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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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7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分类号: D624.22
页数: 4
页码: 393-3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等概况。
关键词: 邢台县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内容

一、代表产生
  1949年开始的县、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均是在县委领导下,通过共产党、工会、妇联会、青年团、工商界、教育界、卫生界等协商产生的。每届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自1951年开始,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则以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各人民团体和每个选举人均有提出代表候选人和介绍候选人情况的权力,经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尔后召开选举大会,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实行等额选举产生代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农民代表由各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县政府的代表,由县长、副县长、秘书等充任;群众团体的代表由群众团体自行选举;军队代表由武装部选派;其他代表由县人民政府邀请。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有代表679名,其中党政军代表53人,占7.8%;农民代表484名,占72%;工人代表16人,占0.23%;群众团体代表54人,占7.95%;青年学生代表39人,占5.7%;工商界代表8人,占0.12%;教师代表15人,占2.22%;医务界代表10人,占0.14%。
  二、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自1949年到1954年,共召开了三届十二次会议。历届历次会议情况列表于后。
  三、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常委会按行政区划将全县代表分成若干小组,确定了经常联系人,常委分片联系代表。在每次代表会议召开之前,组织代表搜集群众意见,整理提案。
  常委会每45天开会1次,处理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的工作,并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开展调查视察,宣传政策,发动代表,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1951年4月—1954年底,常委会设办事机构,有一名常务委员专职驻会,另设专职工作人员一名,负责联系代表和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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