力胜天”口号,组织群众担水浇苗,兴修水渠,增加水地4178.5亩。
  这一年,全县群众响应毛泽东主席“组织起来”的号召,学习推广水门王俊生组织劳动互助,发展农林牧副生产,折户姚德增建立合作社,组织妇女纺花织布,解决群众吃穿困难等经验,促进生产救灾。
  1944年3月,县委、县抗日政府提出“耕三余一”的口号。7月,山区、丘陵区发生罕见的蝗灾,县委召开紧急会议,发出“立即动员起来,坚决消灭飞蝗”的号召。遂成立了以代县长郭成允为指挥长的剿蝗指挥部,动员五、六万人力,连续奋战三个月,捕打蝗虫100余万斤,消灭蝗蜻761石,粮食不仅未减产,还比上年增产四万多石。
  第三节解放战争时期
  一、保卫胜利果实
  1945年10月14日,蒋介石命令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马法五、高树勋率部从河南新乡出发,北犯晋冀鲁豫解放区,企图打通平汉线,抢占大城市。为保卫胜利果实,打垮国民党军队的进攻,邢西、邢东两县动员3万余名群众,合力突击拆毁平汉铁路邢台段40余里,并拆平了邢台古城墙。
  1946年3月,国民党撕毁“停战协定”,悍然发动全面内战。邢台县成立了作战指挥部,组织民兵3000余人,担架12375副,集粮食20万公斤,随时准备支援解放战争。
  二、土地改革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明确指出,在广大农村要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把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政策变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没地、少地的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
  7月,县委在孔桥召开全体县、区干部参加的土地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五四”指示,部署了土地改革运动具体方法。这次会议既是学习会议,也是培训土改骨干会议。会后,与会的一百多名干部组成九个土改工作队,分赴各区发动群众,进行土改,九月份全县土改运动全面展开。
  土改运动是按照老区、新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进行的。老区人民在抗日战争时期,通过减租减息、合理负担和统一累进税等,对地主经济已大大消弱。贯彻“五四”指示,主要是对地主阶级进行彻底清算,从经济上、政治上把封建剥削制度彻底摧垮。、新区人民解放后,从1945年冬至1946年春即开展起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斗争,已从地主手中夺回部分土地,贯彻“五四”指示不是从头作起,而是继续发动群众,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
  土改运动,始终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发动群众。从7月份开始,县、区举办训练班,培训土改骨干,共计培训雇、佃、贫农2900多人,农村干部1900多人。发动群众找穷根,发动干部访贫问苦,组织诉苦大会,以启发群众阶级觉悟。
  第二步,组织斗争。在群众基本发动起来后,于1946年11月前后转入斗争阶段。斗争前,首先确定斗争对象,研究斗争对策。斗争会,一般由贫农团出面主持,组织群众面对面诉苦和提意见。当地主认罪服输,答应以财产偿还群众时,立即宣布没收地主的土地、房屋、粮食等一切财产。会后,即组织群众到斗争对象家里搬胜利果实或查封财产,举办斗争胜利果实展览。有些浮财则边斗边分。斗争阶段结束后,县里召开有360多人参加的翻身英雄和代表会议,表彰了先进,并为分配果实培训了骨干。
  第三步,分配果实。在分配果实前教育干部要树立“大伙斗,大伙分”的思想,不要以功臣自居多分地,分好地。随后由贫农团讨论拿出分配意见,经农会讨论通过后再分配。分配办法,一般是对没收地主的土地、房屋,按人口平均,贫农多分,下中农少分,中农不分,好赖搭配,分到各家各户。对斗出的浮财,采取先填大坑(赤贫户),下余的分给其它群众。
  第四步,填平补齐。1947年5月,县委对土改进行复查,对漏网的地主,进行重新斗争。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了《土地法大纲》。基于本县已经实现“耕者有其田”,根据太行区委的指示,从12月开始,进行民主整党和“填平补齐”补课民主整党,就是发动翻身农民,给村里的各项工作和每个党员提意见。党员以“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三整(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为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纠正土改中的偏差,对错斗的中农进行改正,对干部党员多分多占和个别人少分果实的不合理现象,本着“数量上抽多,质量上抽肥,数量上补少,质量上补瘦”的原则进行“填平补齐”,并适当安置了安分守己、”扫地出门”的地主、富农。1948年3月,全县在丈量土地的基础上填发了土地证6万余张。同时还采取“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的方法,进行了群众性的划阶级定成份工作。
  到1948年底,历时二年半的土改运动胜利结束。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贫雇农从地主手里夺回土地168,628亩,占全县耕地总数的27%,从而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同时收回房子88,651间,牲口5,482头,粮食110,475石,冀钞7,643万元,银元122,794块等。
  三、支援全国解放
  首先,动员青壮年参军。仅解放战争时期,本县先后有6848名青壮年参加人民军队,投入解放战争。第二,抽调干部南下北上,支持新解放区的地方工作。除零星抽调外,成批抽调的有:1945年9月邢台(东)县委书记王大川带领30余名干部到东北开辟工作;1947年6月县委委员陈忠和带领十几名干部到安徽工作;1947年9月三区救联会主席霍凤银带领50余名干部到大别山区开展工作;1949年2月县委副书记张德贞、副县长高廷带领87名干部随刘邓大军南下福建,开辟新解放区;县委委员马维玲带领一批干部,北上京津,在新解放城市开展工作。
  第三,帮助邻区的解放和土改。1946年8月,王道明、樊凤书带领两个连的民兵,支援元氏、赞皇、获鹿等县城解放。
  1947年秋,抽调区村干部80余名,赴元氏、赞皇、获鹿帮助土地改革,并捐赠步枪100支。
  1948年6月28日至1949年4月25日,县武委会主任樊凤书,先后带领干部、民兵、群众8100余人,分5批组成10个连队的担架运输队,参加了晋中和太原解放战役,取得了卓越成绩。在解放晋中战役中,被解放军八纵队二十四旅评为一等模范队,奖给“人民之光”锦旗一面;在解放太原战役中,被后勤部评为二等模范队,奖给“参战先锋”锦旗一面,六〇小炮3门,机关枪6挺,步枪百余支,子弹千余发,衣物800余件,
  第四节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一、支援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朝在鲜发动侵略战争,严重威胁我国安全。10月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随之,支援抗美援朝运动在全县展开。
