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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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5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计划供应
分类号: F251
页数: 2
页码: 288-2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物资管理,按计划调拨供应,是物资部门的主要工作。从建国到1960年,本县没有专供物资的单位,而由县政府直接分配。当时,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有钢材、木材、水泥等10多种。主要经营物资由邢台地区物资供应站分配,价格统一。1964年8月,物资又转交邢台地区供应,一直到1973年县物资局成立开业,物资供应全部移交本县经营。1981年,仍执行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并开展“四代一调”和租赁业务。计划分配钢材2027吨,实供1112吨;计划分配木材1220方,实供1007方。年销售额达440万元。
关键词: 邢台县 物资管理 计划供应

内容

按计划调拨供应,是物资部门的主要工作。从建国到1960年,本县没有专供物资的单位,而由县政府直接分配。当时,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有钢材、木材、水泥等10多种。
  1961年,县物资供应站成立,为本县专管物资的机构。主要经营物资由邢台地区物资供应站分配,价格统一。供应方法是:地区计划委员会定时下达各类物资指标计划,再由县计划委员会按本县各厂矿、乡镇等需用物资的实际情况,编制计划,县物资供应站按计划分配的数量供应。
  物资分配的依据是:钢材、木材、生铁等生产资料,重点用于机械制造、轻工市场、工业、支农、生产维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非生产资料按渠道和需要供应。
  1964年8月,物资又转交邢台地区供应,一直到1973年县物资局成立开业,物资供应全部移交本县经营。经营的物资扩大到金属、木材、化工、建材、机电等5大类,280多种。
  在统一分配物资不断增加的同时,供应范围也相应增加。由县直厂矿、企业、事业单位扩大到农村。1976年销售总额达474.8万元,比1975年增长55.2%;实现利润2.3万元,比1975年增91.7%。
  1977年,开展“四代一调”(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一调剂)业务活动,年销售额达486.6万元。
  1979年,全年购进钢材1379吨、生铁1200吨、木材1230吨、水泥1459吨、玻璃2342标箱、纯碱3.4吨、烧碱5.2吨、轮胎6020套、汽车7辆,另有其它多种物资,年销售额538.2万元,利润提高到6.4万元,达到建局以来最高水平。是年县物资局被省委、省革委命名为“大庆式企业1980年,物资系统开始贯彻“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营方针,物资销售缩小了统配范围,除钢材、玻璃、煤炭仍实行统配经营外,其余物资均放开,价格随行就市。当年销售额为559.7万元,比1979年有所增长。
  1981年,仍执行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并开展“四代一调”和租赁业务。计划分配钢材2027吨,实供1112吨;计划分配木材1220方,实供1007方。年销售额达440万元。以后,指令性计划逐年减少,市场调节的品种及数量不断扩大,根据国家“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原则,物资局采取把专业划细、增加经营项目、跨省跨地区组织货源等改革措施,努力搞活物资经营,力争满足全县各部门的需要。到1987年,统配物资购进额为512万元,占年总购进额1188万元的43%;实现利润23.56万元,比1981年增长10倍多。1988年,经营进一步扩大,总购进额1304万元,利润50.4万元,比1987年翻了一番。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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