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国后邢台县金融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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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676
颗粒名称: 五、建国后邢台县金融机构
分类号: F832.722
页数: 1
页码: 3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建国后邢台县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县支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邢台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邢台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县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机构概况。
关键词: 邢台县 金融机构

内容

1.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县支行。1950年后半年,县支行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太行分行邢台办事处。1951年9月和11月,先后建立皇寺、宋家庄两个人行营业所。
  1953年6月1日,邢台县人民银行从办事处分出。继之,按区设置营业所时,保留皇寺所,新建东小汪(1954年迁东汪)、晏家屯、羊范(1954年迁大贾乡、1957年迁南石门)、马河(1957年迁西黄村)、路罗、将军墓(1955年由宋家庄迁来)六个营业所。
  1980年3月,于邢台市西效成立太行办事处,并将将军墓营业所改为将军墓办事处。
  自1984年1月1日起,县工商银行与县人行暂时采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资金分开、两套帐目的过渡办法。
  1986年7月1日,县工商银行与县人行分开营业。当时县人行有工作人员12名,从此县人行专门行使县内中央银行的有关职能、领导和管理全县金融事业。
  1988年底,县人行有工作人员38名,固定资产总值42万余元。
  2.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邢台县支行(简称县建行)。县建行始建于1979年1月1日,这是管理国家基本建设资金的专业银行,有财政、银行双重职能。工作人员12名,固定资产总值2万元。同年7月1日,开办开户和拨款及转帐业务。现金收付业务由县人民银行代办,到1984年1月由县工商银行代办。
  1986年7月30日,开始全部自办对外存、贷、汇及现金收付业务。截至1988年末,有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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