  1951年1月,邢台县保卫世界和平和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建立。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动员各界群众开展募捐活动,一个半月捐款28亿元(旧人民币)。5月,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决议,邢台地、县干部群众三万余人,举行了“抗美援朝,反对美国武装日本大会会后全县开展了拥护缔结世界和平公约,反对美国武装日本签名运动。6月,县抗美援朝分会在全县号召订立爱国公约,提出捐献邢台号战斗机一架,大炮一门。截至1952年4月8日,全县工、农、商、学群众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31.8亿元(旧人民币)。10月,全县青壮年响应第三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号召,积极报名参加志愿军,有1070名青壮年被批准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
  1952年2月,县人民政府为本县籍志愿军一等功臣马维华(桃花村人)挂匾祝贺。3月,邢台地、市、县联合举行三万人大会,欢迎中国人民志愿军归国代表团和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会后,代表团深入全县各地,举行报告会141次,听众达65000人,还到桃花村为马维华庆功。3月,县医院接受25名志愿军伤员住院。1953年11月7日,全县干部群众隆重举行仪式,欢迎0207部队赴朝作战凯旋归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机关让给师部临时办公,把县农场划给部队,新建师部,并在会宁、孔村、北召马等村征地1260亩,使部队新建营房4处,河北省荣军疗养院1处。二、“镇反”“肃反”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本县成立了镇反委员会和办公室,开始对有反革命活动的人和事进行摸底。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对镇压反革命活动右倾偏向的指示》后,县委、县政府连续召开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镇压反革命(简称“镇反”)精神,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等政策方针,同时,组织公安、检察、法院、武装等部门紧密配合,继续进行“镇反”对象摸底,报批和清理积压案件工作。11月,县政府在邢台镇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处决日伪邢台皇协军集团司令、国民党28军副军长、反革命分子高德林。12月,县公安局破获了编写反动诗歌、制造谣言、破坏扩军和生产的太平村反动一贯道。对反革命分子搞清一批,报批一批,逮捕一批,处置一批,决不手软。先后召开座谈会4次、公审会16次。
  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本县立即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和宣传,先后召开三次万人控诉大会,让受害群众当众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判处了一批反革命罪犯。5月4日,县政府又在城关召开了15000人参加的公审控诉大会,依法枪决了李树林、曲尚元等21名反革命罪犯。同年5月,本县贯彻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精神。到10月底,累计收到群众检举材料512件,逮捕反革命分子171名,其中国民党残余骨干、汉奸46名、贯匪19名、反动道首24名、特务24名、不法地主32名,依法处理163名(其中判死刊81名,判有期徒刑48名)。至此,社会“镇反”告一段落。
  从1955年5月开始,全县又开展了内部肃清反革命运动(简称“肃反”)。全县分五批进行,至1958年11月结束,共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248名。
  三、”三反”运动
  从1951年12月开始,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机关及企业单位开展了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群众运动(简称“三反”)。大体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从1951年12月下旬到1952年1月底,为学习文件,发动群众阶段。首先成立了邢台县节约委员会和办公室;召开了县直干部会议,领导亲自作动员报告,组织学习中央文件,提高干部的认识。在此基础上,领导带头,层层“下水”。随即进行检查、批判,检举揭发贪污、浪费的人和事。
  从2月初到3月中旬,为集中火力,向贪污分子细查猛攻阶段。2月初,中共中央华北局批评了县委对全县情况的错误估计。县委即在党内外检查和批判了右倾麻痹思想,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三反”文件,深入发动群众,建立“打虎”指挥部,选拔能查帐、懂政策、会分析问题的干部,组成“打虎队”,县委领导亲自挂帅,现场督战、包干负责、限期捉“虎”。“打虎队”对贪污对象开展了查帐、物、库,查历史、查关系、查家庭经济情况和生活状况、查“老虎”肥瘦的“五查”活动,采取上压下挤,政策攻心,家庭配合,向贪污分子发起猛烈的进攻。2月29日,“捉‘虎’”(指有贪污行为的人)9只”,3月10日,“捉‘虎’52只”。
  从3月下旬到5月底,结合打“残虎”进行查脏对证,定案处理。领导上一面贯彻“除恶务尽”继续克服右倾厌战和急躁情绪,合并战场,捉净残余“老虎”,一面将“老虎”集中起来进行查脏对证。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召开公开处理大会5次,完成了定案、复查及处理工作。此后,结合追脏,普遍检查铺张浪费公款的行为,县委检查和批判了自身的官僚主义作风,制订了改进工作的制度。
  在“三反”运动中,全县查出贪污分子156名,其中贪污百万元(旧人民币,下同)以下的81名,百万元以上的43名,千万元以上34名,共计占参加“三反”运动人数的26%,共贪污6.7553亿元。经复查落实“老虎”35只,占原捉“老虎”59名的61%,追回脏款4.6762亿元。受各种行政处分的39人,其中开除4人,撤职7人,受党纪处分22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5人)。第二阶段,在“大胆怀疑,望风扑影”、“常在河边站,不能不湿鞋”等口号影响下,打击面大了些;思想工作不细,有逼供信现象,死了三个人。1952年6月底,“三反”运动结束。
  四、社会主义改造
  早在1941年,县委、县抗日政府就号召农民组织互助组。同时,动员农民集股建立供销合作社,收购推销农副产品,供应生产、生活资料,把农民团结在政府周围。
  土地改革完成后,县委按照循序渐进,由低级到高级的原则,继续引导农民根据自愿两利,不拘形式,多种多样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互助组。1952年,全县有季节性、常年性互助组6388个。参加46794户,225100人,分别占全县总户数和总人口的42%和85%。
  1951年12月15日,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精神,选派王俊生、郭爱妮、王志琪、徐玲等七名劳动模范,参观饶阳县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回来后,在水门、折户、东川口、南王段、胡家楼、北军营、北先贤试建了七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1270户,5000人。折户农业社试建中,劳动模范郭爱妮创办了托儿互助组。试建社的第一年,多数社比互助组增产。
