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邢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0693 |
颗粒名称: | 1.拨款 |
分类号: | F830.54 |
页数: | 1 |
页码: | 328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拨款,基本建设拨款监督,是建设银行的主要职责。县建设银行按照国家的规定,坚持按基本建设计划拨款。截止1988年末,十年间经办拨款项目312个,完成总投资额55121.8万元,其中预算内投资项目84个,投资额2319.6万元。在基本建设拨款管理中自1983年开始,县建行先后推行6种形式的包干责任制。节省资金3—6%,工期提前在40—120天,此包干办法得到省、地有关领导机关的推广。1985年,县建行在南石门卫生院工程中,首次试办公开招标承包制,节省资金26%,以后,全面推广这一办法。1986年至1988年,推行招标项目52个,节约预算投资126万元。对零星基建资金。县建行按照“先存后批,先批后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该行还开办了审查工程预决算业务,保证了国家资金的合理使用。 |
关键词: | 邢台县 金融 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