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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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7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党的组织机构
分类号: D221.22
页数: 10
页码: 368-3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1973年至1988年县委组织机构与五个时期的基层组织历史。
关键词: 邢台县 中国共产党 组织机构

内容

一、县委组织机构
  1、中共邢台县委(1937.11—1940.7)
  在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时期,一直没有建立党的县委机构,本县党的工作由顺德特支、顺德临时地委和邢台中心县委直接领导。抗日战争爆发后,邢台被日军占领,八路军来到邢西创建抗日根据地,才建立了党的县级领导机构——中国共产党邢台县委员会。“文革”中县委机关被撤消,中断四年之久。
  1937年11月20日,周桓、高扬等受八路军总部派遣,率十八集团军东北抗日第一游击队到达浆水,在建立抗日政权、地方武装的同时,建立了邢台县抗战工作委员会,这是中共邢台县委的前身,由高扬、李都负责。
  1938年1月,中国共产党邢台县委员会在浆水正式成立,高扬、李都分任县委书记、副书记,对外称八路军工作团。书记、副书记称主任、副主任。县委工作机构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军委会、秘书室;1939年4月增设妇女工作委员会。县委开始受中共冀豫特委领导,8月,改受中共冀西特委领导,1939年4月,改受中共冀西地委领导。同年7月,中国共产党邢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县委领导机构,由书记、副书记及五名委员组成县委会。县委机关对外称“文具社”,主要负责人改用化名。
  2、中共邢西县委、中共邢东县委(1940.8—1942.3)。
  1940年8月,邢台县分为邢西、邢东两县并成立两个县委。
  中共邢西县委由原邢台县委改称,开始对外称“文具社”,12月后改称“八路军政治处”,工作机构除原有部、室、委外,增设县委党校,受中共太行区一地委领导。1941年8月改受中共太行区六地委领导,县委机关驻浆水。同月,在中共邢西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由书记和三名委员组成的县委。
  中共邢东县委于1940年8月,在于家沟正式成立,设书记、副书记,工作机构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受中共太行区一地委领导。1941年8月,邢东县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由县委书记、副书记及三名委员组成的县委会,改属太行区六地委领导。
  3、中共邢台县委及邢东工委(1942.4—1945.3)。
  1942年4月,邢西县、邢东县合并为邢台县,遂建立邢台县委,又设邢东工作委员会(简称邢东工委)。
  中共邢台县委由书记、副书记及三名委员组成,设有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室,仍受中共太行区六地委领导。县委机关迁到牛旺。
  中共邢东工委既是邢台县委的派出机关,又是县级机构,除给县委联系外,直接受中共太行六地委领导,设有组织部、宣传部。
  4、中共邢西县委、中共邢台(东)县委(1945.3—1946.6)。
  1945年3月,邢台县再次分设,设邢西县委和邢台(东)县委。
  中共邢西县委由原邢台县委改称,由书记、副书记及五名委员组成,设有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室,8月增设妇女工作委员会。机关驻浆水,仍受中共太行区六地委领导。11月改受太行区一地委领导。
  中共邢台(东)县委1945年3月建立,设书记、副书记,工作机构设有组织部、宣传部,8月增设秘书室,受中共太行区六地委领导,县委机关驻地开始在于家沟,后迁至孔村。11月,改属中共太行区一地委领导。
  5、中共邢台县委(1946.6—1955.5)。
  1946年6月,邢西县委、邢台(东)县委合并为邢台县委,工作机构设有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妇委会,1948年6月增设办公室。机关驻地大石头庄,仍受中共太行区一地委领导。9月,改受中共太行区邢台地委领导。1949年8月,改属中共河北省邢台地委领导,驻地迁至河伯祠。1950年12月,邢台镇并入邢台县,县委、镇委合并为邢台县委,县委机关迁至南长街,受中共邢台地委领导。1951年11月,恢复原邢台县委建制,县委机关迁至北长街路西。1955年1月,县委始设县委常委。从此,县委由书记、第二书记、副书记、常委以及委员组成。工作机构设有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12月,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3年恢复党校,1954年3月增设农村工作部。
  6、中共邢台县第一届委员会(1955.5—1958.11)。
  1955年5月,中共邢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建国后重新排列届次)召开,选举产生了20名委员(其中副书记、第二书记、书记各一名),组成了中共邢台县第一届委员会,受中共邢台地委领导,除原有部、室、委、校外,1955年12月增设财贸工作部。1956年3月,纪检会改称监察委员会。8月,增设工业交通部,文教工作部。1958年6月,秘书室改称办公室。
  7、中共邢台县委(1958.11—1961.5).
