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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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660
颗粒名称: 一、管理体制
分类号: F812.7
页数: 2
页码: 314-3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1985年至1988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邢台县 乡镇财政 管理体制

内容

1985年以前,本县各乡镇未建财政,各项收支,除行政人员经费由县财政部门管理,实行“统收统支”报帐制外,其余各项收支,分别由县有关部门管理。
  1986年1月1日,各乡镇建立财政所,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缺收倒挂,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一年一定”的体制。
  1987年,针对各乡镇经济状况和收支情况,实行三种体制:东汪、祝村等乡试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定死基数,定额上解,超收全留,缺收全挂,一定三年”的体制;龙化、太子井、张安北、龙泉寺、河下、北小庄、城计头、百虎庄、崇水峪、西上庄等乡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全留(除上解中央28%以外),缺收倒挂,节余留用,一定一年”的体制。南石门、羊范、皇寺、王快、晏家屯、石相、会宁、贾乡、谈话等乡为上交乡镇,西枣元、马河、张尔庄、南大树、冀家村、宋家庄、路罗、杨庄、白岸、西黄村、浆水、将军墓等乡为吃补贴乡(镇)。不论上交或吃补贴均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除上交中央28%以外),缺收倒挂,节余留用,一年一定”的体制。
  1988年始,本县33个乡(镇)全部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定死基数,定额上解,定额补贴,超收全留,缺收全挂,一定三年”的管理体制。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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