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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印花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604
颗粒名称:
印花税
分类号:
F812.424
页数:
1
页码:
2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征收印花税率与税额。
关键词:
印花税
税额
税率
内容
1951年起,依照政务院颁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执行课税,对商事产权等行为所书立的凭证、立书人、领受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应贴花凭证以性质分别金额比例贴花或按件定额贴花。比例贴花分为万分之一,万分之三及千分之三;按件定额贴花分为200元、500元、2000元及5000元(旧人民币)。1953年后,按修正条例贴花,1958年并入工商统一税。1988年10月1日起,依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重新征收。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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