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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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52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715
页数: 3
页码: 273-2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供销社、国营商业的经营管理办法。
关键词: 邢台县 商业 经营管理

内容

一、供销合作社
  就供销社的经营特点,重点有三大管理:
  一是计划管理主要是使商品流转计划与国民经济计划平衡、衔接,达到产、供、销协调一致。
  新中国建立前,供销社在创办时期,经营基本无计划,按党的政策和群众需要安排购销业务。
  新中国建立初期,供销社只有商品流转、组织发展和财务计划。随着机构的健全,业务扩大,计划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现在扩大到思想教育、劳动工资、基本建设、商业机械、物资分配、网点设置、加工运输等方面。
  二是股金管理供销社是靠群众入股的股金办起来的。从1942年后半年始,当年集股达1200个,股金额204万元(冀南币)。后因盲目发展,有些社解散。1944年又大发展,集股3255个,股金额55.58万元(冀南币),1952年入股达14.3万个,入股人数占全县人口的57.9%,股金为34.4万元(人民币)。1963年入股12.57万个,股金为32.7万元。1969年,受极“左”路线的干扰,供销社变成全民所有制,全部清退了社员股金。
  1982年11月,供销社全面进行体制改革,重申了集体所有制性质,再次发动群众入股132850个,资金达39.86万元,入股户数占全县总农户的98%,以后股金逐年增长,1985年底达158万元。这些股金与流动资金一起使用于购销经营,活跃了供销业务。社员的股金每年按稍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分红,及时兑现。
  三是民主管理供销社坚持了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重大决策,由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并监督执行。1951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1954年6月,召开了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1964年6月,召开了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1982年12月,召开了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每届社员代表大会,都由县社主任向代表们全面报告上届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请代表审议,并提出议案,逐条落实,以改进供销社的工作;同时民主选举每届理事会,监事会,讨论、制订或修改供销合作社的章程。使供销社的工作处在群众监督之下,促进了供销事业的发展。
  从1950年到1988年,供销社各项经济指标都有了增长。1988年与1950年相比,职工由150人增到2380人;固定资产由5.95万元增加到1439万元;自有流动资金由5.95万元增到700万元;国内购销总额由116万元提高到9429万元,增加81.3倍;年利润由
  4.2万元提高203万元,增48.3倍,平均年增1.2倍。
  二、国营商业
  国营商业主要有四项管理办法:
  一是财务管理从县商业局建立到1983年为逐级管理。县财政局根据上年的经营情况,给县局下达指标,向下属各单位分配任务,年终各单位将利、税上交县商业局统一留成,统一上缴。1984年,利税进行了改革,商业局下属各单位直接对税务局和财政局交纳利税,商业局只负责指标的落实和各种报表的汇总及上报。
  二是计划管理从县商业局建立到1988年,商品流转计划和主要商品的购、销、调、存,由上一级主管局下达给县商业局。利润和费用由县政府下达。商业局根据计划,组织业务、财务、计统等有关科室进行研究,参照各单位上年度的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及现状,进行综合平衡,而后将各项经济指标下达各单位。1988年,县商业局系统按照各单位负责人与县政府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书》中核定的主要指标进行管理。此计划具有法律效力。完不成计划按合同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劳动管理主要是人事管理。从县商业局建立到1958年,商业系统有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到1965年,又产生了亦工亦农工(临时工)。职工来源于四方面:一是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二是自然减员指标顶替,三是军队转业干部,四是劳动人事部门调入。
  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1982年前由县委组织部门任免。1983年权力下放,改为商业局任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1985年,单位正职改为民主选举产生,副职由正职任命。1987年末,为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进行“投标承包”,经有关部门审议研究承包人,最后由县政府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发给聘请书,成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副职由承包者任命。
  四是经营管理1958—1965年,国营商业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指导下,积极开展购销业务,按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有计划地组织批供。“文化大革命”期间,政企不分,责任不明,使商品供应和服务工作受到影响,流通不畅,供应紧张。1977年始,商业系统进行了整顿,企业自主权扩大,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1981年始,商业战线全面进行改革,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促进了购销业务的发展。1985年,实行专业划细企业内部推行经营责任制,从县财政局,县商业局、公司到班组,自上而下,实行四级承包责任制。1987年引入竞争机制,下属8个单位进行投标,中标人与县政府签订承包合同。在投标承包的基础上,部分单位还搞了优化劳动组合。这给商业系统带来了生机,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大幅度增长。1988年与1965年相比,国内纯购进由32万元提高到2754万元,增8.3倍;国内纯销售由120万元提高到5057万元,增42倍;年利润由17.6万元提高到200.7万元,增11.4倍。1988年三大主要指标完成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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