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商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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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686
颗粒名称: 三、工商贷款
分类号: F830.54
页数: 3
页码: 326-3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工商贷款的发展历程,五种贷款类型:国营商业贷款、国营工业贷款、集体工商业贷款、个体工商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关键词: 邢台县 工商贷款

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工商贷款由冀南银行办理,当时工商贷款分工业、手工业、商业、合作、纺织五种。其利率是:
  1941年2月1日,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公布的生产贷款办法中规定:工业贷款公营九厘,私营一分,商业贷款公营一分一厘,私营一分二厘。
  1944年12月,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通令,更改贷款利率,手工业、合作社贷款月息二分,商业贷款月息二分五厘。
  新中国建立后,工商贷款原由县人行办理,1984年后改由县工商行办理,管理办法不断变化。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商贷款重点是支持个体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搞好市场供应。进入“一五”时期后,工商贷款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办法,存款贷款分别掌握,重点支持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发展生产,扩大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末,工商贷款余额302万元,是1952年的45倍。
  在“二五”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试行“存款下放,计划包干,差额管理,统一调度”的管理办法。这时,“大跃进”和“大炼钢铁”以及商业上的大购大销,都要求支援资金,而银行在资金供应上基本上是有求必应,因此,造成了信贷资金猛增。
  1961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银行实行业务垂直领导,帮助企业清仓核资,1963年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信贷计划,编制与审批信贷恢复正常。1965年末工商贷款余额425.3万元,比1957年增长40%。
  在“三五、四五”时期,正处于“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信贷计划管理制度被批判为资产阶级的“管、卡、压”,专管信贷的机构被撤销。结果信贷管理大撤手,贷款发放失控,经济效益低,1975年末,工商贷款余额2235万元,是1965年的4.2倍,其中工业贷款余额768万元,为1965年的231倍,而同期工业总产值增长近4倍。
  1979年后,工商信贷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1981年改为差额包干)”的管理体制;1983年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信贷实行“存、贷分户”的管理办法;1985年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体制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以销定贷”的原则,重点支持轻纺工业。1988年末工商贷款余额7954万元。是1952年的1222倍。
  工商贷款种类:“一五”时期分工业、商业、合营、私营四种,此后,改为按计划项目划分。自1979年起,按贷款对象分为以下五种:
  1.国营商业贷款主要用于国营商业的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流转、临时农副产品采购、结算贷款以及商办工业技改贷款。
  本县此项贷款,始于1956年,当时贷户有国营商业,县供销合作社所属各经理部、粮食等部门。1958年,银行将商业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贷款合并为一个帐户,采取进贷款,销货还款,存贷合一,活存活贷的办法,重点支持商业部门的农副产品采购和工业品采购所需要的资金。1959年,贷户增加了县物资站。
  1964年后,县国营商业,县物资站并入邢台地区对口公司。贷户仅有粮食、县供销社所属经理部、加工厂。1970年,国营商业下放回县;1973年县物资局恢复;1980年县供销社所属公司、工厂贷款划归县农行。至此,贷户包括国营商业、粮食、物资等部门。1988年末,国营商业贷款余额2097万元,是1957年的41倍。
  2.国营工业贷款着重解决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储存、生产、成品资金占用所需要和因季节性进货的超定额临时资金的需要,以及流通过程中的结算资金的需要。按用途分为周转流动资金,临时结算,科技开发,大修理等贷款。
  本县国营工业贷款始于1958年,1962年后,工业生产稳定,贷款亦相对稳定,1970年后,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贷款额亦大幅度增长。1988年末,国营工业贷款余额2819万元。
  3.集体工商业贷款主要用于集体工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季节性临时流动资金不足。1954年开始发放,重点支持手工业社、组,巩固壮大集体经济。1957年末,此项贷款余额214万元,共计扶植了24个集体工商企业生产经营。
  1958年,为解决社办工业的原材料和资金困难,开展了实物存款和实物贷款。即动员群众将农副产品和闲散物资拿出来,作价作为银行存款,然后银行将这些物资交社办工厂使用,作为贷款。
  据当时原五、六两区统计,实物以存转贷。支持社办企业57个。此后,此项贷款重点支持合作工厂及社办企业。
  1970年后,集体工商企业迅速发展,贷款额亦相对增加,1988年末,集体工商业贷款余额1313.6万元,是1957年的5倍。
  4.个体工商业贷款主要解决个体工商业的的流动资金不足。县银行建立后即开办此项贷款,一度成为建国初期贷款的重点。1952年末,私营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贷款余额4.4万元。至1956年,全县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由于没有了个体工商业,故停止了此项贷款投放。
  1981年,银行遵照总行“关于积极支持个体工商业户发展的通知”恢复了此项贷款。当年开设个体工商户5户,贷款1500元,6月底全部收回。1988年末,个体工商435户,存款余额77万元,贷款129户,余额71万元,贷款是1952年的16倍。
  5.固定资产贷款1975年末,县人行开办“五小设备贷款”。年末余额4万元。自1979年起,县人行改变了只贷流动资金的框框,对国营企业开办中短期的设备贷款;新产品开发贷款;对集体企业开办集体设备贷款。以上三项贷款合称固定资产贷款。1988年末此项贷款余额828万元。1981年至1988年累计发放此项贷款2016万元。共支持了27户厂家的32项新产品、新工艺、新项目上马,增加了产值和利税。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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