  1953年2月3日,县长张玉美应召在南行的火车上向毛泽东主席汇报了本县办社工作。毛主席当即指示:合作化要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典型引路,稳步发展,邢台是老区,合作化可以提前。2月15日,县委根据毛主席和中央指示,认真总结一年办社经验。7月推广水门王俊生农业社的包工包产管理办法。8月,召开互助合作代表座谈会,学习文件,交流办社经验,提高领导水平。9月,推广东川口王志琪初级农业社的民主讨论,制定分配办法和社内少扣、社员多分的秋季分配方案。至年底,全县建立初级农业社116个,入社2,987户,11,800人。
  1954年3月,县委召开全县农业社代表会议,着重解决农业社的经营管理,增加生产、政治思想工作以及加强领导等方面的问题。会后,县委制订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章》。6月,召开了全县第二次互助合作代表座谈会,突出解决初级农业社的夏季分配和推行农活包工管理。12月,县委提出全面巩固现有初级农业社,分期分批整顿了一、二、三类社。是年秋季,全县建立了农业社805个,入社4,5477农户,175,000人,分别占全县总农户、总人口的76%、77%。
  1955年8月,东川口初级农业社社长王志琪应邀到中共中央办公厅,汇报东川口合作化情况。中央把他的汇报整理成《只花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实现了全村合作化》的文章,毛泽东同志写了按语,编入《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
  从1955年11月25日开始到1956年1月25日,全县815个农业社合并过渡到590个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社,入社68,088农户,272,400农业人口。从此,取消了土地分红,林果、牲畜、大农具折价入社,建立起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经济。
  对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小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样也采取合作化的道路。
  1953年冬开始对全县571户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全县组织起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2个,参加职工386名。1958年,各手工业社按行业合并,改建成合作工厂。
  对私营小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也进行了改造。自1954年3月开始,为配合粮棉油统购统销、整顿市场,第一步采取转业务农办法。这一年,89户棉布商保留22户,1006户小商贩和饮食服务业户保留665户,其余均转入务农。第二步,1955年8月,对私营小商店、小摊贩及饮食服务业,采取“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稳步前进”的办法,用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3月,全县共改造672户,862人,其中公私合营130户,195人;合作小组35户,39人;代销21户,22人;经销486户,696人。至此,私营小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宣告完成。
  五、粮食、棉花、油料统购统销
  1953年11月底,县三届七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粮食、棉花、油料的统购统销方案。会后以卖余粮为突破口的粮食、棉花、油料统购统销开始实施。截至年底,完成入库粮食3381856公斤,籽棉6468334公斤,油料80641公斤。对缺粮农民填发购粮证。9月,开始发放布票,实行棉布定量供应。这年农民每人发布票19尺,教员每人38尺,干部每人25尺。11月,在县人大首届二次会议上通过了《粮食、棉花、油料的征收和统购统销工作方案》。会后掀起了交售高潮。县委还制订了《关于农村党员、团员在统购统销工作中的纪律与评选模范条件的规定》,截至次年1月上旬,全县征购粮食338万多公斤,超过任务18万公斤,收购籽棉710万多公斤,占任务的71%,征购油料86万多公斤,超过任务8.5万公斤,40,185户缺粮农民,全部填发了购粮证。
  1955年3月,羊范粮食市场率先恢复。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把粮食产量和征购任务定到户,三年不变。11月,开始使用全国通用粮票和河北地方粮票。
  六、整风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6月开始,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展整风运动。县委建立了整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贴出大字报61138张,鸣放意见54636条。在此期间,资产阶级右派利用共产党整风之机,向党进攻,诬蔑社会主义制度。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从7月15日开始,斗争矛头主要转向了右派。
  为搞好反右斗争,县委召开扩大会议,领导进行分工,划分整风反右与农业生产两条战线,县委书记挂帅,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负责领导整风、反右派工作,并抽调干部17人,组成整风反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随后召开县直各单位负人会议及全体干部大会,动员干部、党员带头参加反右派斗争。全县反右派斗争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在县直17个单位(包括两所中学)和28个乡进行,共计参加1301人,其中党员75人。
  在反右派斗争中,先后把21名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错误地定为“右派分子”,是党员、团员的一律开除党籍、团籍。21名“右派分子”处理结果是:交肃反办公室处理的8名,开除公职下放劳动的1名,劳动教养的1名,监督劳动4名,撤职、降职、留用察看的7名。
  第二批,在教员中进行。1958年5月16日至6月6日,利用麦假,将全县376名小学教员集中到县招待所,开展反右派斗争。运动中,又错误地将87名教师定为“右派分子”。全县两批共定右派分子108名。
  1958年2月,县直反右派告一段落,整风转入整改阶段,7月份进入个人提高阶段,但整风效果不甚明显。
  1959年9月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确实改造好了的右派分子的处理问题的决定》,本县开始进行右派摘帽工作。到1964年,先后摘掉一批右派分子的帽子。1980年12月3日,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对错划右派分子改正工作的指示,本县错划右派全部得到改正,对65名尚有工作能力的全部安排了工作,为44名右派分子家属恢复了商品粮户口。
  第五节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一、“大跃进”