  1958年11月,邢台县、邢台市、沙河县合并,称邢台县(俗称大县),始设县委书记处及第一书记,其间先后更替两任第一书记,任免12名书记及书记处书记。工作机构除原来的部、室、委、校外,1959年4月,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9月,增设县直党委会;之后,又增设畜牧工作部。先后受中共邯郸地委、中共邯郸市委领导。
  8、中共邢台县委(1961.5—1967.1)。
  1961年5月,恢复原邢台县建制,邢台县委仍设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及书记处书记。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畜牧部、统战部、财贸部、党校、纪检会。受中共邢自地委领导。
  1962年7月,县委书记处撤消,恢复书记、副书记主持县委日常工作。
  1964年12月,县委主要领导抽调县外搞“四清”。邢台地委任命了代理书记,临时县委常委主持日常工作,直至1967年1月被夺权。
  9、中共邢台县第二届委员会(1971.4—1985.12)。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1月造反派夺了县委领导权,县委机关被“砸烂”,不复存在。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党的核心小组负责党的工作。
  1971年4月,中共邢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恢复建立县委,选举出了30名委员,10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共邢台县第二届委员会;并且在二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出10名常委(其中书记、副书记各一名)主持日常工作。但县委工作机构尚未恢复。一直到1974年5月,组织部、宣传部才恢复建立。1979年3月,县委、县革委才正式分开办公。1982年12月设老干部局,1983年12月将政法办公室(1981年7月建)改称政法委员会,1985年6月设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10、中共邢台县第三届委员会(1985.12—1988)。
  1985年12月,中共邢台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出31名委员、五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共邢台县第三届委员会,并在三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10名常委(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组成常委会。1986年5月,改属中共邢台市委领导,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农村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党校、县直党委会、老干部局、政法委员会、党史办公室,1986年4月设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办公室。
  二、基层组织
  1、大革命及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1925年8月,邢台县第一个党支部——直隶省立第十二中学党支部成立,代号“仁达”。支部书记蔺朝杰,委员沈国华、高鸣鹿,支部直接受中共北京区委领导,10月改属中共北方区委领导。
  同年11月,直隶省立第四初级师范学校党支部成立,第一任支部书记王福堂,受中共北方区委领导,后来两个党支部又受中共顺德特支、中共顺德临时地委,中共邢台中心县委、中共南和中心县委领导。一直延续到1937年10月,邢台沦陷后才被迫停止活动。
  1930年初,邢台中心县委在祝村、西郭庄建了两个支部,4月被破坏。
  1935年1月以后,共产党员刘振河、刘魁儒在张安北等村建起了几个党支部,后被国民党军警破坏。刘子厚等在禅林寺、稻畦等几个村建立党支部,由于没人领导,自行解散。
  2、抗日、解放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于1937年11、12月间,共产党派员到浆水开辟抗日根据地,建立“邢台抗战工作委员会”,在县政府、游击队以及浆水、坡子峪、冯家沟等村建立起党的中心支部、党支部。与此同时,八路军129师先遣支队民运股在西黄村、营头一带,冀西民训处在宋家庄一带也建立起了几个中共党支部。
  1939年初,在冀西民训处邢台工作团帮助下,建立了中共宋家庄区委员会,受冀西民训处党组织领导。这是邢台县第一个党的区委机关。
