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图书馆
邢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邢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二、依法治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337
颗粒名称:
二、依法治林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
页码:
186
摘要:
本文介绍了河北省邢台县建国以来多次依法治林的历史记录。
关键词:
邢台县
林业
依法治林
内容
建国以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先后颁发包括《森林法》在内的法令、指示多次。省、地市也分别制定了保护和管理森林的具体办法和条例。1951年县成立了护林委员会,制定了“以造为主,封造结合,造管并举”的方针,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封山育林,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工作。各乡、村都建有护林防火组织,共180个。万人参加护防工作。
1960年,县政府通过决议向全县社队、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林木颁发了林木所有证和林地使用证,使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林木和林地都受到了法律保护。
1982年,县人大、县政府落实1982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号召全县人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凡11-60周岁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株,或者完成相应量的育苗,管护和其它任务。以后每年3月12日“植树节”前后,县政府各级干部职工干部万余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1983年,县政府落实中央“关于确定林权,发放林木所有证”的指示,首先在冀家村乡东庄和杨庄乡清家沟村搞了试点,而后在全县范围内向613个村,颁发了6万多张林木所有证和林地使用证。同时还下放责任山和自留山63.9万亩,积极推行荒山造林治理责任制,果树承包管理责任制。
1984年县政府下达了加强林木保护管理、建立林木采伐审批制度的通知,县林业局在八里岗、茶旧沟、宋家庄、念而沟和东部平原建立了5个木材检查站,协助林业局负责林木采伐设计审批和木材运输管理,颁发木材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许可证,征收育林金工作。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邢台县
相关地名