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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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672
颗粒名称: 一、民间金融业
分类号: F832.722
页数: 1
页码: 3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民间金融业,清康熙年间《邢台县志》记载有“当铺这是本县见于志书的最早的金融机构。清末民初,地主和商业资本家在城关和路罗、浆水、将军墓、宋家庄等集镇,设置的经营货币机构,名曰放帐庄。民国十九年以前,本县城设立钱庄;次年,钱庄改称银号,共5家。民国二十三年银号增至15家,拥有资金(银元)6万元左右。民国二十六年九月,邢台城关沦陷后,银号只剩下福胜、立业两家。至民国三十二年增至8家。后日伪实行组合制,规定资金不足50万元不准开业,于是各银号便合资经营,由原来5家银号合并成欲兴桓,裕通、福聚三家。邢台城关解放后均停业。此后本县没有民间金融机构。
关键词: 邢台县 民间 金融业

内容

清康熙年间《邢台县志》记载有“当铺这是本县见于志书的最早的金融机构。
  清末民初,地主和商业资本家在城关和路罗、浆水、将军墓、宋家庄等集镇,设置的经营货币机构,名曰放帐庄。县境内比较有名的有路罗的荣和盛、荣和隆、荣和昌、荣和兴;浆水镇的广德隆、裕盛李;将军墓镇的同源、裕盛源;宋家庄镇的广善堂、天圆磨、永茂德、同茂德、振成荣、天庆功、天德生、和同庆等。
  此外,农村中一些有钱人家,也有放贷赚钱的。
  民国十九年(1930)以前,本县城设立钱庄;次年,钱庄改称银号,共5家。民国二十三年(1934)银号增至15家,拥有资金(银元)6万元左右。民国二十六年九月(1937年10月),邢台城关沦陷后,银号只剩下福胜、立业两家。至民国三十二年(1943)增至8家。后日伪实行组合制,规定资金不足50万元不准开业,于是各银号便合资经营,由原来5家银号合并成欲兴桓,裕通、福聚三家。邢台城关解放后均停业。此后本县没有民间金融机构。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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