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购统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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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552
颗粒名称: 一、统购统销
分类号: F724.71
页数: 2
页码: 281-2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粮油1953年11月到1984年,前后30余年里,国家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基本内容:国家对余粮户实行计划收购,对城市居民、农村缺粮户和社会用粮,实行计划供应。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实行在中央统一管理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粮食管理。
关键词: 邢台县 粮油 统购 统销

内容

1953年11月到1984年,前后30余年里,国家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基本内容:国家对余粮户实行计划收购,对城市居民、农村缺粮户和社会用粮,实行计划供应。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实行在中央统一管理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粮食管理。
  粮食购销工作随着农村实际情况的变化,采取了多种办法:
  1.计划购销。1953年——1954年,一般是县、区、乡层层分配统购任务,最后由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农户按夏、秋两季交售。统销粮亦逐级分配到村,组织群众自报公议,然后由村评委会评审,粮管部门发给购粮证,有计划的供应。
  2.“三定”到户。1955年,实行产、购、销“三定”到户。1956年农业实现合作化,粮食由“三定”到户改为“三定到队
  3.大购大销。1957年下半年到1960年,正是“大跃进”时期,取消“三定”政策,实行大
  购大销。由于当时高指标,“浮夸风”严重,在粮食生产上造成高估产,高征购,高返销。导致粮食产、购、留比例严重失调,也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在三年困难时期,国家供应粮食2万吨。
  4.包产包购。1961年——1964年,实行“包产包购”政策,由于结合农村实际产量搞征购,粮食形势很快好转。
  5.征购包干。1965年开始,实行粮食征购包干。全县包干任务为5750吨。1971年,增到9000吨,并强调“合理负担,不购过头粮”,安定了民心,粮食产量稳步上升,1974年本县粮食达到自给有余。
  6.粮食定购。1978年,粮食实行定购政策。以1974年——1976年平均年产量作为确定定购和超产超购任务的依据。是年定购任务为15515吨,实际完成17738吨。1979年国家对粮油收购价格进行了调整,平均提高20%,超购加价由高于统购价的30%提高到50%,销价不变。由于采取了有利于农民休养生息的措施,到1981年,全县向国家纯纳贡献2905吨。
  7.购、销、调包干。从1982年始,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实行包干,一定三年不变。核定征购1650吨、销售7275吨,外调8650吨。一直到1988年,每年征购、外调都超额完成任务。
  油脂购销工作是与粮食统购统销同时进行的。国家严格控制市场,禁止私商收购油脂、油料。油脂购留的原则是“多产多购多留,少产少购少留”。生产单位按国家政策将种子、口油留下以后,将多余部分的90%收购,但缺油队不供。收购的具体办法,和同期的粮食收购政策相同。
  对城镇供应粮油均实行定量配售办法。
  1953年——1954年,粮食没有统一的供应标准,对非农业人口和食品、饮食业,实行有计划的控制供应。1955年,粮食实行“以人定量”:居民按年龄规定口粮标准,一般成年人每人每月14公斤;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7.5公斤;轻体力劳动者、中学生18公斤;手工业社打铁工人27.5公斤。
  1975年,国家号召节约用粮,国家工作人员定量水平调减为每人每月15公斤,轻重体力劳动者人均月降低2.5公斤。
  1959年,粮食供应紧张,全县非农业人口定量,由每人每月平均17.8公斤压缩到14.8公斤。
  1963年,粮食状况好转,供粮标准也逐年上升,到1982年基本恢复到1955年水平。直到1988年供粮标准没有大的变化。食品、糕点业用粮按用粮计划控制供应。
  油脂供应,从1953年——1958年,每人每月0.25公斤。1959年——1963年,油脂短缺,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供油0.1公斤,一般居民每人每月供油0.05公斤。1964年,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调为0.15公斤。1965年每人每月调为0.2公斤。1982年每人每月调为0.25公斤,到1988年未变。社会食品、饮食业用油:糕点业按供粮量的20%,饮食业按10%供油,不足部分供中价或议价油。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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