  1958年3月,县委按照河北省委、邢台地委的指示,提出“反右倾、破保守、鼓干劲,实现工农业生产大跃进气随即建立起以县委书记为主任的农业跃进委员会,下设跃进办公室。7月,推行营头乡“家务四化”(食堂化、缝纫化、机械化、米面加工集体化,托儿高级化)的经验。至月底,全县草率地建起各种食堂1872个,在食堂就餐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4%。8月初,贯彻省委、地委提出的钢铁、粮食、机械三大元帅升帐和电力、交通两个先行官上马的指示,掀起工农业生产全面“大跃进”高潮。这时,一些地方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棉花过千斤,谷子五千斤,玉米一万斤”。8月份播玉米、谷子、栽红薯,搞假、大、空却被树为“红旗”。据县跃进办公室报告,当年粮食亩产593公斤,后经核实只有129.5公斤。建立县钢铁办公室、县冶炼局,命令农民放下“三秋”炼钢铁。至月底,全县建成100多座土法炼铁小高炉。邢台市、沙河县与本县合并后,县委又成立了以第一书记为指挥长的钢铁指挥部,提出“超武安,盖全专,争当全省钢铁元帅县”。年底,全县(合并后的邢台县)生产土钢14,618吨,生铁20,620吨,实际上多数是废品。
  同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59年2月,又发出《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局部纠偏。3月,县委召开全县五级干部大会,贯彻上述文件,重点解决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问题,和“一平(贫富拉平、平均主义分配)二调(对生产队某些财产无代价上调)”的问题,还调整了管理区和生产队规模,规定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职权范围;并下放干部,加强对生产大队领导。这对克服“五风”和纠正“一平二调”错误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一再强调反“右倾”“大跃进”,致使“左”的错误没有得到彻底纠正。
  9月,在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联系实际开展反右倾斗争,错误地将县委书记处书记李志宏、张乘舟等干部,当作“右倾”重点,进行批判斗争,打击了敢于讲真话的干部。1960年1月,在分片召开的公社三级干部整风会议上,又批判了社队52名所谓思想“右倾”的重点人物。2月,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整风,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8名,有“严重右倾错误”的26名,有“严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对党不满者”66名。一连串的反右活动,造成不敢讲真话之风。由于“反右倾”、“大跃进”,加之连年自然灾害,造成三年大灾荒,人民生活随之下降。
  1960年12月,县委召开全县四级干部整风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省委扩大会议文件,为纠正“大跃进”和“反右倾”中的错误,县委带头检查,并发动与会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贴出大字报31189张,对各级领导提出批评意见46246条,初步检查了县、社两级领导的“一平二调”和“五风”错误,当场退回生产队土地7025亩,劳动力4584名(无偿调出工作的),赔偿物料青苗,劳动工资等折款111万元。后又抽调941名县直干部到公社,进一步贯彻中央指示信,落实劳力、土地、耕地、农具的“四固定”制度,帮助公社整风。
  二、国民经济调整
  1961年5月,恢复原邢台县建制后,县委、县人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国民经济布局,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县委决定解散农村食堂。全县农村1774个食堂,除翟沟、烧丝岩两个食堂暂时保留外,其余均立即解散,让社员回家吃饭。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精神,县委将全县7个公社调整为33个。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规模也适当划小,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贯彻执行中共八届九中全会通过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及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县直抽出16名部局长,各带两名助手,分片包干,坐阵指挥。6月,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三包(包产、包工、包成本)一奖(超产奖励)、粮食包干、评工记分三大政策。7月,压缩非农业户口,减少商品粮供应量。全县压缩职工及吃商品粮的学生2,733人。8月,发动群众,大搞代食品。9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几项规定》。11月,县委指示各社、队学习王快生产大队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经验,推广黄家屯生产队实行“分配大包干”及该村第一生产队实行粮食与其他实物按劳分配。
  1962年1月,县委作出《改进提高生产队经营管理方案》,要求社、队干部学会经营管理,把生产队的生产、劳动、财务、民主管理切实整顿好。在县工业系统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上,提出摆正农、轻、重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工业必须为农业服务的思想。2月,县委作出《关于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王志琪、追赶南会大队的决定》。3月,决定将原食堂的菜地作为养猪饲料地,按人头分配到户,归社员长期使用。贯彻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总结检查党在农村的政策落实情况。4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检查自1958年以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等问题。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原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同志予以平反,恢复工作,并为重点批判斗争对象恢复名誉。
  三、抗洪抢险,重建家园
  1963年8月,全县遭受了一场罕见的洪水灾害。水灾前,县人委已收到将有大雨量的预报。县成立了防汛指挥部,对防汛工程进行了维修加固,重点村成立了抢险队和防汛组织。
  8月1日,全县各地均有小雨。县防汛指挥部电话通知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雨情水情,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并把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从县水利局搬到县人委办公,明确专人收听天气预报,昼夜看守电话,不得离岗失控。
  2日,全县普降大雨,西黄村一带雨量最大,日降水量189毫米。山川沟道基流增大,河流水位上涨,东川口水库蓄水猛增。库区移民搬迁户被淹。在紧急关头,主持县委工作的副书记李志宏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县长王永淮、副书记王怀礼到东川口动员东西川口、东西窑几个村尽快搬出淹没区;由副县长袁修礼、县水利局副局长刘志刚到东川口水库坐阵指挥,专门负责水库的安全。
