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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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6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政机构
分类号: F812.2
页数: 1
页码: 3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明代至1988年财政机构的沿革历史。
关键词: 邢台县 财政 机构

内容

明代,县衙署设“户房”,专司赋税征解及财政收支等事宜。
  清代,仍沿用明制。光绪二十八年(1902),本县设“筹款局”;宣统三年(1911)改称理财所,专管财政税收。
  民国十六年(1927),县府设财务局,次年改称财政科,掌管财政收支。
  抗日战争时期,日伪县公署设财政科,掌征税收、管理公产及其它财政事项。在抗日根据地,抗日县政府设财粮科,区设财粮员,负责抗战经费及粮食筹措工作。
  1946年6月,邢西县、邢东县合并,仍设财粮科。1949年改称财政科。区配财粮助理员。1953年,各乡配财政助理员。
  1958年10月,本县财政科、税务局合并,称财政局。
  1962年5月1日,财政局改称财政科,税务独立成局。
  1968年1月,财政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财贸组设专人管理。
  1972年8月,恢复建立财税局。
  1974年4月,从市场管理划出独立成局,1979年房产管理分出独立成处,1981年3月3日,税务分出,财税局改为财政局。1986年1月1日,全县33个乡(镇)均建立了财政所;至1988年末,县财政局有工作人员37名,33个乡(镇)财政管理所有工作人员101名,形成全县财政管理体系。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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