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油调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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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561
颗粒名称: 一、粮油调运
分类号: F762.1
页数: 1
页码: 2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粮油调运,分调拨、运输两个环节。实行国家“统一调拨,合理运输,好粮外调,安全运输”的原则。
关键词: 邢台县 粮油调运

内容

粮油调运,分调拨、运输两个环节。实行国家“统一调拨,合理运输,好粮外调,安全运输”的原则。
  粮油调运方法:1953—1954年,实行计划调拨。粮油统归中央管理,按各级拟定的计划安排调运,分夏、秋两季制订粮油收购、入库屯运方案。1955—1957年,实行“就库取粮”的办法,掌握“三集”(集体划拨、结算、取粮)、“三定”(定品种与价格、定数量、定取粮时间)、一准(双方称过准)的原则调运。
  1958—1959年,粮食调运任务繁重。县粮局成立调运指挥部,坚持“统一调拨,先外后内”的方针,大力开展直线运输,减少了搬运环节,缩短了运输时间,节省了费用开支。1960年执行“全国一盘棋”方针,大搞群众运动,设置接收点,集中突击运输,采取调运由专人负责,一包到底的方法,节约了运杂费。
  1964年以后,实行粮油调运“定额包干”管理制度;1978年县粮食局汽车队成立,扭转了全部依靠社会力量搞调运的被动局面。同时,1982年,议价粮、油调运也纳入正常运输轨道。对专业运输队,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层层包干,分级核算,严格奖惩的管理办法,促进了粮油调运任务的完成。
  安全运输。新中国成立前,本县粮油运输依靠人担牲口驮及木轮、铁轮畜力车;50年代多用胶轮马车兼牲口驮运;60年代和70年代,用汽车和民间马车;1978年始,由县粮食局汽车队承担粮油运输任务。但在县内短途运输中,还兼用民间大、小拖拉机。安全运输的主要方法1953—1955年,以村编队运输。人背牲口驮,由村民兵连护送。1956—1961年,实行合同运输,粮食局与各农业社签订安全运输合同,将征购粮入库。1959年以后,处于“低指标”时期,群众生活困难,河北省个别地区在调粮途中,发生盗粮事件,本县也加强了安全措施。1962—1977年,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单位集中运粮,生产大队治保主任为安全指导员,负责粮食入库安全事宜。并强调“防污染、防雨湿、防霉变、防丢失、防撒漏”的五防工作。1978—1988年,主要由县粮食局汽车队承运,具体规定了安全行车及奖惩制度,安全、准时地完成了运输任务。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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