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725
颗粒名称: 一、管理机构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1
页码: 3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沿革历史。
关键词: 邢台县 工商行政 管理机构

内容

民国前期,县设建设科,兼理工商管理。
  抗日战争时期,日伪县公署设建设科。并设立“物资对策委员会”、“贩卖专制委员会”,严禁工农业产品运往抗日根据地。还在各交通路口设“检问所”20处。专管查禁运往抗日根据地的物资。
  1945年3月,县政府设立了工商科。
  新中国建立后,县政府先设工商科,后改为工商局。1958年11月,改称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主管工商行政、市场、物价。1961年5月,市场物价委员会同县财政贸易委员会合署办公,1962年又同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中,撤销机构,成立邢台县税务市场“三结合”领导小组,负责市场管理。1974年4月,恢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工作人员17名。到1988年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有县直分局及东汪、高庄桥、羊范、南石门、会宁、皇寺、西黄村、龙泉寺、路罗、浆水、将军墓、宋家庄等12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共有干部职工142名,固定资产总值75万元,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商行政管理体系。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邢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