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务委员会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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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804
颗粒名称: 二、常务委员会工作
分类号: D624.22
页数: 1
页码: 4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第六、第七、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关键词: 邢台县 人大常委会 领导人

内容

本县第六、第七、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全体会议62次,主要工作:1、讨论决定或决议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工作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六至八届人大常委全体会议,共作出决定或决议44项。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监督他们的工作。六届至八届人大常委全体会议,共计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8次。
  3、讨论决定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人事任免事项,七至八届人大常委全体会议共任免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3人次。
  4、参议立法。六至八届常务委员会,共对37项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地方法规,进行了讨论修改,共提修改意见96条,其中6条被采纳。
  5、联系代表。历届人大代表选出后,均建代表小组和代表联系组,定期活动。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均整理印发,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对信访申诉案件,均转“一府两院”办理,并答复代表和选民。
  6、办理提案。一至五届人大共提出1637件提案。除开大会期间解答外,均交由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负责处理。六至八届的八次人大会议提出1100件提案,交由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办理。从七届二次人大会议开始,都在下次会议向代表作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7、调查视察。人大常委会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工作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写出书面报告,为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依据,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促进了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解决了一些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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