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点建设基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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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640
颗粒名称: 3.重点建设基金
分类号: F812.4
页数: 1
页码: 3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重点建设基金,根据国务院规定,本县从1983年起,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截至1988年末,六年累计征集424.4万元。其中:1983年60万元,1984年60.6万元,1985年76.4万元,1986年、1987年各64万元,1988年99.4万元。此项收入,全部直接上交中央财政部。征收率为当年收入的10%。
关键词: 邢台县 重点 建设基金

内容

根据国务院规定,本县从1983年起,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截至1988年末,六年累计征集424.4万元。其中:1983年60万元,1984年60.6万元,1985年76.4万元,1986年、1987年各64万元,1988年99.4万元。此项收入,全部直接上交中央财政部。
  征集范围:地方财政的预算资金;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提取的各项专业基金;其它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城镇集体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反利润。
  征收率为当年收入的10%。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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