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清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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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631
颗粒名称: 一、明、清时期
分类号: F812.2
页数: 1
页码: 3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明清时期财政体制,清康熙《邢台县志》载,“管田民田赋贡税徭等项起运存留,一切遵《钦定简明赋役全书》,即户丁、田赋、榷税等按制征收、触免、报解,按制存留,用于俸工、祭典、养廉、办公、修缮等项。其中地丁赋税,大部分报解;典当税、田房契税等尽收尽解。牙贴税等酌提盈余。遇闰月加征。”
关键词: 邢台县 财政体制 明清时期

内容

清康熙《邢台县志》载,“管田民田赋贡税徭等项起运存留,一切遵《钦定简明赋役全书》,即户丁、田赋、榷税等按制征收、触免、报解,按制存留,用于俸工、祭典、养廉、办公、修缮等项。其中地丁赋税,大部分报解;典当税、田房契税等尽收尽解。牙贴税等酌提盈余。遇闰月加征。”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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