  3日,全县暴雨,山区日降水222.6—289.4毫米。四川三河出现了第一次洪峰,东川口、羊卧湾水库出现险情。县委决定全力以赴,保住水库,组织力量运送救灾物资。政府下令立即调大贾乡、龙化、太子井三公社两万多名群众,赶到东川口水库运石固坝。又请驻邢4593部队驻会宁团,运送两万条草袋,抢堵羊卧湾水库放水洞之塌方。邢台专署副专员王金海、专署水利局副局长刘德华也赶到羊卧湾水库现场指挥。县人武部政委樊凤书同会宁公社党委书记李富豪、皇寺公社党委书记刘春林带领300名群众,配合解放军奋战一天一夜,将羊卧湾水库塌方洞堵住,排除了险情。
  4日,全县大雨,日降雨量超过历史记载,山区日降水量240.5—476毫米。东川口日降水量为461毫米,特别是8—9时,降雨60多毫米,每分钟平均一毫米。9时,县人委紧急动员驻邢台市单位分片分行业坚持抗洪。对物资、供销、商业、粮食、银行等单位的仓库、金库派武装人员看守。对地势较低的县医院、县工业局、粮食局、食品公司等单位除坚守岗位的人员外,所有老弱病残人员均搬到清风楼附近及北城墙上。10时30分,东川口水库倒坝,黄店等村群众首先落难。接着,石头庄、东井庄、庄窝、王尔庄水库相继决堤。下午1时,县委、县人委召开紧急会议,抽调110名干部,组成10个工作组,分赴东汪、王快、祝村、石相等平原区公社,组织群众抗洪抢险。下午3时,七里河、白马河、牛尾河洪水出槽横溢,柴家庄、道口、百泉、后楼下、华庄、东小汪、东汪、袁店、大贤、东静庵等村被洪水淹没。下午7时,县委、县人委决定将各单位准备的馒头、烙饼、衣被等送到县招待所,安置灾民食宿。李志宏等领导及县直机关干部大多数昼夜不眠,巡视水情,研究抗洪措施,抢救遇难群众。
  5日,出现第二次洪峰。东汪、王快一带淹没区群众陆续到城里避难,县委、县人委领导到难民中慰问。
  6日,降水量减少,川河水位下降。7日个别地带降雨回升。8日,除路罗、浆水降水量呈回升趋势外,其他地区均呈下降趋势,9日仍有小雨,10日天气转晴。
  在特大洪水猛烈冲击下,全县水冲沙压耕地12万亩,倒塌房屋16万间,死于洪水328人,36个生产大队遭到毁灭性破坏,其余社队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灾后,县委、县人委迅速组织干部群众,根据“五依靠三就地原则”(依靠党的领导、依靠集体力量、依靠自力更生、依靠群众互助、依靠发动群众,就地取材、就地安置灾民、就地解决困难),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8月14日,建立县生产救灾委员会,从县直抽调240名干部,组成13个工作队,深入东汪、王快等13个重灾公社,帮助社队生产自救。发放救灾粮款、冬衣、棉被,号召机关职工捐献钱物,帮助灾民抢修房屋,御寒过冬。
  20日,县委、县人委大张旗鼓表彰了在抗洪抢险中涌现出来的好干部、好社员。接受安置了遭受洪水灾害的巨鹿1100多名灾民和800多头牲口进山打草和放牧。9月,邢台地委批转地区妇联报告,要求各级党委参照本县王快生产大队的做法,教育妇女勤俭持家计划用粮,节约度荒。10月,县委指示各级党组织,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救灾工作的决定》,安排好灾民生活,掀起副业生产高潮。邢台专署批准本县200名灾民到邢台市搞短途运输。到1964年1月上旬,全县2,500多个生产队,投入副业生产的劳动力65,130人,搞起副业30多种。县委书记何耀明、县长王永淮、县人武部政委樊凤书等领导干部,带领县直有关部门的领导,深入受灾社队,总结胡家楼生产大队综合治理寺沟的成功经验和石槽生产大队只注意治沟、忽视治坡的失败教训,贯彻“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方针和县委“一手抓山(造林)、一手抓川(垫地)”及“牧为林让路、限制山羊发展”的指导思想洞时,县委组织干部学习《河北日报》发表的通讯《“三不走”——记睢常太与群众同甘共苦生产自救的事迹》文章和评论《三不走精神》,掀起了荒山工程造林和川河筑坝垫地建设高潮。遭受毁灭性水灾的南会大队,在党支部书记、全国劳动模范王志琪带领下,率先生产、生活一齐抓,“一天四上工,两头见星星”。到1964年3月初,该村起沙平基、拉土垫地130亩,荒山植树25,000株,副业获利28,000元,新建和修补房350多间。中共邢台地委批转地委组织部报告,要求各地农村党支部学习南会党支部领导和团结广大群众,战胜水灾,重建家园。到1964年10月,全县新修滩地梯田7,000亩,造林151,700亩。
  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2年12月,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按照保定地区的经验,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动员干部“放下包袱”、“洗手洗澡”,开展以“清工分、清账目、清财物、清仓库”为内容的经济清查工作。据214个生产大队的统计,有1458名队干部贪污、多占粮食29226公斤、款49,129元、工分12,859个等,依照政策进行了退赔。至1963年初告一段落。
  1964年2月下旬到4月下旬,全县宣讲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对全县612个生产大队进行了粗线条“四清”。
  1965年7月,在省委、地委统一部署下,由沙河、内邱、隆尧、临西、平乡、广宗及中央、省地干部组成的“四清”工作团,开进本县。县成立了四清工作团,公社成立四清分团,生产大队进驻“四清”工作队。工作队进村后,根据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二十三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细线条“四清”运动。主要内容是“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并把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作为运动重点。这次“四清”运动,全县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从7月下旬开始,搞了县直各单位及平原、丘陵地区的14个公社,到1966年2月基本结束;第二批从1966年3月开始,搞了山区15个公社,至年底结束;第三批尚未进行,“文化大革命”开始。
  整个“四清”运动分准备、“四清”、建设三个阶段和动员准备、清经济、清政治、组织建设、生产建设五个步骤。工作队实行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访贫问苦,扎根串联,组织全民大学习、大讨论,边学、边议、边揭发(揭四不清盖子)。清经济的方法是发动群众揭发,教育干部洗手洗澡,查帐查证三线并进;清思想,主要是教育社员认清阶级斗争和“和平演变”的严重性;清政治的做法主要是“内查立场、外斗敌人”,发动群众大诉阶级压迫之苦,大查资本主义之害,批判斗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复议漏划地主、富农的阶级成份。这次运动,对解决干部作风、经营管理和巩固集体经济等方面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把一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的表现或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并且错误地把一些犯错误干部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行斗争,1966年3月以后,在第二批“四清”中,忽视革命老区的历史和现实,大讲阶级斗争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把政策允许社员经营的小片地、房前屋后零星树木、牲口分户喂养等都认为是搞资本主义,对在抗日初期一些贫农、中农受骗参加国民党的又重新“算账”,提出“有枣没枣打三竿,有鱼没鱼掏干水看”。而且,四清工作团、分团、工作队取代了县、公社、生产大队的领导。有些工作队执行政策不严肃,有的搞逼供信,运动开始不到一个月,就发生非正常死亡19起。到1966年4月2日,全县“四清”中非正常死亡1338月以后,四清工作团又把“四清”同“文化大革命”结合起来进行,“左”倾错误骤然升级,致使很多基层干部和群众遭受了不应有的打击,甚至被迫害致死。最后因为仓促收兵,没有认真执行“三定三允许”,造成一大批冤假错案。