  1938年4月,邢台抗日政府统一后,县委以行政区顺序设置五个区委。即中共第一区(营头)、第二区(路罗)、第三区(浆水)、第四区(宋家庄)、第五区(马河)委员会。后增设中共第六区(贾乡、东柏山)委员会。至此,县委辖六个区委,197个党支部。区委对外称区政府的组训股,由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区委会,也称区分委。
  1938年12月,县委将6个区分委合并为,四个中心区委,即中共邢台县第一中心区(营头)、第二中心区(路罗)、第三中心区(将军墓)、第四中心区(马河)委员会。
  1939年12月,县委将4个中心区委,按区委所在地命名为9个区委,即中共邢台县营头区、浆水区、路罗区、将军墓区、宋家庄区、七林区、马河区、龙门区、大贾乡区委员会。
  1940年8月,邢西县委、邢东县委分设,邢西县委辖八个区委,114个党支部,邢东县委辖六个区委、60个党支部。
  1942年4月,邢西县委、邢东县委合并为邢台县委,并设邢东工委,共辖9个区委。
  1945年3月,邢台县又分为邢西、邢台(东)两县,邢西县委辖6个区委,邢台(东)县委辖6个区委。
  1946年6月,邢西县委、邢台(东)县委合并为邢台县后,县委辖11个区委,即中共邢台县第一区(东小汪)、第二区(晏家屯)、第三区(董村)、第四区(会宁)、第五区(大贾乡)、第六区(皇寺)、第七区(营头)、第八区(路罗)、第九区(将军墓)、第十区(宋家庄)、第十一区(西黄村)委员会。
  3、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新中国建立初期,邢台县委所属区委仍为11个。1951年1月,县委将11个区调整为9个。同年6月,又将9个区委合并为7个。1953年7月,全县设置112个乡。其中79个党总支,33个乡支部。这时,七个区委及其所属乡、村党组织情况是:一区委(东小汪),辖14个乡党总支和乡支部,63个农村支部,三个党小组;二区委(晏家屯)、辖11个乡总支,56个农村党支部,5个党小组;三区委(大贾乡),辖29个乡党总支和乡支部,49个农村党支部,19个党小组;第四区委(皇寺),辖14个乡党总支和乡支部,57个农村支部,1个党小组;第五区委(马河),辖15个乡党总支,58个农村党支部;第六区委(路罗),辖14个乡总支和乡支部,50个农村党支部;第七区委(将军墓),辖24个乡党总支和乡支部,78个农村党支部。
  1956年7月,随着撤区并乡行政区划的改变,县委撤消七个区委,将112个乡党总支和乡支部合并为55个乡党委。
  1957年为工作方便,县委又设立马河、路罗、将军墓三个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作为县委派出机关,领导所属乡党的工作。
  1958年8月,县委将50个乡及59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为七个政社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相应的建立起七个公社党委会,以公社管理区建立党总支,生产大队建立党支部,即中共邢台县东小汪人民公社委员会,辖51个大队党支部;中共邢台县晏家屯人民公社委员会,辖51个大队党支部;中共邢台县南石门公社委员会,辖69个大队党支部;中共邢台县皇寺人民公社委员会,辖72个大队党支部;中共邢台县西黄村人民公社委员会,辖119个大队党支部;中共邢台县路罗人民公社委员会,辖79个大队党支部;中共邢台县将军墓人民公社委员会,辖142个大队党支部。
  1958年11月,邢台县委、邢台市委、沙河县委合并为邢台县委后,辖13个公社党委。1961年5月,恢复原邢台县制后,县委将7个人民公社划为33个,分别成立党委。33个公社党委是:东汪、王快、南康庄、祝村、晏家屯、南大树、石相、南石门、羊范、大贾乡、龙化、西太子井、皇寺、会宁、谈话、张尔庄、张安北、西黄村、马河、营头、河下、北小庄、路罗、白岸、扬庄、城计头、浆水、西枣园、将军墓、冀家村、白虎庄、崇水峪、宋家庄。
  4、“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1月,33个公社党委先后瘫痪,大部分支部停止组织生活。1971年8月以后,33个公社党委先后恢复建立。1972年11月,撤消营头公社党委,分设龙泉寺(建新)、西上庄两个公社党委,全县公社党委增至34个。1979年11月,南康庄公社党委划归邢台市委领导,全县公社党委仍为33个。
  5、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84年4月,县委所属33个人民公社党委一律改为乡(镇)党委。至此,县委辖27个乡党委,即中共邢台县东汪、王快、祝村、晏家屯、南大树、石相、龙化、西太子井、大贾乡、会宁、张尔庄、谈话、张安北、西上庄、龙泉寺、河下、马河、北小庄、路罗、城计头、白岸、杨庄、西枣园、白虎庄、冀家村、宋家庄、崇水峪乡委员会,六个镇党委即中共邢台县羊范、南石门、皇寺、西黄村、浆水、将军墓镇委员会。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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