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货币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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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703
颗粒名称: 三、货币市场管理
分类号: F820.4
页数: 1
页码: 3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货币市场管理,抗日战争时期,在沦陷区,日本侵略军严格查禁冀南钞、法币等货币流通使用,以维护其联银券市场垄断地位。且对法币施以套购,用来购买抗日根据地的物资。在太行抗日根据地,货币斗争是对敌经济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抗日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1.以冀南银行发行的冀南钞为本位货币,本县一切交易往来收授公款,均以冀南钞为中介。1943年2月22日以后,冀南钞实行战略区分区管理。商民存有敌伪钞者,得向抗日政府申请,贬值兑换冀南钞。1943年5月,发现敌人发行的大批伪冀钞倾销根据地,政府银行广泛发动群众,讨论对付办法,设置辨认所,为群众辨认,边沿区实行严格稽查。
关键词: 邢台县 工资基金 管理

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在沦陷区,日本侵略军严格查禁冀南钞、法币等货币流通使用,以维护其联银券市场垄断地位。且对法币施以套购,用来购买抗日根据地的物资。
  在太行抗日根据地,货币斗争是对敌经济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抗日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1.以冀南银行发行的冀南钞为本位货币,本县一切交易往来收授公款,均以冀南钞为中介。县设金库,公款存银行保管,政府随收随存,随用随取。1943年2月22日以后,冀南钞实行战略区分区管理。各区货币加盖图章,太行区盖“太行”,冀南区盖“平原”,太岳区盖“太岳”二字,各区钞票互不流通,以防止敌人、投机者投机渔利。
  2.凡敌伪发行钞票,一律禁止保存、携带和使用。商民存有敌伪钞者,得向抗日政府申请,贬值兑换冀南钞。以制止敌人套购根据地的物资。
  3.对于法币,开始时,曾利用其作为从敌占区购买重要物资的中介,故施以保护政策。1941年后,为使法币不为敌人所吸收,倒手套取抗日根据地的外汇,政府决定停止在市场流通。
  4.同各邻区根据地银行实行通汇,并对其发行的钞票,以冀南钞计折使用。1943年3月15日,冀南银行总行通知,各种钞票价格,以冀钞一元计,晋西北钞二折,鲁西钞四折,北海钞六折,晋察冀钞八折。
  5.坚决查禁敌伪伪造的冀南钞。1943年5月,发现敌人发行的大批伪冀钞倾销根据地,政府银行广泛发动群众,讨论对付办法,设置辨认所,为群众辨认,边沿区实行严格稽查。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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