  第六节“文化大革命”时期
  一、“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公开发表后,本县各级干部和职工,立即着手批判《海瑞罢官》、《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揭开“文化大革命”在本县的序幕。8月8日,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发表后,“文化大革命”运动在本县正式展开。
  8月16日,县委机关建立了“文化革命委员会”。接着,县直单位名目繁多的群众造反组织相继建立。“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形成高潮。9月7日,县委机关造反派在县委机关召开大会,对县委书记何耀明、副书记李志宏、李星华首次批斗。县直一些机关如人民银行、县粮食局等单位的造反组织也揪斗了本部门的领导干部。此时,外地“红卫兵”大串联到本县。本县各中学的“红卫兵”也停课闹革命,走上街头,以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为名,任意更改校名、地名,破坏古迹,将地主、富农出身的干部职工视为“牛鬼蛇神”任意批斗、体罚、戴高帽子游街,任意凌辱、迫害。
  10月14日,会宁、浆水中学374名师生赴京串联,18日在天安门广场受到毛泽东主席接见。回来后,到处串联,运动很快由破“四旧”发展成为“怀疑一切,打倒一切”、“踢开党委闹革命”,斗争矛头直指各级党政领导。县委、县人委主要领导均被当作“黑帮”、“三反分子”、“走资派”揪斗、游街、殴打和审讯。全县党政机关均陷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而无法工作,广大党员也停止了组织生活。
  1967年1月,在上海“一月风暴”影响下,县委机关造反派于1月26日,联合县直50个造反派组织,在县礼堂集会,对原县委书记何耀明、代理县委书记王贵长、代县长程玉美及部分部局长等领导干部进行批斗后,非法宣布“一切权力归造反派”,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次日,又发表《告全县人民书》,号召“各单位造反派联合起来,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于是县直各单位和各公社的党政领导权,均被造反派非法夺去。工厂停工,学校停课,各方面工作没人管,到处揪斗领导干部,大字报、大标语比比皆是。同时,造反派组织之间互相攻击谩骂,组织庞大的地市联合兵团,被野战军组织冲击搞垮。2月初,县人民武装部政委郁朝栋、解放军862库政委林吉平带领解放军进驻县委、县人委机关,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并对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实行了军管。3月,以武装部为主,成立了“邢台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声称它是当时全县唯一权力机构。秋后,邢台地市造反派组织分裂为势不两立的“太行”和“野战军”两大派,本县造反派也卷入其中。县委机关造反派对代理书记王贵长屡次批斗、殴打,致使王贵长被迫自杀,含冤去世。“今胜昔战斗队”押着何耀明等领导干部到各公社、工地及农村大队巡回批斗。12月造反派分别召开“邢台县职工干部革命造反派代表会议,”“邢台县贫下中农代表会议”邢台县红卫兵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各自的常设机构。至此,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造反组织55个,参加人员966名,占总人数的55%。
  1968年1月13日,邢台县革命委员会宣布成立。革命委员会由军队代表、“革命干部”代表和“革命群众”代表三结合组成,实行“一元化”领导,统揽全县党、政、财、文大权。接着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公社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随即把“靠边站”的原县委、县人委91名干部职工以及所谓“走资派”、“三反分子”、“叛徒”、“特务”等统统赶进“五七干校”,在造反派的监督下“接受再教育”,白天劳动改造,晚上写检查,挨批斗。
  县革委建立后,首先作出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决定,在全县开展“三忠于、四无限”活动,即永远忠于毛主席,永远忠于毛泽东思想,永远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无限热爱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忠诚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信仰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崇拜伟大领袖毛主席。不论机关、学校、厂矿、农村,都要实行天天听、天天读,早“请示”、“晚“汇报”;唱语录歌、跳“忠”字舞、胸前挂“忠”字牌、语录牌,墙壁上书写毛主席语录,机关、厂矿门口和农村街口都要画巨幅毛主席像,要求人人都要背熟多少条语录,后来甚至发展到不论打电话、理发、到商店买东西,双方对话都必须以毛主席语录对答。
  3月,县革委决定,冻结所有“走资派”、“三反分子”及其家属的银行存款,对“走资派”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并同公检法军管小组发出公开信,号召全县贫下中农和革命干部立即行动起来,“砸烂黑公检法”、“斩断文艺黑线”。并从学校选拔了一批“革命小将”,进驻公检法机关。4月,邢台县“群众专政委员会”建立。从此,刑讯逼供成风。不到百人的县农业学校,5月22日斗死农林局干部秦天花,26日又打死持不同观点的学生孟昭义。6月,县直造反派组织举行“大揭阶级斗争盖子誓师大会”,将何耀明、王国安(县医院院长)、王金生(县农林局副局长)等五人揪到会场,进行所谓“火线批斗二尔后,以“现行反革命”罪名将王国安投入监狱。接着,县革委遵照中央文革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深挖“走资派”、“反革命分子”、“叛徒”、“特务”等运动。继之,又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先后举办县直、公社领导干部学习班6期,共计参加干部726名。在学习班进行“斗私批修”、”清理阶级队伍”,参加体力劳动。从此学习班又成为批斗、体罚干部的场所。6月28日,县革委又大刮十二级台风,武斗骤然升级。运动中夸大“敌情”,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大搞刑讯逼供,拳打、脚踢、罚跪、捆绑、坐“喷气式飞机”,甚至私设公堂,对干部施用“压杠子”、“跪铁条”等酷刑。运动中全县400多名干部受审,320名身心遭受严重摧残,130名被迫害致死,并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全县还清出所谓“敌伪人员”7,711人。甚至还把三十年代县师、省四师的《同学录》也当作敌伪档案,列入敌伪行列。据造反派称,敌伪人员混入县直机关内部146人,混入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并担任领导的167人。这些人多数受到了批斗。
