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国政府的金融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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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673
颗粒名称: 二、民国政府的金融机构
分类号: F832.722
页数: 1
页码: 319
摘要: 本文技术了邢台县民国政府的金融机构,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宣告“大清银行”停业,另组建了“中国银行1914年8月18日,中国银行在顺德建立“中国银行邢台汇兑所”,隶属天津分行。当时邢台还有三家银行,一是官商合办的“交通银行顺德汇兑所”,二是“大中银行”,三是“河北银行”。这些银行主要经营多种汇兑,存款储蓄,以及买卖生金银等,“七七事变”后均停业。
关键词: 邢台县 民国政府 金融机构

内容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宣告“大清银行”停业,另组建了“中国银行1914年8月18日,中国银行在顺德建立“中国银行邢台汇兑所”,隶属天津分行。当时邢台还有三家银行,一是官商合办的“交通银行顺德汇兑所”,二是“大中银行”,三是“河北银行”。这些银行主要经营多种汇兑,存款储蓄,以及买卖生金银等,“七七事变”后均停业。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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