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量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47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电量分配
分类号: F426.22
页数: 1
页码: 258
摘要: 本文介绍了邢台县工业用电、农业用电、生活用电的分配。
关键词: 邢台县 电量分配

内容

在未用网电前,本县只有一些农村的照明用电,网电架通后,用电量逐年增加,1965年已达686.6万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用电量猛增,1979年全县用电量5374万度,比1965年增加6.8倍,1988年全县用电量已达12552万度,比1965年增加17.3倍,比1979年增加1.34倍。在1988年的全县用电量中,工业用电占65.71%,农业用电占25.18%,生活用电占9.11%.
  一、工业用电
  解放初期本县工业较少,用电量不大。自70年代起长征汽车制造厂、河北第三、第四机械厂、河北电讯一、三、四厂相继在本县建成,县属工业也陆续发展,工业用电逐年增加,1965年为118.6万度,1979年为1668万度,1988年为8248万度。1988年比1965年增长68.5倍,比1979年增长3.94倍。
  二、农业用电
  自1960年起,邢台市周围的农村开始用网电,随着农业的发展,本县用电村逐年增多,山区也开始用电,农业用电量逐渐增大,1965年为477万度,1979年达3382万度,1988年已达3161万度,比1965年增长5.63倍。
  三、生活用电
  50年代后期,本县一些社队办起小型水利或火力发电站.农村开始用电力照明。随着网电的接通,用电村逐年增多,1979年以后,城乡人民家用电器不断增加,民用负荷猛增。1965年全县生活用电91万度,1979年达324万度,1988年已达1143万度,比1965年增长11.56倍。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邢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