  同年9月,全县开展教育革命,各公社均建立“教育革命委员会”,生产大队均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县办七所中学均派驻了“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并推广江西共大、辽宁朝阳农学院和威县辛店小学的经验,开展全县教育革命。第二年4月县革委又决定,将726名农村教师由商品粮转为农业粮户口,下放农村,不发工资。
  1970年2月,县革委在全县范围内又开展了一场“一打三反”运动,即打击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据称挖出“反革命分子”122名,破获“反革命案件”82起,清出较大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犯143名。又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
  1971年3月,中共邢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邢台县委员会。8月下旬,全县33个公社党委先后恢复。新县委成立后,领导了“批陈整风”和“批林整风”,抓了落实干部政策,一批老干部得到解放,安排了工作,工农业生产有了回升,各项工作有了转机。但不久,又开展了“批判右倾回潮”、“批判唯生产力论”,并改批林彪极“左”为批极“右”,因而使“左”的错误更加泛滥。特别是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之后,“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评水浒”、“批小生产”、“割资本主义尾巴”等运动接连不断,并都以人划线,上挂下联,千方百计找各级代理人,使局势陷入混乱。1975年初,县委贯彻了邓小平“各方面都要整顿”的指示,使工业、农业、财贸、教育。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明显好转。但8月份又开展起“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社会秩序再度陷于混乱,一些干部又受到冲击。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22日,邢台地、市、县党政军民学十万多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集会庆祝。至此,“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
  二、大学毛主席著作
  1965年5月28日,县委常委制订了《关于当前学习毛主席著作的计划》,率先在领导层展开学习。学习内容以精读“四论”为中心,通读毛泽东选集1—4卷和毛主席近年发表的著作。学习方法,坚持“活学活用、学用结合”的原则。每天早晨学习一小时,常委会后,集中学习一天。要求常委做到“三带头”(带头学习、带头写心得笔记、带头辅导)和“四同时”(在布置、汇报、检查、总结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汇报、检查、总结学习毛主席著作)。同年8月,县委制订了《关于组织干部群众进一步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安排意见》,从此,群众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开始。运动中涌现了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南会、北于庄生产大队党支部、小陈庄生产大队团支部以及县人武部干部郑洪和等典型。对干部群众的思想建设和生产建设起了一定推动作用。
  1966年10月,县四清工作团党委又提出《迅速掀起全县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新高潮的意见》。接着,全县干部群众21,000多人收听了地委召开的“把学习毛主席著作群众运动推向新阶段”的广播大会。从此,饭前饭后、地头休息时都要人们读毛主席著作,背诵毛主席语录和“老三篇”,讲用会经常召开,语录岗接连不断,把学习毛主席著作推向高潮。学习当中出现了严重的形式主义、实用主义,如要求学习毛主席著作“立竿见影”,吃饭、工作、开会、作报告、搞批判、打电话以前,都要念一段语录作为开场白。甚至两派之间的舌战,也要以毛主席语录作“武器”,甲派念一条,乙方念一条,谁的语录压倒对方,谁就算胜利者,严重地歪曲了毛主席著作和毛泽东思想。
  三、农业学大寨
  1964年,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中指出,全会同意毛泽东提出的“关于农业学大寨”的决策。从此,农业学大寨运动在本县逐渐展开,但声势不大。1969年1月,县革委组织县、社、队三级干部到大寨参观学习,并在阳泉连续举办了十一期“学大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2574名干部参加了学习。10月,参加县农业学大寨会议的全体代表,向全县发出倡议。此后,全县以修地造田、兴修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全面展开。运动中提出“革命加拼命,一天三上工,春节不停工”。1973年2月,县委、县革委召开全县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代表会议,总结交流“农业学大寨”经验,表彰南会、水门等先进生产大队,把学大寨群众运动不断推向高潮。到1975年,全县完成川河造田5万多亩,修护地堤、护村坝240万米;修建了东川口、野沟门水库配套渠道工程198公里。同时,参加了邢台地区朱庄水库施工,开挖本县境内渠道78公里。
  1975年9月,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提出“普及大寨县”任务。到1979年3月,全县建成所谓大寨式公社26个,生产大队481个。南会、水门、折户、将军墓、翟沟、前晋祠、康庄铺七个生产大队被评为邢台地区“农业学大寨,,红旗单位。
  在“农业学大寨”的同时,开展了“工业学大庆”、“财贸学大庆学大寨”运动。1977年10月,省委、省革委命名县供销社为“学大庆学大寨红旗单位”;白岸、王快、西黄村、浆水供销社、县医药公司、县生产资料公司、将军墓粮站为“学大庆学大寨”先进单位。1978年,省委、省革委命名县农机公司为“大庆式企业”;县农机厂、县煤矿、县煤矿机械制造厂为“学大庆先进企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学大庆学大寨”先进单位;县煤矿机械制造厂、县机制砖厂为“大庆式企业”;县供销社获“大庆大寨式企业”荣誉,并因此出席了全国财贸学大庆学大寨会议。
  第七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一、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开展了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的群众运动。
  1981年10月,县委作出决定,宣布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而死的王贵长、张克让、秦天花、吴延云、韩林玉、武文安、赵清杰七人平反昭雪;为何耀明、李志宏、李星华、郝景义、袁修礼、杜宝兰、司福魁、徐贵兴、白永涛、孙志宏、冯文芹、李桐生、耿宗信、樊甦、武太峰、郑福恒、赵中兴、张德禄、张振兴、顾正海、王金生、程振国、阎庆禄、刘乙臣、徐庚炎、张素莲、刘志刚等83人公开平反,推倒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把在“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一切材料,按照中央规定,妥善进行处理;对受株连的亲属、子女一律恢复名誉。
  何耀明曾被造反派定为“邢台县头号走资派”,从1965年9月揪出批斗,到1972年从邢台调走,批斗长达七年之久,是全县遭受身心摧残最严重的领导干部之一。
  在抗日战争中,年仅14岁的何耀明就参加了抗日工作。1953年调任邢台县县长后,同县委书记张玉美、县长王永淮等县委一班人密切配合,于1954年首次制订了《农业区域划分方案》,使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有了遵循。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他亲自蹲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使全县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在农田水利建设和荒山造林运动中,亲自勘察现场,制订规划,参加劳动,指挥工作。因而本县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群众赞誉曰“旧社会县长上山用轿抬,新社会县长上山把树栽”。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他坚决贯彻“八字”方针,实事求是,不搞浮夸,总结推行“定额包工”、“三包(包产、包工、包投资)一奖(超产奖励)”等管理办法,加快了农业生产的恢复。1963年水灾后,深入社队,解剖麻雀,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一手抓山(造林),一手抓川(修地)”以及“量坡养羊”等指导思想,使全县掀起重建家园的高潮。
  几年间全县共平反冤假错案2417起,对105人补发工资103,051元;对在“四清”及“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的263人,召开了追悼会;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诬陷的700多人,作了平反结论;对运动中高划成份的作了复查,339户错定成份作了更正。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各种错误的人,根据本人认识,分别作了处理。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79年2月,县委召开县、社、生产大队三级干部会议,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和《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制定“定额包工”等劳动管理措施。1980年8月,县委、县革委召开农业工作会议,讨论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此后,“联产计酬”、“全奖全罚”等责任制出现。
  1981年,县委责成农村工作部在东大树、口头、大寨门三个生产大队进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试点。冬季召开县、社、生产大队三级干部会议,开始推行试点经验,到1983年终,全县617个生产大队,除前南峪生产大队实行专业承包外,其余生产队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
  三、太行山区开发研究
  1980年,县委、县革委总结了前南峪、固坊等生产大队引进人才、引进技术,兴果致富的典型经验,研究确定了山区“以林为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山区建设方针。
  1981年9月,河北省第一次太行山区开发研究工作会议在本县召开。霍德志副县长在会上汇报了山区开发建设的情况和经验,与会人员还到山上几个点参观指导。最后确定本县为河北省太行山区开发研究重点县之一。
  1982年,河北省安排了酸枣、板栗增产技术研究和“家兔良种选育及提高经济效益研究”三项课题。本县建立“太行山区开发研究领导小组”,召开科技工作会议,组织县科委及林业、畜牧科技人员35名,协助河北农大、河北农科院等承办单位,以加强现有果树资源管理和发展家畜家禽为突破口,确定7个试验点,实施研究任务。当年,试点获得增收效益10,636元,以点带面获得增收效益31万元,合计32万元。
  1983年,省、地新增了苹果、柿子、核桃增产技术研究及玉米制种、旱地谷丰产栽培、食用菌栽培、科学养鸡项目。承办单位增加了河北林专,协助单位增加了农业、水利部门,科技人员增至72名,新增基点30个。县科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山区建设办公室联合承担的《邢台县经济沟建设研究》课题试验,1986年列入河北省太行山区开发研究项目。
  到1985年后,河北省、邢台地区安排的林果、养鸡、农业项目先后如期完成了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实现了技术、经济同步增长。试点和以点带面累计获得增收效益1248.95万元,获得一批阶段性的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并先后通过了省级鉴定。通过现场参观、扩大示范区、组织果树修剪推广队、举办山区建设技术学校等形式,把试点摸索出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辐射到全县。1982年冬和1983年冬,县委、县政府组织果树修剪推广队。两年时间,培训骨干170人,公社和生产大队培训47,366人,修剪各种果树366万多株。1984年,全县果品总产量达2,083万公斤,创历史最好水平。
  1985年,由省农科院承担的《低山区连牛田小流域综合治理研究》开始试验。1986年,太行山区开发研究列入河北省“星火计划”。1989年《邢台县经济沟建设研究》通过省级鉴定。
  四、工商企业体制改革
  1985年8月,全县工商企业普遍推行厂长(经理)责任制。1986年6月,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建立。9月,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提出搞活企业的若干规定,将产、供、销、人、财、物等权,放给工商企业,并明确厂长(经理)是法人代表,为企业的自主经营等奠定基础。
  从1987年9月开始,根据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改革工商企业经营机制,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截至年底,全县76家县属工商企业中有65家企业的承包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三年(1988—1990)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结果,69家企业除1家被兼并外,其余68家(1990年到期61家)三年累计实现利润3188万元,比承包利润27,141万元提高20%,其中39家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利润,29家企业没有完成承包利润(包括8家企业亏损)。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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